2021年5月29日,我中心主任,教育部重点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杜宴林应邀为武汉大学师生作了题为“从理论思维看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占善刚教授主持,现场气氛热烈。
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杜宴林教授从理论与理论思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出发,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讲解:其一,理论与理论思维的简要描述。杜老师介绍了理论的理性实质,阐述了理论的解释、预测、规范、批判功能及其改造世界、形成范畴文明思想体系的内涵逻辑,进而引出理论思维的概念,指出理论思维存在公理思维和辩证思维两种一般存在形态,其中后者是对前者的扬弃和升华。其二,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起点。杜老师认为,中国法学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建构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起点和根本指向。具体表现在,法学研究从意识形态法学、西方法学、诠释法学中解放出来,从中/西、古/今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从对策法学、法解释学的研究方式中解放出来,从照本宣科僵化枯燥的教科书法学原理体系和话语方式中解放出来。其三,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变革。杜老师指出,从一元现代化到法律多元、从基础主义和本质还原论到根据中国法治实践的地方性知识的思维创新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变革路径。由此,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形成了实践理性、分类多元、基于特殊主义的普遍主义等新的方法论自觉。其四,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提升。杜老师讲道,以中国问题意识为导向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新起点,问题的人类文明性是法学研究理论思维的底色。中国法学研究应该重视时代性问题,以时代性的内容、民族性的形式和个体性的风格求索人类法治文明性问题。
杜老师的讲座引起了在座同学的极大兴趣,在提问环节大家踊跃发言,就如何为中国的本土化问题寻求妥洽的理论资源、如何平衡理论研究的解构与建构、理论的解释功能与规范功能等问题同杜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