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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光:寻找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线索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28 00:10  点击:2694

  美国社会学家、史学家蒂利曾写道:“没有历史的社会学就像是好莱坞道具,有着壮观的布景,甚至可能有出色的景象,但在这些景象背后空空如也,没有人物、没有内容。”在大力倡导交叉学科的学术潮流中,社会科学和史学间存在的互动、互补、互利关系似乎已经无人质疑。这种关系的两层意义也很直观:其一,现实与历史有着连续性关系,欲认识现实需把握其历史上的来龙去脉。其二,史学和社会科学各自发展起来的研究思路、分析概念和知识积累于对方领域有触类旁通之用,如历史社会学、经济史等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所显示的那样。

   

   虽说如此,在早已模式化的社会科学领域中,我们的学术训练大多是在特定的学科规范下完成的。在社会科学中,一个领域中的研究问题通常为已有文献所建构,为已有的研究成果和风格所规范。学术训练常常是从文献到文献,着眼于资料、变量、模型和量化分析。随着学术领域的细化和文献的层层累积,学者因精力有限,大多只能关注直接相关的文献和资料,无暇顾及与课题相关的社会背景,遑论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所谓“片面的深刻”有时导致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狭窄视野和近视目光。

   

   以我自己的研究工作为例。我于2004年开始在一个北方乡镇农村从事田野研究。当时正值农村税费泛滥、积重难返的年头,集体债务累累,许多基层政府财政拮据、甚至拖欠若干月的工资。当时的政策将乡镇政府的基本开支包括工资支出与征收农业税挂钩,为政府官员以各种方式向下攫取资源提供了极大激励,由此引起了大面积的民众抗争。接触到这些触目惊心的基层治理状况和困境,我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角度,针对这一现象写了学术文章,从当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国家政策角度进行解读分析,自以为尚有新意。

   

   后来有机会读到史学家曾小萍《州县官的银两》一书,其对清代雍正王朝“火耗归公”改革前后的状况和过程作了细致的描述分析。这让我注意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税费泛滥和随后而来的税费改革,与18世纪清代不完全财政和火耗归公改革的历史过程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一历史视角提出了新的问题:此类现象在历史上重复再现,这意味着其背后的渊源机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即时即地的场景因素或国家政策,而是有着更为源远流长的因果关系和深厚的历史根基。

   

   各种现象的重复出现说明强大的历史延续性。这就是我向史学家和史学研究学习的最初动机,即从中国历史过程中寻找认识和解读中国国家治理的线索。在田野研究中我们接触到丰富多彩的基层社会生活,纷纷扬扬的镜头和线索常常使人陷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境。历史的维度帮助我们从纵向上观察和解读这些现象,有助于摆脱这一束缚。近年来,我从一些专题入手,阅读史学研究作品,拜史学家为师,补知识短板,写了几篇从历史角度解读国家治理逻辑的文章。作为刚刚开始接触史学工作的社会科学学者,我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心得,也有不少困惑,也知道在社会科学和史学交叉的领域中有一大批优秀学者在辛勤耕耘且收获累累。我在此不揣冒昧谈谈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一、向史学学习的几个方面


   一位研究中国史的美国学者这样说到,以他的观察,好的社会科学研究大多是史学角度的研究。这个说法有几分道理。社会科学分析旨在寻找和解读社会现象背后的普遍性规律和机制,但我们的研究着眼点常常只是关注此时此地的社会设施和过程。这一情景犹如刻舟求剑,在灯光下寻找丢失的钥匙,只是在我们熟悉的有限的知识背景和空间中寻找答案。史学研究为社会科学走出这一困境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正如跨越史学和社会科学边界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休厄尔所说的,历史学家知晓如何思考和分析时间维度上的社会生活。

   

   第一,史学研究帮助我们拉长观察分析的距离,开阔视野,看到更为宽广的历史背景和过程,因此有利于把握所关注现象的演变过程和规律性特点,发展出更为深刻有力的理论分析。社会科学研究大多以当代社会政治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虽然具体研究中可能会使用历时性资料,但时间伸展有限,且多以数据资料形式进入分析过程,不足以呈现和开掘丰富、细致的历史背景和人们的行为活动,不能等同于或替代史学研究提供的知识。当代社会的许多重大事件变化极快,头绪纷杂。虽然就事论事的解释说辞也许可以自圆其说,但一旦将这些事件放进历史长河中,可能就会发现类似现象在不同时点上重复出现,因此导致不同的结论。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视角,引导我们着眼于从纵向过程来辨识和解读社会现象的来龙去脉和主流枝节,从而提出好的理论解释。

