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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举办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29 11:10  点击:3586

“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的系列报告会”启动仪式详见:http://www.fxcxw.org/index.php/Home/Xuejie/artIndex/id/15461/tid/1.html

 

  中国人民大学系列

  2017年11月底,接到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关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的安排部署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了其中的子系列之“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系列报告会。经过研究与协调,报告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派出具有丰富立法经验的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进行专业的各领域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具体负责报告会的会务组织工作,截止2017年1月中旬,“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系列报告会已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三场精彩的立法报告会。按照计划,报告会将在2018年继续举行。

  第一场报告会

  2017年12月1日下午,“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一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国际报告厅举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主持第一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李艳芳出席第一讲。

  第一讲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主讲,报告主题为“完善环境立法:回顾与展望”。翟勇主任的报告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法的现状”,第二部分是“环境法的特点”,第三部分是“环境立法的进展”,第四部分是“环境法对传统法的影响”,第五部分讲述了对环境法的展望。在一个半小时的报告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学教研室的周珂教授和李艳芳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之后,翟勇主任与现场观众进行了提问与解答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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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报告会

  2017年12月8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完善新时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的系列报告会第二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主持报告会第二讲,本次报告会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

  黄薇主任报告的主题是“完善先进文化立法:回顾与展望”,分为四部分,分分别为“什么是文化与文化立法”、“完善文化立法的重要意义”、过去五年来我国在文化立法上取得的成就和“先进文化立法的展望”。

  报告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之后,黄薇主任与现场观众进行了提问与解答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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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场报告会

  2018年12月8日,“完善新时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三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1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主持报告会第三讲,本次报告会邀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本次报告会的点评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杨东教授和徐阳光副教授。同时,来自北京众多高校的学生数十人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杨合庆主任报告的主题是“新时代经济立法的回顾与展望”,报告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杨合庆主要从“经济立法总论”的角度对我国的经济立法进行了简要回顾。杨合庆讲到了我国经济立法的特点,论及了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杨主任在第二部分就五个具体的法律制度或领域进行了评述,分别是土地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和网络领域立法。这五个具体的法律制度或领域在法律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有如公司、税收等传统的经济法领域,又涉及到互联网等新兴的立法领域。杨合庆表示,这些问题远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都需要法学研究者们进行深入的探究。

  报告结束之后,朱景文教授、徐阳光副教授和冯玉军教授先后对报告进行了点评。最后,杨主任回应了几位教授的点评,与现场听众进行了精彩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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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系列

  第一、第二场报告会

  2017年12月7日,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开幕式暨第一、第二场报告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913会议室成功举行。本场报告会邀请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以及法制办赵晓琦博士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小建教授主持开幕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做开幕致辞,中国政法大学统战部部长王称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成栋教授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张欣助理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侯淑雯教授担任主讲环节主持人。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高校的师生数十人参与了报告会。

  李小娟主任主讲的题目是“北京市地方立法概述”。李小娟主任首先梳理了地方立法权的取得过程和地方立法工作的整体发展,将其分为起步、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四个阶段。其次从三个方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推进地方立法的主要做法,包括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健全人大主导立法。最后展望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的前景。

  赵晓琦博士主讲的题目是“北京市地方立法规划编制情况与思考”。赵晓琦博士首先简要介绍了北京市历届地方立法规划的编制情况,重点分析了立法规划的实施效果。接下来赵晓琦博士详尽地介绍了北京市2018-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五个方面梳理了北京市目前所考虑的立法项目。最后,赵晓琦博士总结了在地方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一些思考。

  报告结束之后,几位评议人从不同方面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两位主讲人也逐一给出了回应,并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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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第四场报告会

  2017年12月15日,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三、第四场报告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913会议室举行。本场报告会邀请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一处处长熊菁华以及法制办四处副处长张晓楠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雪纲副教授和姜廷惠副教授分别担任两个单元的主持人,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副主任徐宗立、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王理万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吕好副教授和张莉教授担任评议人。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高校的师生数十人参与了报告会。

  熊菁华处长主讲的题目是《地方立法与改革》。熊菁华处长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改革与立法之间的关系,深入剖析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一命题的内涵。接下来从实践层面分析了北京市发挥立法引领与改革作用的若干实例,指出北京市对于立法与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存在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并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为例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最后熊菁华处长总结了北京市在处理立法与改革关系过程中的若干体会与经验。

  张晓楠副处长主讲的题目是《党的领导与地方立法》。张晓楠副处长首先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领导立法的相关论述,提炼了党领导立法的若干原则。接下来张晓楠副处长介绍了北京市在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中的相关实践,包括北京市委对于立法工作的领导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于立法工作的主导,并结合相关实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张晓楠副处长总结了北京市在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过程中的几点思考,包括如何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以及加强地方立法的问题导向等。

  报告结束之后,几位评议人从不同方面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两位主讲人也逐一给出了回应,并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最后,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淑雯作了总结致辞,侯淑雯教授首先对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对于本次报告会的大力支持表示真挚的感谢,指出立法学的研究尤其需要关注实践,深入总结实践中的问题,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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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开大学系列

  2017年12月15日下午,“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学术报告会开幕式暨第一、二场学术报告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455会议室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报告会,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致开幕辞,对学术报告会召开的背景和报告会主要内容做了简要的介绍。

  第一场报告会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绍林以“五年来天津地方立法工作综述”为题做了第一场报告。报告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五年来的天津市地方立法概况,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64件,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第二部分介绍了天津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发展。第三部分介绍了五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南开大学法学院闫尔宝教授对高绍林主任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对天津市五年地方立法工作和高绍林主任所作的报告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地方立法背后生动鲜活的故事表现出深厚的兴趣,希望有机会更多地参与地方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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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报告会

