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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的一个冬日,我曾经淌着一条泥泞的山间土路,步行十余里,去一所偏远的乡村小学寻访一个旧友。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样快捷的通讯工具,无法事先约定一个准确的时间。因此,直到我走进那所简朴的校园,才发现,学校已经放假了。运动场上,有两个嬉戏的孩子,他们告诉我,老师全都离校回家了,并给我指示了我的旧友居住的房间。我无可奈何,只好烦请两个孩子帮忙找了一张纸,我在上面简单地写了几句话,就把这张纸塞进了旧友的门缝里,姑且充作一封自己送达的书信。想必他休假归来,定会看到下面的字样: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身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这首题名为“寻隐者不遇”的五言诗,是唐朝诗人贾岛所作。之所以书录此诗留给朋友,只是因为它特别契合我当时的心境。虽然,那所乡村小学里没有松树,只有几棵当地常见的桉树;我的朋友也没有去山间采药,但是,除此之外,诗人所描绘的其他方面,恰好都是我的切身体验:幼稚的童子、童子眼里的老师、山间的小学、舒卷自如的云团……,那样一幅曾经映在贾岛眼里的画卷,十多年过去了,甚至一千多年也过去了,似乎都还历历在目。
这不仅仅是我第一次亲身经历“寻隐者不遇”,更重要的是,它使我像唐朝的诗人一样,成了一个“寻隐”的爱好者,一个“寻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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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诗歌里的记载,贾岛所要寻访的隐者,大概是当时的医家,因为他要进山采药。在这里,隐者极其自然地侧身于采药者的行列,它让我联想到这样一句话:“隐者隐于医,隐者隐于药”。
上个世纪80年代,我曾就读于一所中医学院,求学期间,我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在传统中国,医家采药,药家辨证,医家与药家大致是合二为一的。不过,无论是传统的医学还是传统的药学,大概都不是什么科学,至少不是西方传过来的现代意义上的那种科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也不是一门技术。
在我看来,传统的中医中药首先是一种哲学。阴阳交错,相生相克;木火土金水,循环往复,既是“人身”观,也是世界观,更是辩证法。其次,传统的中医中药还是一门艺术,同时,它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比如望闻问切,就是一种极具人情味的诊疗方法;上山采药,下山炮制,切片,晾晒,全都是手上的活儿,浸润着人——而不是医疗器械——的匠心与灵巧;哪儿不舒服了,想必是经络堵塞了,给你疏导疏导,等等之类,都是一种极其高妙的生活艺术,更是一种自在自由的生活态度。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缘故,诗人贾岛进山寻访的隐者,也要寄身于此道。然而,“寻隐者”没有见到“隐者”,只有深不可测的漫漫云雾在山间低徊。这不仅让唐朝的诗人感慨万端,也令千年以降的我们,生出无穷无尽的遐想。传统的医药文化、隐逸文化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大概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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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说来,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隐逸与张扬两个侧面。隐逸的一面,主要由道家表达,这种文化偏爱“处江湖之远”,却又不愿“忧其君”;追求“独善其身”,无意于“兼济天下”;只想“保身、全生、养亲、尽年”,而没有“立功、立德、立言”的宏愿。想当年,在孔子风尘仆仆地奔走于各国、试图建功立业的路途上,总能碰到这样一些隐逸之士,他们对孔子的用世之心,极尽讥讽之能事。
在《论语》这部儒家典籍中,隐逸者虽然被置于儒家理想的对立面,但他们也占据了一席之地。比如,《论语·微子》中就讲到:
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之,不得与之言。
此处记载的接舆,就是当时楚国的一位隐逸之士。他不愿与孔子交谈,就是因为他不接受孔子的生活态度。在接舆之外,《论语·微子》提到的隐者还有长沮、桀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等等。对于这些人选择的生活方式,孔子是理解的,甚至是尊重的。请看孔子本人的评论。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在某些时候,孔子对于隐者的生活方式,甚至还表达了向往之志。比如,在《论语·先进》一篇中,孔子让弟子们各言其志,在子路、冉求、公西赤都分别表达了自己的“远大理想”之后,曾点最后一个描绘了自己的志向。