   

   例如,许多社会科学研究都注意到国家治理中频繁发生的“运动式治理”现象,特别是各领域中的“国家运动”。这些研究大多着眼于当代国家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种种现象,并从国家政治结构和过程加以分析讨论,提出了各种理论分析和解释,也有了可观的文献。孔飞力关于乾隆盛世发生的“叫魂”事件的研究启示我们,“运动式治理”在中国历史上重复出现,这说明这一现象不仅植根于当代制度安排,还与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过程相关。这一认识推动我从历史的背景和过程中寻找运动式治理的诱因和条件,由此引出了关于官僚体制中常规型机制与运动型机制并存互补、交替启用的分析讨论。在历史的长镜头中,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认识当代国家的运动式治理的特点和渊源。

   

   历史眼光与社会科学分析间有着微妙且有趣的关系。社会科学角度所观察到的“制度变迁”过程,如果从大历史进程角度看,也许仅是终而复始的周期性过程的某一阶段。与此相对的是,对于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事实或现象,那些看起来似乎稳定不变的治理手段,一旦放在历史长河里进行比较分析,就可能发现意味深长的演变轨迹,并引申出新的研究问题。在思考中国政府的人事管理制度时,我注意到当代制度安排与中国历史上的做法多有类似之处,如异地任期制、定期流动制等,这反映了历史传承性。但在具体分析时,我却发现历史上的官吏分途制度与当今官员的流动模式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一历史演变为我思考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特点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可见,治理制度和治理过程的“变”与“不变”取决于研究者使用的时间尺度。不同的时间尺度调整着研究者的观察焦距和角度,有助于发现事物间关联和过程及其背后的机制,从而重塑研究问题。社会科学旨在发现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而史学所提供的长距离观察和背景知识可以帮助社会科学学者跳出日益令人窒息的狭窄学科约束。

   

   第二,史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而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对史学研究成果的了解和借鉴远远不够,没有充分应用史学学术资源。我的研究兴趣是当代国家治理问题,当我试图从历史维度开拓视野时,马上碰到了历史专业知识的瓶颈:历史年代遥远、资料分散,而我在历史研究手段、背景和语言等多方面知识有限。史学家的研究工作帮助我们打开了一个个黑箱,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想象的空间。我在田野研究中注意到大部分乡镇干部长期驻守本地,只有几位主要镇领导在全县范围流动。在县、市层级上也可以观察到类似的现象。我把这类现象称为“层级分流”。在阅读历史书籍时,我接触到了中国历史上官吏分途的现象,启发我去探究当代官员层级流动模式与历史上官吏分途的关联和历史渊源。史学家在这个领域做了诸多的研究工作,如历史不同时期有关“吏”的记载和演变,魏晋南北朝唐时期的官吏分途,从明代到清代有关吏役资料的系统整理和解读。我的研究工作从这些史学工作中获益极大。

   

   上述提及的20世纪90年代农村发生的过度税费收敛,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和抵抗,诱发了随后的税费改革。这一现象在历史上亦反复出现,被学者称为“黄宗羲定律”,启发我借此线索思考国家治理的历史渊源。诸多史学家关于历史上不同朝代赋税历史沿革变化的研究工作,从唐朝的两税制,明朝的一条鞭,到清朝的火耗归公等改革前后情形,勾勒出这一现象背后的历史脉络和制度安排,推动了我对国家治理逻辑的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我们从史学研究中得益的不仅包括丰富的资料,还包括经过史学家目光审视过的历史脉络和思想线索,启发我们从新的角度理解和解读今天的国家治理制度。以我有限的史学知识来看,社会科学研究中关注的各种现实制度现象,如党政关系、人事制度、中央—地方关系、政商关系、观念制度等,都可以从历史演变轨迹中找到有益的研究线索。史学界有关郡县与封建、中心与边缘、历史分期、官僚体制、土地制度、财政赋税制度等的研究,为我们从大历史背景下认识当今国家治理的过程和机制提供了思考角度和参照框架。

   

