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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建议稿专家:患上艾滋病仍可担当公务员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2-03 20:06 点击:3414
起草建议稿专家:患上艾滋病 仍可担当公务员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早在10月27日,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就表示,中国年底将出台《艾滋病防治法(条例)》。
由艾滋病、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领域的专家草拟的《艾滋病防治法·专家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已提供给立法者。《建议稿》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权利和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作出了哪些规定?为此,记者专访了参与起草《建议稿》的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李楯教授。
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保护
做胃镜 不能强制检艾滋病
《建议稿》的第二章第12条规定:在艾滋病的防治中,每个公民都享有在不侵犯别人权利的前提下,自主地决定接受宣传、咨询、检测、治疗的权利,以及不因艾滋病问题而致在其他方面人身自由受到干涉的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艾滋病人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自主选择权”?
李楯:这一条是说,任何公民(包括艾滋病感染者)的基本权利在没有充足的理由下都不能被剥夺。目前有的医院在给病人做探入性检查和手术(如胃镜)或其他手术时,强制患者做艾滋病检测,否则就不给治疗,这等于剥夺了公民自主选择权。
泄隐私 公务员要降级处分
第13条规定:艾滋病防治中,每个公民都有隐私和私生活领域不受侵犯的权利。公务员和防疫机构工作人员故意泄漏公民与艾滋病相关的信息,要受到降级处分,并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如果普通公民出现上述行为怎么处理呢?
李楯: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如果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他可以以隐私权被侵犯为由或依据本法(待生效后)起诉。
这里要注意故意泄漏公民与艾滋病相关的信息的主体专指公务员和防疫机构,因为他们获知感染者的隐私情况是通过工作或手中的权力获知的,而普通公民散播某人患艾滋病的信息并不构成侵权。
持代码 全国治病不露姓名
第83条规定:检测出来的感染者,可持有专门代码编号的艾滋病诊治卡在全国任何医院治疗,而无须再登记自己的姓名。
记者: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感染者无需再登记自己姓名”,这也是出于保护感染者的隐私权吗?
李楯:是的。有的艾滋病感染者的潜伏期会高达10年,在这个阶段他照样可以参加劳动。有的感染者用药得当可能一生都没事。
让感染者持有专门代码编号的艾滋病诊治卡治疗,有利于对他们隐私的保护。使他们顺利就业,避免出现“有钱吃药(因有的药是国家免费的),没钱吃饭”的现象出现。
拒绝艾滋病感染者入学 校长撤职
在第15条规定:艾滋病感染者享有和非感染者相同的为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学习和工作的权利、结婚的权利、生育的权利和私生活不受干扰的权利。
记者:怎么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学习和工作的权利?
李楯:学校不得以公民为艾滋病感染者为由拒绝其入学或者令其退学,公立学校出现这种情况的,就由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免去学校校长的职务,如果是私立学校,就撤销他的办学资格。
以艾滋病为由辞公务员 单位违法
记者:在工作中出现企业单位以感染艾滋病为由辞退或拒绝录用感染者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李楯:《建议稿》中明令禁止企业等用人单位这样做,法律生效后,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解决。如果因为拒绝录用或辞退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负责给予赔偿。
要说明的是,艾滋病人有就业的权利不代表国家就一定要为艾滋病人找工作。这条是指单位不能随便以患艾滋病为由辞退职工,包括公务员及其他由财政开支工资的职位。但军人或警察等对身体强健有特殊要求的职务,可以不接受感染者入伍或任职,对于已任者感染则调任其他职务,不得解职。
艾滋病感染者结婚登记 可以办理
记者:艾滋病感染者登记结婚的权利怎么保证呢?
李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以公民是艾滋病感染者而不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而隐瞒对方,造成对方感染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艾滋病感染者的生育权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吗?生育权等能保证吗?
李楯:艾滋病感染者的生育权不是第一次提出,以前卫生部的文件里就有。卫生部现在正研究如何进行母婴阻断,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母婴传播,感染者的下一代可以避免感染艾滋病。
医院医生责任追究
拒绝接收感染者 医生停职6个月
记者:如果感染艾滋病去医院遭到拒绝,医生和医院应该受到处罚吗?
李楯:目前,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专门治疗艾滋病医疗机构之外的综合医院、口腔医院和其他的医疗机构。如果这些医疗机构经卫生行政机关查实后,将对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治疗的医生及其其他医务人员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的处罚。
记者:那如果医生接收了艾滋病患者,因为职业暴露而感染上艾滋病怎么办?
李楯:如果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是不可能被感染的。如果出现职业暴露,可以马上用药,可以阻断艾滋病毒的感染;政府为有可能因为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的人设立专门的保险,一旦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政府要给他(她)30万元的补偿,保证他们的收入,并由政府提供医疗,政府财政负责供养感染者的亲属的生活学习费用。
瞒报、迟报疫情 官员受行政处分
记者:在政府行政机关下属的专门机构(防疫机构),对防艾不力的官员要进行怎样的处罚?
李楯:政府行政机关下属的专门机构(防疫机构)的官员,如果瞒报、漏报、迟报疫情的,要进行行政处分,如果对管辖区内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官员要被免职、降级或者开除。在防治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造成感染者或者其他人损失的,也要追究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并给予行政处罚。
造成艾滋病感染 医生终生“禁卫”
记者:如果在医院因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医院应负怎样的责任?
李楯:医疗中,因输血或者是人工授精、骨髓、器官移植造成艾滋病感染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未销毁,或者重复性使用的器械消毒不卫生,导致艾滋病毒传播;对感染者手术污血或者尸体处理,违反技术规范要求,造成艾滋病传播的,上述直接责任人要被撤销执业资格,终生不得再从事卫生医疗保健工作及相关工作。
医疗机构中,使用带艾滋病毒的血制品,所负责进口、采购或者药房管理的人也将受到撤销执业资格,终生不得再从事卫生医疗保健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处罚。此外,还要对所属的医疗机构停业三个月或者取消资格。 (记者:杨章怀 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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