(曾点)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新近裁剪的春装,即将消逝的春天,单纯幼稚的儿童,沂河的水,舞雩的风,唱歌,游泳……,这的确是一幅令人神往的生活图景,然而,这幅图景与其说是儒家追求的理想图景,还不如说是揭示了道家偏好的隐逸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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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儒家的文化传统中,隐者的形象还不是那么清晰,那么,在儒家的对立面道家那里,宣扬的基本上就是一种直截了当的隐逸文化。按照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中的看法,“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因此,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道家就是隐者。
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去,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至于“其学无所不窥”的庄子,则明确表示:
“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牲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司马迁在信史中记载的这些言论,已经生动地勾画出了早期隐者的性格与面貌。然而,要全面地、深入地领会隐逸者的精神实质,还必须走进道家学派的典籍中。
《史记》上说,“老子,隐君子也。”老子也许算得上是“隐逸的君子”,不过,按照张舜徽先生在《先秦道论发微》中的解释,《老子》一书阐述的“先秦道论”却并非隐逸的理论,而是所谓的人君南面之术,它与韩非子的“治术”,存在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对于这种看法,我们暂且存而不论。不过,《老子》之后的《庄子》,却堪称隐逸生活观念、隐逸生活艺术的集中表达。数千年以降,历代中国人的归隐意愿,几乎都可以看作是对“庄学精神”的呼应,从这个意义上看,《庄子》可以视为中国隐逸者的圣经。对此,当代诗人流沙河先生,曾在《庄子现代版·前言》中写道:
庄子不官不僚,也不运动社会,他只躲在陋巷著书,批评显贵的儒家,攻击污浊的社会,向往神秘的自然。布衣草鞋,糁汤野菜,物质贫困,精神自由,它是寂寞一生的大文豪。他的书安慰了历代的失意文人。
我基本赞同流沙河先生的这番评论,但与此同时,我还感觉到,《庄子》作为一部隐者之书,既可能构成对于失意者的安慰,但也可能构成对于得意者的召唤。事实上,它对于一切人,都会产生一种或多或少的诱惑,它的魅力是持久的,因为,它已经卓有成效地描述了一种生活的状态,揭示了一种生活的意义,表述了一种生活的境界,这种生活,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隐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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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子》之后,隐逸生活理念的重要阐述者也许应当首推陶渊明。在钟嵘的《诗品》中,陶渊明被冠以“隐逸诗人”的名号,甚至被奉为“隐逸诗人之宗”。陶诗之后,关于隐逸志趣的吟咏代代相继,几成风气。比如,杜甫在《可惜》一诗中写道:
宽心应是酒,
遣兴莫过诗。
此意陶潜解,
吾生后汝期。
白居易的《题浔阳楼》也有这样的词句:“常爱陶彭泽,文思何高玄。”
至于宋代的苏轼,与陶诗的关系就更近了,否则,这位大学士绝不会对陶诗逐篇加以应和。
关于陶诗的精微之处,清人沈德潜在《说诗睟语》中有一段简明扼要的评论,他说:“陶诗胸次浩然,其中有一段渊深朴茂不可到处。唐人祖述者,王维有其清腴,孟浩然有其闲远,储光羲有其朴实,韦有物有其冲和,柳宗元有其峻洁,皆学陶焉而其性之所近。”
概而言之,在我的印象中,陶诗与陶赋,作为隐逸生活方式的诗化表达,一直流淌在东晋以后的文化传统中。
比较陶诗与《庄子》,我发现它们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前者偏重于抒发隐逸之情,后者倾向于阐释隐逸之理。但在精神实质上,二者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因为,陶诗实乃有韵之《庄子》,《庄子》即为无韵之陶诗。也许只是因为这种表达方式上的差异,我们把庄子视为“隐逸哲人”,而把陶渊明视为“隐逸诗人”。不过,无论是阅读《庄子》还是品味陶诗,我们都可以领略到一种隐者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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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隐者的归隐是从朝庭返回到山林,是从政治返回到自然。然而,究其本质,归隐是从外物返回到内心,是从他者返回到自我。沈德潜说,“陶诗胸次浩然,其中有一段渊深朴茂不可到处”,归隐的最终目标,就是走向这段“渊深朴茂不可到处”。因此,归隐的方向,不是向前,不是向后,而是向内。归隐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类未知的精神世界的探寻过程。
由此回到贾岛的那首五言诗,我蓦然发现,“寻隐者不遇”不仅仅只是一篇叙事诗的标题,它实实在在地构成了一个意深旨远的隐喻:在直白的层面上,它是说,探寻者在寻找一个隐逸者,只是没有找到。但是,在这个层面之下,我们还可以体现到,探寻者也许是在寻找隐者胸中的那一段“渊深朴茂处”,但结果仍然是,没有找到。如果更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做出这样的推论:一切探寻者对于隐而不显的人类精神世界、人类未知世界的探寻——比如,神学家对于上帝或神的探寻;数学家对于“哥德巴赫猜想”的探寻,物理学家对于“第一推动力”的探寻,法学家对于“法是什么”的探寻,等等之类的过程,都可能面临“不遇”的结果。