二、跨学科视角下的国家治理


   社会科学学者与史学的互动是建立在本学科的学术关怀基础上的,与史学互动时所持的态度是有选择的“拿来主义”,即根据特定的研究问题和理论逻辑而进行有意的采集和酿造,因此给这一互动过程带来了一些特点,以我自己的研究工作为例。

   

   我的田野研究工作引导我关注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即稳定再现的制度安排和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得到史学研究的启示,提出“帝国逻辑”的分析框架,试图提炼和解释国家治理在历史上沿袭至今的基本特点。其中心观点是:在委托—代理的治理规模压力下,中国国家治理的演变过程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生并存,它们互为依赖、相互转化。这两者间的关系调节来自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在象征性权力与实质性权力之间(或曰“名与实”关系)的相互转化,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制度设施和机制。我将上述帝国逻辑简要概括为三对关系:委托与代理、正式与非正式、名与实。

   

   这一理论框架和思路部分来自于观察和阅读,即基于田野观察和阅读其他研究成果,包括史学研究,当然也是在社会科学的“推理”逻辑下展开的。也就是说,我根据对国家治理的基层运作和历史情形的具体观察,依照社会科学(主要是组织学)的相关理论逻辑和分析概念,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下一步的工作是以这个分析框架为基点,有选择地考察和分析中国历史上官僚体制的一些侧面:一方面试图通过这一分析框架提出有新意的解读;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考察这一分析框架是否有好的解释力,以期进一步改进。

   

   社会科学的理论思路塑造了它的研究问题和解释逻辑,影响了研究者的关注侧重点,因此它具有特定的选择性和分析性。从上述帝国逻辑的理论视角看,非正式制度在国家治理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需要特别关注非正式制度如何与正式制度互动。当我提炼出“正式与非正式关系”在帝国逻辑中的核心地位这一命题后再来阅读史学研究,则对各种史料的关注、取舍和权衡有了新的感悟。历史上有关正式制度的史料极其丰富,官制、正式权力程序和活动在典籍中有着详细的记录。另外一个丰富资源是中国古代思想,其经过历代经学的阐述发挥,可谓博大精深。关于制度史、思想史的研究工作也因此尤为丰厚,为我们认识国家正式制度和官方意识形态的传承和演变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相比之下,关于非正式制度的史料匮乏,相应的研究工作也较为薄弱。有些史料以旧闻轶事的形式对非正式过程有所记载,但其系统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另外,学术研究也有一种倾向,就是将偏离正式制度的行为活动多从负面角度进行呈现和抨击,例如文献中描述的潜规则的种种事例和官场内外的所作所为,而没有将其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分析解读。如此,历史资料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更多呈现出正式制度的面孔,从而给人留下了中国国家运作制度和过程之正式、完整、井然有序的印象。而我在现实田野研究中观察到,在许多情形下,非正式过程运作比比皆是,与我们从官方的正式制度或文本资料上看到的正式、理性的形象时常形成鲜明的对比。历史上的治理过程是不是也有类似的特点? 在文本上是如何体现的呢?

   

   这一观察提示着,要寻找国家治理的历史脉络,必须努力超越正式制度和官方文本,搜寻有关非正式运作的历史资料,以便解读正式与非正式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象征性权力与实质性权力之间的转化。这一理论兴趣把我的注意力引向其他领域,如正在兴起的社会史、家族史、行会史、基层法律实践的史料,以及野史、文人笔记,甚至古典文学作品中有关士大夫文人活动的描述和记载。这些资料从不同侧面刻画了中国官僚体制内外上下之间的互动交往。近20年关于地方史、家族史的研究工作为我们认识国家与地方制度间互构的过程和机制,提供了丰富的线索和思考空间。也因为这个缘故,葛兆光对民间信仰文化的关注特别引起了我的兴趣。关于制度史的新近研究角度也提供了窥见实际运行过程的窗口。例如邓小南追溯、解读北宋四朝间“祖宗之法”的建立和演变问题,细致描述了其“择取‘祖宗故事可行者’予以认定……不断修正,不断解释,不断更新再造”的过程。作者概括的“立纪纲”与“召和气”之间、“说法”与“做法”之间透露出帝国逻辑在历史上运作的缕缕光影。

   