  第二场学术报告的主讲人是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处副处长武志,主题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研究与实践”。报告分五个部分:一是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认识;二是促进区域发展的国内外立法例研究,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引领与保障的实现途径研究,四是引领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34个立法建议项目,五是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引领与保障的工作机制。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教授对武志处长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研究成果和所取得的实质进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一些继续深化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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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场报告会

  2017年12月22日下午,第三场学术报告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455会议室继续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付士成教授致辞并介绍与会嘉宾。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以“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天津实践”为题作了报告,深入探讨了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有关理论问题,详细介绍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立法的实践经验,分别从选题定向、充分调研、联合起草、广泛征求意见、统一审议、扩大宣传等方面谈了经验和体会。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对王泽庆主任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在互动环节,对如何确保地方立法质量,地方立法内容如何创新,法工委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王泽庆主任结合天津的实例都予以了精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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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场报告会

  第四场学术报告的主讲人是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宜云博士,主题是“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落实”。报告分四个部分:一是从政党的使命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特征等方面,阐述了为什么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是阐述了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之间的关系。三是阐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如何统一于依法治国全过程。四是以亲自承办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为例,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在地方立法中如何贯彻党的领导,如何开展民主立法。在点评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李飞副教授认为通过一个法规的立法过程生动展示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如何在地方立法中落实这一抽象的理论问题,是智慧的选择,使师生们清楚了解立法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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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经贸大学系列

  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启动仪式暨第一讲在河北经贸大学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河北经贸大学党委书记董兆伟,党委常委、副校长柴振国,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英出席并致辞,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军教授主持会议,河北经贸大学师生2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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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场报告会

  作为报告会第一场的主讲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志广作题为“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主题报告。

  冯志广针对协同立法如何破题,主要指出四点:第一,要有个章法,这是前提。要加强三地协同立法、协商共享,加强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交流互建。第二,辩证地看待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关系、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第三,深化协同立法——明确京津冀协同立法的原则,确定“三位一体”的协同立法模式,构建协同立法的保障机制。第四,落实到具体项目——协同立法必须把握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社保、体育等重点领域,科学确定协同立法项目。

  在评议环节,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广辉、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丁渠指出,京津冀协同立法,不仅考虑地方的具体问题,还发挥了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省人大法工委工作非常重要,提出区域协同发展,站位高、效果实,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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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报告会

  12月19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二讲在第三教学楼B409教室举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红作题为“京津冀协同立法引领和保障实践探析”的报告,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挂职)冯玉军出席。报告会由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广辉主持,法学院教授丁渠、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窦竹君以及50余名法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郭红指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立法是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她站在立法者的角度,详细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意义,说明了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多层次的,地方立法与地方性法规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前者涵盖范围比后者更为广泛。她提出,要做好京津冀三地的立法工作衔接,不断深化三地立法项目的协同,才能把三地的立法资源优化整合。

  冯玉军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报告会是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等四校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系列报告会之一,有利于推动京津冀立法研究的深入,对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极具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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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场报告会

  12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三讲在第三教学楼B409教室举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孟相维作题为“谈深化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的主题报告,河北师范大学教授王宝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肖辉作为与谈人出席,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军主持会议,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师生60余人参加。

  孟相维针对如何深化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的问题,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从政府工作的视角出发,围绕深化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的基础、内容、措施等三个方面展开主题报告。他就如何发挥法治研究工作推动协同发展的作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增强研究的主动性,二是增强前瞻性,三是突出专业性。

  王宝治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河北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应注重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司法配套机制,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肖辉提出,河北应充分发挥雄安新区的战略优势,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并在现有柔性的立法模式下,加强相关刚性立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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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场报告会

  12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立法”系列报告会第四讲在河北经贸大学第三教学楼B409教室举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英作题为“京津冀协同立法现状与展望”的主题报告,河北省委党校杨福忠教授、石家庄铁道大学胡延广教授、河北经贸大学丁渠教授作为与谈人出席,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广辉主持会议,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师生60余人参加。

  周英针对京津冀协同立法的现状,结合目前发展的实际,指出协同发展与协同立法的关系、必要性以及意义,并就京津冀协同立法提出了展望:一是在立法项目选择机制上,需要党委的参与;二是京津冀的协同需要政府的高度参与,共同配合;三是项目协同需要具体深化下去,期待雄安新区的立法。

  评议环节,杨福忠指出,我们要注意协同立法项目的选择及协同的边界和范围问题,平等对待与合理差别待遇的平衡问题,设区的市的立法权与其他地区立法的协调问题。胡延广指出,京津冀中的“协”是实体上的协调,“同”是程序上的同步,京津冀三地要找准地方立法定位,在国家统一指导下,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丁渠指出,我们要在京津冀协同立法和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反思,既要协同发展也要保持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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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通过上述一个月时间里举行的十五场学术报告会,参与报告的各高校师生对协同立法与协同发展的关系、协同立法模式、协同立法的主体与程序、协同立法保障机制、协同立法项目的选择与实现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并对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地方立法如何克服部门利益、地方立法内容如何创新等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见解。“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同时更是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在推进协同发展立法的过程中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障碍,京津冀协同立法与发展的实践进程需要立法工作者与立法研究者齐心协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努力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此次系列报告加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与互动,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研究的深入,对完善新时代法律体系极具借鉴意义。系列报告会的成功举办,离不开三地四校的辛勤工作,更离不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大力支持。与会人员均热切希望今后能够多举办此类的学术活动。

  撰稿人:王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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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日期: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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