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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INFORMATION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6-13 10:58  点击:42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履行司法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责使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涉电、水、气、热力纠纷案件,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民生福祉。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近年来审结的相关涉民生案件中,遴选出6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紧扣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聚焦民生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安全、能源资源保护,集中展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保能源就是保民生”社会共识,彰显司法为民温度。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聚焦民生兜底、安全发展、绿色低碳,重申相关企业的公共服务义务,确保能源法确立的安全、绿色、高效、惠民精神见行见效,落到实处。如案例1某液化气公司系列执行案,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危化品资产安全处置、居民用气稳定供应、企业职工妥善安置、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以高效执行破解多方难题,实现安全生产、民生保障与权益维护有机统一。又如案例2某水电公司与某村民小组供用电合同纠纷调解案,人民法院联合政府部门合力破解农网改造历史遗留难题,平衡企业与村民利益,保障200余户村民用电权益,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人民法院牢记人民司法为人民,坚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要求,健全分层递进、多元共治解纷机制,注重府院联动、多方协同,推动批量涉民生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服务乡村经济发展与基层和谐稳定。如案例4某灌区服务中心与邢某等930户农户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人民法院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破局—示范规则立标—源头治理固本”分层递进、全链条解纷机制,高效化解群体性涉农水费纠纷,既保障灌区正常运转与农业生产,又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以个案化解推动系统治理、源头预防,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又如案例6某科技公司与李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创新示范诉讼机制,以个案裁判引领批量纠纷化解,兼顾供热企业合法权益与住户合理诉求,推动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守护群众温暖过冬。


三是规范公共服务秩序,维护能源资源公平善用。人民法院依法规范能源资源供给与消费秩序,规制违规占用、转售公共资源、擅自停暖等失信行为,坚定维护市场诚信。如案例3某供水公司与某教育机构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依法否定违规转售优惠水资源牟利行为,判令违约方补交差价并承担违约责任,鲜明昭示公共资源不得违规侵占、政策扶持不得变相套利,维护供水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保障民生资源定向使用、公平惠及。又如案例5某供热公司与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对某能源公司春节期间擅自停暖、漠视群众供热需求的行为依法作出否定性评价,鲜明传递司法保障民生的价值导向。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资源与公共服务权益,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实质化解民生领域矛盾纠纷,以公正司法守护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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