   特定的理论逻辑和分析框架不仅塑造了学者在摄取史料上的选择性,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相应的研究设计。我提出的帝国逻辑分析框架特别强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象征性权力与实质性权力(名与实)的相互转化过程。在研究这两种权力间的相互作用时,只有关注两者互动的完整过程才能理解其内在机制和意义。因此,无论是从检验理论还是从利用理论角度来分析历史事件时,都需要关注“名”与“实”之间相互作用和转化的整个过程,其中包括正式与非正式间相互作用的不同侧面。同时,我们需要回答一系列随之而来的问题:当正式制度得以强化(“实”)时,它在国家治理中、在中央—地方关系中产生的逻辑结果是什么? 诱发了怎样的应对机制和新的互动过程? 这些互动过程又会对国家治理产生怎样的压力或约束? 在这里,理论取向为我们提出了明确的分析框架和事物间联系的关注点。如果只是关注某一个阶段,如高度动员化的实质性权力集中的阶段,或者中央政府保留象征性权力的“放权”阶段,就可能导致片面的结论。例如,孔飞力的《叫魂》讨论了皇帝的专断性权力与官僚的常规权力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在不同时间点的紧张、妥协和屈从的过程,在一个广阔的背景下展现了名与实相互转化的内生性过程。正因如此,孔飞力对“叫魂”事件前后始末和具体过程的分析为认识帝国逻辑的运作提供了一个范例。如果只是聚焦于运动式治理,而未将其与此前的常规模式与随后回归常规模式的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就会忽略其启动的诱因,以及内在过程的演变、转折和随后的影响。

   

   史学与社会科学的互动是双向互惠的。一方面,如社会学家韦伯所强调的,意义解释在社会学研究中极为重要,所谓社会行为是建立在对他人行为的意义理解上进行的。史学研究提供了有着特定时空维度的丰富资料,尤其有利于社会学的意义解释。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对史学的影响痕迹也处处可见。韦伯社会学的解释学传统经过格尔茨的文化人类学进入史学,体现在达恩顿《屠猫记》等著作中。孔飞力在《叫魂》中着力借用韦伯的官僚制分析,为这本著作增添了精彩的点睛之笔。列文森的《儒教及其现代命运》展现的所谓“诗人”风格,一方面源于作者宏大的想象力和生动的语言能力,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其讨论中体现的类似社会科学理论的抽象能力,从微观层次的士大夫言行遭遇到宏观层次的皇权、官僚集团、儒家思想,从观念文化到权力政治,纵横捭阖,穿行自如,超越了史学叙述的通常格局。再如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通篇没有使用社会科学的概念,但在他叙述的字里行间和旁白感慨中处处透露着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分析。也许正因为这些作者们有意无意间的社会科学品味,使得他们的作品在史学领域之外的读者中产生了广泛的回响。

   

   社会科学的分析概念与逻辑推理也有利于澄清史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通常所说的历史依赖性或途径依赖可借助社会科学分析加以严谨化。政治学家马奥尼区分了两种不同意义的历史依赖性,一是过去的历史遗产影响了我们的价值观念、文化导向等,表现出“渐变”(incremental change)的趋势。二是“途径依赖”,其机制表现为,一旦有了特定的初始条件,其随后变化受到已有过程的影响,导致途径上或结构上的“锁定” (lock-in),由此展现出不同的演变轨迹。换言之,途径依赖概念特别强调制度的发生学意义和初始条件的重要性,即不同的起点诱发不同的演化过程,因此导致不同的结果。同理,历史上可能出现了类似的现象和结果,但各有不同的途径依赖因由。从这一角度看,历史上国家治理在“集权—放权”周期中摆动的现象与“途径依赖”机制所影响的预期轨迹明显不符。由此引出进一步的问题:为什么特定的“初始条件”(如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放权状态或高度集权的起始状态)没有改变历史的进程,仍然重归周期往返的旧辙? 社会科学的概念和逻辑提高了认识与解读历史现象的分析力度,提出了新的研究问题,引导我们进一步探寻相关的历史进程或结构制约。

   

三、保持社会科学与史学研究间的“良性紧张”状态


   历史学和社会科学有着既互为补充、互为借鉴又互为紧张的关系。上述讨论更多强调了两者间互为借鉴的关系,现在着重讨论另外一面,即社会科学与史学间存在的“良性紧张”关系。所谓“良性”,是指双方因各自学科不同的学理、方法和任务而产生的不兼容和紧张。韦伯曾指出,史学研究关注的是对具体文化场景中的人物、个人行动、结构的因果分析和解释,而社会学则关注和追求类型概念和规律性过程。这一认识捕捉到这两个学科鲜明的不同之处。也正因不同,才有互补和互为借鉴的诸多益处。

