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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2020年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黄伟 发布时间:2020-06-09 14:29  点击:3480

 

根据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部署,为保障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和《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受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委托,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将组建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的导师组成员组成,对入围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担任或由张文显教授委托其他专家担任。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考核专家组成员因故无法现场考核时,可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参加考核工作,均须独立打分;考核专家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考核成绩总分为400分,各部分的考核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专业外语考核

分为专业外语翻译(80分)和专业外语口语表达(20分)两个部分,满分100分。

(二)专业水平考核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考试科目命题考试,分为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100分,共200分。业务课一:法理学(含西方法哲学);业务课二:综合(含宪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三)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三、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网络远程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时间:2020619(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网络远程考核,时间:2020620(星期六)上午8:30-11:30

1、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报告自己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情况,硕士学位论文主要情况,简要说明博士研究生阶段拟从事的研究计划等。

2、考核专家组成员代替申请人逐科进行抽题,进行宣读后由申请人作答。

3、考核专家组成员就申请人的陈述、回答问题的情况,各自独立地做出成绩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考核过程中,申请人的陈述、考核专家组成员代替申请人抽题和宣读、申请人的回答等,都将被录音录像保存,以备申请人请求复议时使用。同时,整个考核过程由专人负责书面记录。

5、考核的具体时间将依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考生关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的通知。

四、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1、通过资格审查。

2、综合能力考核不低于60分,专业水平考核各科不低于60分,专业外语考核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240

3、没有违反考场规则。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20206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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