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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在京顺利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23 08:41  点击:2796

  9月17日上午,《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9月17日上午,《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会议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张福生,消防救援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鲁云龙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开始后,张福生副局长介绍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丛文胜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高文英教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景绒教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刘春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应急法研究中心主任林鸿潮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姚金菊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系主任郑雅方副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朱智毅博士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李佑标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

  专家学者认为,对消防救援衔制度进行立法很有必要。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战斗力。专家学者认为,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立法涉及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和衔级制度等内容,这部法律旨在规定消防救援衔级制度,建议将法律的名称明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专家学者建议应贯彻分类管理、分级设置的理念,从条例的名称、立法依据、衔级制度的设定、晋级的条件和程序、与《公务员法》等法律的衔接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彭伶 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10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5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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