   

   史学与社会科学在研究方法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史学研究以归纳法为本,聚焦于某一时空的特定事件或现象,强调搜集史料、解析史料,在充分占有乃至穷尽某一课题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考证辨析。社会科学研究则通常采用演绎推论法,是所谓“理论导向”的研究工作。社会科学的理论目标是发现社会现象背后超越一时一地一事的规律性特点和机制。从波普尔的科学哲学角度看,任何理论模式都是“猜想”,社会科学的研究发现永远是暂驻的,是阶段性成果,等待着未来研究工作和新经验事实的检验和证伪。而且,不同的理论逻辑提供了不同的解释角度和逻辑,它们相互竞争,不断推出新的解释,加深韦伯意义上的“理解”。

   

   史学和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不同,导致了它们在对待资料、理论取向和学术标准上的明显差异。归纳法的研究方法强调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中国史学提倡有一分史料说一分话的学风,反映了这一方法论的基本立场。一个好的研究工作在充分占有和解读史料的基础上可以一锤定音,以为传世之作,即所谓十年磨一剑。其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史料的价值及其丰富性,以及贴近资料的解读,学术批评也大多集中在资料详实真伪之辨。而社会科学使用资料来验证理论逻辑所引出的实证意义,因此任何资料都只是理论所涉及或涵盖的总体的一个部分(即“样本”或局部),其理论有待于不同样本的进一步检验或证伪。

   

   史学和社会科学的上述特点导致了它们对理论和研究设计的不同要求。严耕望明确提出史学研究不能用社会科学方法的观点。从史学研究的目标和研究方法看,这一看法不无道理。理论有着灯光聚焦的取舍功能。理论越明朗,取舍性越强。社会科学的推理方法论提倡“理论导向,实证检验”,意味着社会科学理论的暂驻性和变动性,也为此建立了一系列的学术制度来服务于证伪方法论的警戒线,例如要求在理论逻辑、分析概念和相应的实证意义上的明晰准确的表述,以便进行有效的实证研究检验,也发展出广为接受的研究设计的基本标准、可重复性检验的规则,以及可观的学术批评空间。

   

   史学的另一传统———解释学传统———主张超越史料编纂考证的研究目标,关注事物现象间内在关系并进行意义阐释,因此有意在史学研究中应用社会科学理论和分析概念。不过,理论导向的倾向可能有意无意间塑造了学者在收集和解释资料上的注意力和判断力。史学家李峰根据新近的考古发现,对比韦伯有关官僚组织特点的讨论,从结构特征、文书程序、仕途路径等诸多方面考证解析。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韦伯式的官僚组织特点在西周时期已经完整地具备和表现出来这一命题,令人耳目一新。我对考古学完全外行,不能对这些史学分析本身妄加评判。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角度看,可以提出两点商榷。第一,韦伯理论特别强调不同官僚体制中的特定权威关系:在法理权威基础上,权威建立在非人格化的程序理性之上;在家产制权威基础上,人身依附的忠诚关系是其基础。这两种权威关系在结构上十分类似,但其实质性内容和行为特点则相去甚远。韦伯在对西方与中国官僚体制的比较分析中也特别强调了这一差异。但这些丰富微妙的内容和行为方式难以在青铜器铭文中得到充分体现。第二,从帝国逻辑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关系看,中国官僚体制的突出特点在于两者的结合,即在类似的组织形式背后,可能有着相当不同的权威关系和非正式关系。尽管铭文内容可能反映了不同的社会背景,但其大多与正式制度相关,如册命金文、祭祀礼仪、等级制度等,而非正式行为方面在考古资料中难有记载。因此有理由推断,基于青铜器铭文的研究发现更多展现了官僚机构的正式面孔,而非正式面孔则难以显现。也就是说,即使我们完全接受李峰书中提出的考古发现,也需要对这些资料中所反映的上古时期中国官僚组织的特点和性质加以仔细限定。

   

