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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张福森部长在WTO与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摘要)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2-03 18:31  点击:727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以社会主义法制文明不断进步作为强有力保障的。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向全体公民宣传普及法律和进行法律监督方面,取得了可喜进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服务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明显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我们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已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了分支机构。我们还初步建立了以《律师法》为核心的律师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律师管理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与合作机会,也扩大了中外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从1992年开始,我国对外开放了法律服务业,已有一百多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获得许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外国法律执业活动;还有几十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机构从事香港及其境外法律执业活动。全球规模和收入最大的50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中,有一半以上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这些代表机构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外国法律服务活动,业务范围涉及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华贸易和技术合作。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各项规则,是保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与国之间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法律机制。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为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同时也迎来严峻的挑战,和国外同行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尚需奋力追赶。特别是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实现法律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我们深知,要实现法律服务业更快更好的发展,需要强大的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支持。人才的竞争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竞争,谁拥有了丰富的人力资源,谁就获得了打开宝藏之门的钥匙。我们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加倍努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建立了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执业共同体资格准入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国内法学教育资源,提高律师的知识结构与服务质量,培养了一大批懂世贸组织规则、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年轻律师,他们已经成为中国律师队伍的主力军,活跃在国际法律服务舞台上;通过国际律师界支持和协助,我们源源不断地派出优秀年轻律师赴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学习,在国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修,学习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先进经验;通过吸引人才回归,大量海外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加入中国律师队伍,使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我们还通过各项措施,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鼓励中国律师介入新兴科技经济领域,为中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提供高水平的中国法律服务。我们还根据对世贸组织的承诺,颁布实施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为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提供了较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提供服务的环境。我们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根据中国经济、法治发展的需要,博采各国之长,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提高中国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中国律师队伍,实现中国律师业在新世纪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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