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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05 09:04  点击:2382

正义网讯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行不行?重心在基层。近日,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行检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让基层民行检察更有力。

  《意见》共22条,包括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落实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各项举措等。案源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基础,《意见》指出,要加强接受群众举报工作,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途径,接收群众提供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加强线索排查,通过网络信息排查、走访排查、刑事案件排查、信访件排查等方式,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加强线索共享,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平安综治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政法一体化平台等获取线索信息。

  在加大办案力度方面,《意见》指出,要坚持审查与调查相结合,转变“坐堂问案”办案模式,加强调查工作,充分行使调查权。坚持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注重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形灵活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在强化日常监督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拒不整改落实的,依法跟进抗诉等后续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刚性。建立检察建议抄报制度,检察建议同步抄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党委政法委。(记者 范跃红)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期: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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