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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INFORMATION
人才培养概况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国内公认的高层次的法学理论人才培养中心,在教学内容上,注重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的培养,注重法学理论思维方式的培养,注重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风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生活场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方法、分专题讲授方法、互动式教学法、网络教学方法、社会调查教学法、指定阅读书目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新时期宽口径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上,在加强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建设的同时,设计了一个由“法学名家讲座”、“海外学者讲座”、“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法学理论前沿博士生论坛”、“小南湖读书小组”、“法学学术圆桌”等组成的多样化的课外课程体系,并开发了“部门法哲学”、“原典精读”等创新型课程;在教材建设上,注重把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材内容,促进教材体系和内容的更新,形成了统编教材与个性化教材、教材与教学参考书、本科生教材与研究生教材并举的立体化的教材编写格局;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通过实施博士化工程、引进优秀人才、聘请校外著名学者和学者型官员担任兼职教授、派遣教师出国研修等方式,建立了一支阵营强大的教师队伍;在教学条件上,通过加强中心图书馆和网站建设、开通国外法律信息网站、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建立研究生微机房、举办学术讲座等方式,创造了全国一流的教学设施和条件;在教学制度上,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及管理规章制度,使教学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0年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丰硕研究成果的法理学专家。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信春鹰研究员,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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