   虽然学科间的学术标准不同,但社会科学和史学间交融互动有助于更好地利用不同领域中的研究成果。例如“皇权不下县”是当代学者提出来的关于历史上国家治理的一个解释。史学家胡恒在其新作中,仔细收集资料以考证清代基层政府的人事安排和机构设置,提出了在县属区域内有着相当规模的政府人员。胡恒的研究工作从具体史料层次上说明,“皇权不下县”这个说法不符合史实,这纠正了人们通常的认识。如果从“帝国逻辑”中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这一核心问题看,清代县属区域政府机构设置与皇权间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辨识。从正式制度角度看,政府在编人员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皇权向下延伸。但进一步的问题是,这些县属机构人员的所作所为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或代表了“皇权”抑或地方利益? 换言之,皇权是否下县,不仅要看正式制度,还要看实际运作过程,看非正式领域中的具体行为。正如在当代中国,基层政府官员有着国家代理人的身份,但其实际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利益抑或本地利益,这仍然是一个有待分析的问题。胡恒书中对这些机构的地方性运作的两重性有所涉及,但其主要关注点是正式制度和官方文本所呈现的画面。

   

   我从社会科学角度对上述两个史学研究例子加以评论,希望从一个侧面展示史学与社会科学间的“良性紧张”。从社会科学理论角度对史学的研究工作“评头品足”,其目的不是横加指责、论断是非,而是从不同角度和思考逻辑为这些研究和可能的解读提供一个参照框架。从一个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角度看,我欣赏史学家使用归纳法来整理资料的做法,即尽力占有资料、呈现史料,并进行贴近资料的解读和分析。史学的严谨细致方法使得我们在借用这些研究成果时有着充分的信任。当然,我也希望读到有着更多解释学色彩的史学研究,即在读到有关资料的编纂考证之外,还希望了解作者的延伸思考,即关于史料间缝隙何在、史料坚实与否的评判以及可能的不同解释。对于外行的社会科学学者,史学研究的解释学可以提供一个更为开阔的思想交流空间。

   

   概言之,社会科学与史学研究应该保持一个良性的紧张关系,即保持在方法、资料和解释上的学科差异,通过这些差异引起的紧张和互补来推动思想的碰撞、知识的深化。社会科学中有着一系列与史学交叉的研究活动,包括经济学、政治学、中国研究领域,以及近年来涌现的“量化史学”研究。这些研究体现了社会科学以特定理论框架为导向、以分析见长的鲜明特点,它们在历史背景、史料考据和意义解析等方面与传统史学研究颇有不同。史学研究和社会科学关于历史现象的研究无法也不应该相互替代,也不应该用同样的标准加以褒贬评价。如果我们接受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学科差异性和互补性,会有利于彼此学习,更好地发展相应的分析工具,从不同侧面丰富我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

   

   不同学科的学者在各自领域中和不同研究途径上的探索,可能不约而同地发现了同一个或类似的机制过程。例如,在历史过程中,一种新制度兴起与扩散的机制是什么? 我注意到,人类学家道格拉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类比”(analogy)这一机制,即某一领域中广为接受的习俗或观念通过“类比”被引入另一领域,构建了该领域中的新兴制度。她指出,类比机制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将社会分类加以“自然化”,人们共享的类比性为那些脆弱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合法性支撑和稳定的基础。经济学家萨格登在讨论“先来先得”规则的产生过程时也提出了同样的机制,即一个新的领域中采纳的资源分配制度是通过类比机制从人们熟悉的其他领域中引入的。这两位学者不约而同地将这一“类比”机制的思路追溯到哲学家休谟那里。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帕吉特和他的合作者在研究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地区资本主义兴起的过程时提出, “合伙制” (partnership)这一新型组织形式是通过“类比”机制将传统领域中的师徒制行会形式跨域移植到金融领域并进行功能再构而产生的。有意思的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史学家阎步克在讨论礼制如何维系了分化中的政统、亲统和道统之间的关联时也提出了同样的机制(他称之为“比拟”、“拟化”)。他注意到,在微观层次上士大夫同时扮演“君、父、师”角色,通过“类比”机制使得政统、亲统和道统这三个领域间既有分别又彼此交融,可相互比拟,“三者最终统一于‘守礼’的‘君子’角色之中”。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史学这些不同的学科,在不同课题、不同分析框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研究探索不谋而合,展现出殊途同归、异曲同工之妙,给读者带来意外的惊喜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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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转引日期: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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