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和数字化全面推进,这两种社会因素在同一时期交织演进,正改变着社会运行方式和公共服务形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3233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3.0%;65岁及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9%,社会整体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5年6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已达69.2%,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达1.61亿人,互联网使用率达52.0%。面对老龄化与数字化并行发展的现实格局,国家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确立为重要发展战略,系统推进数字适老化改造和公共服务无障碍建设,初步形成保障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和维护其数字权益的制度框架。总体看,我国在老年人数字权利保障方面已具备较为坚实的政策与制度基础。但随着数字技术在医疗、金融、交通、政务和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老年人参与数字社会面临的已不仅是“能不能用”的问题,还涉及“用得是否安全、是否平等、是否可以自主选择”等更为复杂的权利与治理议题。如何在充分肯定既有政策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法治手段对分散的制度安排加以整合和提升,将以政策推动为主的数字适老措施转化为稳定、可预期的权利保障机制,从而构建兼顾权利平等、风险防控与公共服务公平的老年人数字平权制度体系,已成为当前亟须回应的重要法治课题。
数字权利与数字适老的政策法律回应
在人口老龄化与数字化深度交织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促进老年人平等、安全、可持续融入数字社会,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各国及国际组织普遍从“数字包容”“无障碍设计”“适老化改造”“数据与隐私保护”等多个维度展开制度回应,并逐步将老年人数字权益纳入人权保障与公共治理框架。我国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已逐步将老年人数字融入与数字权益保障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体系之中。
在国家战略层面,《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将数字技术赋能养老服务、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缩小老年数字鸿沟作为重要目标,强调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养老发展和信息无障碍环境营造,提升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与安全性。在专项政策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系统部署了政务服务、医疗服务、交通出行、金融服务、消费支付等重点领域的适老化改造,明确要求在推进数字化的同时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保障老年人的数字可选择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实施的“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从界面设计、操作流程、信息呈现、语音辅助等方面提出具体技术改造要求,推动主流互联网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向老年友好型转型。
在法律规范层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立了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公共服务和信息服务的基本权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信息无障碍与数字无障碍纳入法定调整范围,为老年人平等使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在一般性数据权利保护框架下,为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隐私权与数据利用中的知情同意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规范共同构成了老年人数字权利保护的基础性法律框架。实践中,围绕政策与法律要求,我国已在政务服务、医疗卫生、金融服务、交通出行等领域推进较大规模的适老化改造。例如,政务服务平台普遍设置“长者模式”与线下兜底窗口;医院保留人工挂号与缴费通道,并优化自助设备界面;银行持续完善现金服务与老年客户专属服务流程;移动支付、出行应用等提供大字体、语音提示和简化操作模式。
老年人数字融入的结构性风险与治理难题
无论从战略规划、专项政策,还是从法律规范与公共服务实践的角度看,我国已形成推进数字适老化和保障老年人数字参与权的较为完整的制度基础。当前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在既有制度成效的基础上,如何通过法治方式实现规范体系的系统整合、权利结构的明确化以及治理机制的长期化,为老年人数字平权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这些问题并非单一维度的权利不足,而是涉及技术设计逻辑、制度运行方式、社会观念结构与市场机制等多重因素的综合挑战。
从技术层面看,主流数字产品和服务仍以“中青年用户模型”为隐含前提,其设计范式与交互逻辑在客观上对老年群体形成一定程度的排斥。尽管近年来各类平台陆续推出“大字版”“长者模式”等适老化功能,但在实际使用中,老年人仍普遍面临各类操作问题。例如,在移动支付、网上挂号、线上政务办理等高频场景中,认证步骤多、界面跳转快、风险提示以小字弹窗呈现,均与部分老年人视力下降、记忆力减退、学习节奏较慢等生理特征不相适应。这种以技术效率与功能集成为导向的设计取向,使适老化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停留于界面层优化,尚未充分转向以可理解性、可操作性、可容错性为核心的深层结构重构。
