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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锋 :公开是现代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司法的重要特质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2-11 15:11  点击:1953

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一起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的法槌声中,全国法院庭审直播实现了1000万场次的突破。这一天恰逢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人民法院以前所未有幅度的司法公开,为全面依宪治国谱写了一部厚重的乐章,也树立了司法公开的中国高度。

公开是现代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司法的重要特质。近年来,呼应人民群众多元需求,植根司法公开优良传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司法公开行稳致远,全方位、系统化公开格局已经形成,大数据、智能化智慧法院轮廓已经呈现。特别是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中最富想象力和改革勇气的创举,也是近年来党中央推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最直观成就之一。

一页页判决书,一帧帧视频画面,不仅深刻展示了我国司法公开工作的“全息图像”,而且让人民群众以接近于零的成本和门槛,随时观察和体验最鲜活生动的司法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深化司法改革、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不断攻坚克难。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的建成,极大地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

截至2020年12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1。08亿 篇,访问量突破527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判决书资源量最大、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庭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该院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同年9月27日,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运行。截至12月7日,庭审直播案件已超过10058034件(次),累计浏览超过300亿次。

诉讼当以审判为中心,而审判当以庭审为中心。一般情况下,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都会在庭审中出现;证据展示、质证认证、辩护辩论,也都在庭审中进行。庭审是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力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庭审公开无论是对于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成效,还是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抑或说更有效倒逼法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加强庭审公开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法院牢牢把握“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如果说,传统庭审公开只能实现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近代以来开始有报纸广播庭审报道的“转述正义”,那么随着科技的发展,庭审电视和网络直播已经实现“可视正义”,而新媒体及智能手机客户端更带来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时空限制、人民群众可随时随地观看庭审的“即视正义”。

尤其是包括新媒体和客户端在内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呈现了庭审活动,展示了法官形象,扩大了公开范围,促进了庭审秩序,便利了各方参与,方便了群众监督。一些依法公开审理的涉外案件,当事人远在天涯的亲友也能利用网络实时旁听;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成了每个人都可利用网络即时参与的法治公开课;一些广泛关注的影响性案件,则成为所有人都可在线参与讨论的法理大研讨。

根据我们“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课题组”的研究,2003年到2011年9月23日,人民法院共进行网络图文直播4683起,而2016年9月底以来,短短几年,庭审直播就迅速突破千万场次,这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司法公开大飞跃。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可能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也可能会引发不同意见之间的辩论,但更值得思考的是,根据我们课题组的跟踪研究,上千万次的庭审直播、300多亿次的观看中,不仅没有导致庭审混乱、没有引发重大舆情,反而促进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可以说,庭审视频网络直播以鲜活的画面,呈现了人民司法的生动正义。

庭审视频网络直播是人民法院最为坦诚、最具勇气的司法公开创新,不仅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也是推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大举措。自从1996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视直播一起劫钞案开始,庭审直播将司法公开不断推向新的高度。特别是,基于人民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利用网络信息最新技术,我国司法公开工作正实现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弯道超车,并在诸多方面呈现出领先之势。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只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人民呼声当做第一信号,庭审公开不仅将不断谱写我国新时代司法改革的靓丽篇章,也必将连续地讲述人类司法公开历程中激动人心的中国故事。


来源: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116921&list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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