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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2018年年会在天津师范大学顺利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12 08:26  点击:3249

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2018年年会于10月28日在天津师范大学兴文楼楼模拟法庭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由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经济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1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年会的主题为:(1)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2)金融风险防范;(3)其他经济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

会议开幕式由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朱沛智主持,他首先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各位对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分会今后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与支持和帮助,本次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正式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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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沛智

会议第二个阶段是针对当下经济法学热点问题展开研讨,研讨环节共分为两个单元,共有七名发言人就相关主题进行发言,四名评议人参与点评,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展现了与会者深厚的学术底蕴和敏锐的问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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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红                                   刘武朝

研讨第一单元由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学亮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晓纯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学者以“国企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展开发言。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薛智胜以《地方国企混改风险的法律防控》为题,对地方混改的原因、混改的内容、混改的形式、混改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风险防控这五大纲领性问题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天津城建大学李德华副教授作了以《国企混改交易方式的不足与创新》为题的发言,他认为天津混改实际上分为两个维度:第一维度是资格条件,第二维度是交易方式。针对第一个维度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针对第二个维度应当规范交易方式,避免混改中出现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娄爽律师发表了题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律师操作实务研究》的演讲,他指出在国有企业混改实务方面并没有对律师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要求所有的混改领域的律师进行探索和摸索,娄律师还分享了自己参与混改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中心李英杰主任的发言题目为《混改后企业公司治理的实践探索》,他将天津市建工集团的混改经验进行了分享,他认为真正的混改,应该是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混改,通过化学反应,催生新的动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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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亮教授、刘晓纯教授作为点评人对以上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价。孙教授认为以上四位嘉宾的发言都非常精彩,国企混改是个很庞大的工程,从经济学的角度、管理学的角度、法律学的角度都应当对它有所关注。薛教授从宏观角度对地方混改面临的风险以及防控机制进行了分析;之后三位发言人是从具体角度进行了分析。对学者来说,国企混改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关注,比如涉及到特殊企业或者特殊行业的垄断问题,目前面临的制度障碍等,都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刘晓纯教授认为目前混改主要是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的,意见指出要在2020年实现国有企业全面混改的目标。以上四位发言人实际上是按照指导意见的中心思想、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展开发言的,对于天津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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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讨第二单元由河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立民教授和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陈光华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学者以“金融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及其它经济法问题”为主题展开发言。天津大学法学院杨雅婷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风险防范》的发言,她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适度放松监管,鼓励平台发展;创新监管模式,实现风险防范;清单明确权责,协调中央地方;加强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专业力量,落实事中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威慑违规行为。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大学副教授的发言题目为《从组织理论管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他认为将不同的两个以上任务(或功能)划归给一个部门,要考虑任务之间的互补性和“范围经济”问题,也就是协作两个以上任务的好处能超过将它们分开的好处,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权衡专业性与协作成本的结果。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冯汝博士发表了题为《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的实践困境与制度反思》的发言,她认为实现对国有财产的保护要确定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责,避免我们的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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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民教授、陈光华教授作为点评人,对三位发言人的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马教授认为三位汇报人汇报的都很丰富。第一位发言人具体谈到了地方政府对互联网的监管;第二位发言人根据组织理论探讨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的价值和意义;第三位发言人本质上讲到了公益诉讼的问题。在我们天津法学界,以韩志红教授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学术贡献得到全国公认。陈光华教授则认为,以上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具有逻辑上的系统性。他提出三权分立的交叉两难,三权是指法律上的三权,即民事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国有企业的利益已经有清晰的保护路径,已经有明确的保护措施,但是由于监管效率的问题、职责、编制等等而使效果不尽如人意。若以检察机关介入,提起民事诉讼,也会出现司法打架问题。关键在于努力研究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有效制度,来使制度效益充分化,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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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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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华

会议第三个阶段是对本次年会优秀论文进行颁奖,本次年会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天津市行政法法制研究所张志峰副所长、经济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牛同栩副会长为获奖人员颁奖。IMG_9980IMG_9980IMG_9980IMG_9977IMG_9977IMG_9986IMG_9977

    上午12:00,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副会长何红锋教授致闭幕辞并做会议总结。何教授对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年会的价值做出了充分肯定,年会以研讨会的形式展开有利于激发思想的碰撞,有利于加强交流与学习,最终实现老师自身素质、学科建设的提高,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经济法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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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红锋

最后,何红锋教授对承办本次年会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细致的服务以及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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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影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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