在数据治理与权利实现层面,老年人在数字环境中面临的风险具有明显的弱势。一方面,老年人在网络诈骗、虚假信息诱导和不当营销中更易成为受害者,反映出其在信息识别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与技术熟练度方面的相对弱势;另一方面,现行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制度以理性主体和自主同意为基本假设,在老年群体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其知情同意的真实有效性、数据处理的正当性与最小必要性,仍面临制度适配不足的问题。在远程医疗、智慧养老平台和可穿戴健康设备广泛应用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健康数据、行为数据和位置信息被持续收集与分析。如何在促进服务便利的同时,防止过度采集、算法歧视与技术替代决策,对现有权利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社会结构与市场机制层面看,老年人数字融入还受到隐性年龄偏向与市场供给不足的双重影响。一方面,数字技术创新与互联网产品开发长期以年轻用户为主要目标群体,形成以速度、互动频率和多任务处理能力为中心的设计文化,客观上弱化了对老年用户需求的系统考量;另一方面,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在研发成本、市场回报和规模效应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部分企业缺乏持续投入动力,导致真正面向老年群体的高质量终端设备和应用供给仍显不足。这种技术创新逻辑与市场激励结构的叠加,使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参与机会与选择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结构性限制。
此外,从公共治理视角看,老年人数字融入还呈现出便利性提升与风险放大并存的特征。数字医疗、线上金融和智慧政务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可能放大操作失误、信息误导和技术依赖带来的负面后果。例如,一些老年人因误操作导致账户被冻结、因误信链接而遭遇电信诈骗,或因对算法推荐内容缺乏辨识能力而产生信息依赖甚至沉迷问题。这表明,老年人参与数字社会不仅是权利平等问题,还涉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与行为引导等综合治理议题。
老年人数字平权的法治化建构路径
在既有政策与制度基础之上,应当进一步以法治方式对老年人数字融入中的权利结构、责任配置与治理机制加以系统化、稳定化与可预期化,将以行政推动和技术改造为主的政策型适老,逐步上升为以权利保障和规则约束为核心的法治型平权。
在权利层面,对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基本权利进行类型化与明确化,构建具有可识别性和可主张性的权利结构。现行法律虽已从平等参与、信息服务和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一般性权利基础,但在数字情境下,仍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其权利内容,将数字接入权、数字使用权、数字可选择权、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权、算法知情同意与算法透明等加以体系化界定。通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明确这些权利的内涵、适用场景与救济方式,使老年人在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政务服务平台和智慧养老系统中能够有效主张和行使上述权利,为数字平权提供稳定的规范基础。
在责任层面,应当推动适老化要求从政策倡导走向法律义务化与标准刚性化。针对公共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和大型互联网平台,可通过立法或授权性规范明确其承担数字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的法定义务,将界面友好性、操作可理解性、信息可及性和风险提示充分性等要求转化为可评价、可问责的合规标准。同时,应当在法律上确立合理便利与差别化保护原则,要求相关主体在不构成过度负担的前提下,对老年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程序性协助,并对未履行适老化义务导致老年人权益受损的情形,设置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机制。
在治理机制层面,应当以数字可选择权为核心,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并行的公共服务制度结构。数字化转型并不意味着单一化、强制化的技术路径选择,应通过法律明确:在政务、医疗、金融、交通等关系老年人基本生活与公共利益的领域,长期保留稳定、可及的线下服务渠道,将人工服务、电话服务与上门协助等方式纳入法定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制度化保障老年人对数字方式与非数字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防止技术效率逻辑对弱势群体形成事实上的排他性约束。
在数据与风险治理方面,应当结合老年群体的弱势情境特征,对现有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制度作出适配性强化。可通过特别规定或解释性规范,明确在涉及老年人的数据处理中,应提高知情告知的可理解性标准,强化同意程序的实质性审查,并对算法推荐、自动化决策和远程监护系统引入更严格的透明度与可申诉机制。在数字医疗、智慧养老与金融科技应用中,应同步嵌入伦理审查与风险评估制度,防止因技术依赖和信息不对称而侵蚀老年人的自主性与隐私权。
在多元主体协同层面,通过法治手段构建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与社区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在制度设计与监督实施中承担主导责任,平台和服务提供者负有适老化改造与风险防控的合规义务,社会组织与基层社区可在数字素养培训、风险提示和纠纷调解中发挥补充性功能。通过立法或政策性法规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运行稳定的老年人数字平权治理体系。
在人口老龄化与数字化进程并行的时代背景下,实现老年人数字平权已成为全球性议题,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在于激发银发经济的巨大潜力,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老年人数字鸿沟并非源于老年人个体能力的不足,而是现行社会治理体系与老龄化形势不适应的系统性表现,与既有的经济、教育、地域、性别等社会不平等因素相互叠加,形成复杂挑战。成功的数字包容策略是全面的,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技能培训、产品设计、公共服务优化和人际支持等多个维度。展望未来,中国在老年人数字平权领域既面临持续挑战,也蕴藏着巨大机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投入、庞大的老年人口市场潜力、数字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数字助老的积极性,都为实现老年人数字平权提供了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