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31日,恰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成立八周年之际,作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网络强国建设与网络法治创新项目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项目组承办的“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高校与科研机构,中国移动、腾讯、阿里巴巴、抖音等企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齐聚一堂,围绕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法治保障的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莫纪宏,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蔡立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吴峤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同济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汉华分别致辞。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
成果发布环节共发布四项重要成果。第一项成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周辉发布了“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实验室孵化专项资助项目成果,展示了基于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数据库构建的交互模型与风险分析框架。
第二项成果发布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鉴分社社长、编审张昊鹏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灿华发布了《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年鉴2025》。
第三项成果发布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审许琳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徐玖玖发布了三部学术专著,分别是周辉主任所著的《平台法治原论》、刘灿华、杨茹凯等学者合著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体系化阐释》、徐玖玖老师所著的《数据治理公私合作的法律规制》。
第四项成果发布由《中国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袁方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院第八编研室主任、编审李延枫发布了《人工智能示范法4.0》。
涉人工智能精品司法案例发布与研讨环节中,案例发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吕艳滨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发布了首批十大涉人工智能精品司法案例,具体包括:
1.梁某与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推荐法院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是杭州互联网法院。
2.何某与上海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案,推荐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二审法院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3.上海某创华公司诉杭州某母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推荐法院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是杭州互联网法院,二审法院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诉亿某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推荐法院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法院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5.殷某桢诉北京某问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纠纷案,推荐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
6.“AI换脸”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推荐法院和审理法院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孙某某诉成都涂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某肖像权、声音权、姓名权纠纷案,推荐法院和审理法院是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8.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推荐法院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是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9.李某某诉徐州欣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推荐法院和审理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
10.某国际投资公司诉曹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推荐法院和审理法院是广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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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成立八周年之际交出的一份学术答卷,更是汇聚多方合力、回应时代命题的一次法治盛会。站在新的起点上,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全局,深化人工智能法治前沿研究,为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法治力量。
节选自中国法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