其实,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他们所要寻找的对象,经常都是“隐”而不显的,研究者的研究过程,其实就是“寻隐”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对于未知领域的探寻,不恰好类似于寻访隐者的诗人贾岛所做的那样吗?甚至结果都可能与贾岛一样:有时“遇”,有时则“不遇”。
而人文社会科学的独特魅力在于,“寻隐者”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寻隐”过程之后,无论是“遇”还是“不遇”,其实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如果“不遇”,我们可以获得诗人贾岛经历过的那种“不遇”的独特体验;如果“遇”,当然能够给我们带来另外一种欢愉。因此,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来说,只要认真去探寻,就会有一个结果。因此,关键的问题,就看你是不是一个真诚的、有心的“寻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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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探索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寻隐”的过程。洞幽察微,探寻在法律的表象背后隐藏着的奥秘,数千年以降,一直吸引着一代又一代思想家、法学家的心志。在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找到了守法背后所隐藏着的正义,柏拉图则看重法律后面的哲人,亚里士多德曾经努力探寻那种使法律成为“良法”的标准。在古罗马时代,在西塞罗眼里,法律的背后是理性。在中世纪,阿奎那通过反复探寻,发现国家制定的“人法”只不过是永恒法、自然法、神法的延伸和体现。在17、18世纪,众多的思想家普遍承认,国家法律的背后是自然法,因而必须认真地揭示自然法的本来面目。19世纪,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旨在探寻实在法的内在奥秘,萨维尼的历史法学试图寻找法律背后的民族精神,费希特的哲理法学努力探索自然法的基础。到了20世纪,西方法学进入了一个“诸子百家”的时代,按照《庄子·天下篇》的看法,几乎可以说是: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天下篇》中的这种看法,显然是过于悲观了。“道术将为天下裂”,当然有它的负面效果,但是,从积极的方面看,它也有助于不同的法学流派从不同的角度探寻法律的隐微幽深之处。如果把法律比作一幢大楼,那么,不同的法学流派刚好就像位置不同的探照灯,其中的每一个法学流派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照亮一个或几个房间。众多的法学流派汇合起来,就可以更深入、更全面地洞察法律的隐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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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邓正来先生的看法,当代中国法学的使命,首先在于寻找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在我看来(依照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的分析框架),当代中国法学的使命,首先在于深入当代中国社会,通过解剖当代中国社会本身,从而获得这个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特殊公共利益团体之间以及个人、特殊公共利益团体与国家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深切认识,而法学,则是对这些物质利益关系的归纳与记录。我相信,只有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仅仅从人类精神或民族信念、民族意识的一般发展出发,深刻地把握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上述三重关系,当代中国法律的隐微之处、幽深茂密之处,才可能得到真正而深切的索解。
就像一个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样,每一代法学家踏入的社会永远都是不同的社会,每个社会中的“法的秘密”,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不可能只有一个正确的标准的理解。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地变迁着的社会现实及其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既考验着每一代法学家的智慧,也给每一代法学家探寻法律之隐秘地带,提供了足够的舞台空间。
(本文原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