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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便民”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后评估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成功召开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18 20:59  点击:2822

  5月15日下午,“减证便民”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后评估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政府法制协调司徐志群副司长、研究室李富成副主任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其江副会长强调,“减证便民”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人本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一环,更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就要从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事改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一切改革为了人民。人民利益无小事,“减证”看似小事,但对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企业来讲却是大事。通过“减证便民”改革,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使政府工作人员养成“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倒逼政府由“避责思维”转向“负责思维”,回归人民公仆的本色;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因此,“减证便民”改革是能够撬动重大改革的关键切口,是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的重要支点。在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开展“减政便民”专项行动的背景下,司法部进行“减证便民”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立法后评估,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司法部委托中国法学会承担制定“减政便民”标准进而清理法律法规中需要废止的证明项目或证明材料清单的课题研究任务,是对中国法学会的重视和信任。希望以此为契机,中国法学会能够更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更多承担司法部委托的任务,成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位可以信赖的力量。

  王其江副会长指出,清理证明事项要求我们,一是明确需要提供证明的事项应当具有什么条件,进而制定证明事项的正面清单;二是明确哪些事项的证明义务由当事人承担,哪些事项的证明义务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哪些事项不需要证明;三是明确哪些需要提供的证明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哪些需要提供的证明必须出具原件;四是明确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在哪个环节提供,即便需要提供,怎样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化,哪些事项只需要通过承诺就可以实现,等等。希望课题组通过深入调研、课题研究、成效评估,形成共识,推动加强顶层设计包括法律法规修改,指导全国各地各部门“减政便民”专项行动。

  王其江副会长还向大家介绍了中国法学会从2014年开始在课题管理中实施的“减政便民”改革举措,即“三个一律”:一是一律不需要申请人提供单位证明、职务证明、职称证明;二是在课题申报时一律不需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在课题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三是一律采取电子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书。这“三个一律”受到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普遍好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司法部政府法制协调司徐志群副司长介绍项目背景情况

  徐志群副司长介绍了项目背景情况。她指出,2015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多次要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任务分工,“减证便民”工作由司法部牵头。司法部前期已经对公民办理的4类228项证明事项做了初步梳理,当前需要围绕证明事项的性质、范围和种类等问题做深入研究,确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清理原则和标准。

司法部研究室李富成副主任介绍项目背景情况

  李富成副主任提出,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精雕细琢”的阶段,希望通过此次与中国法学会的合作,带动法学法律界尤其是在地方工作的同志们关注立法后评估工作,期待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能够转化成“减证便民”工作中的一系列成果。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主持研讨会并总结

项目首席专家王敬波教授代表项目组对评估方案做介绍和阐释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作为本项目首席专家,代表项目组从评估范围、评估方法、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结果处理方式等方面对评估方案做了详细介绍和阐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燕继荣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胡仙芝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詹承豫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步峰教授等法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领域的知名学者和上海市编办副主任金跃明等来自北京市、上海市、哈尔滨市编办、法制办、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委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共20余人结合各地清理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从现有评估和清理指标的进一步完善、评估和清理对象的精准界定、评估和清理目标的清晰明确、评估和清理方法的科学可操作等不同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深入交流,达成了诸多共识,使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焦点更为明确。

  李仕春主任在总结时指出,本次会议开得非常好,聚焦问题,与会每一位负责同志和专家都作了质量很高的发言,让大家受益匪浅。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建设、贡献法律智慧搭建平台,为中央部门深化法治实践做好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以王敬波院长为首的专家团队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可,前期研究工作也得到了充分肯定。希望课题组认真对待和消化吸收每一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高质高效地完成此次研究工作,力争为更大范围的“减政便民”法律法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确立样板。

  会议历时近四小时,14:30开始,直到接近18:30才结束。

 

  本次会议是原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现司法部研究室)于2018年初委托中国法学会开展的“减证便民”相关法律制度立法后评估项目的第二次研讨会,也是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3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是中国法学会从2018年开始继“立法专家咨询会”之后打造的又一个新型高端智库平台,旨在为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改革、法治经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供中央决策部门参考。前2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先后于2月26日和3月30日举行,主题分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评估指标体系”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设置与我国人大制度”。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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