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落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学法学院拟于2026年9月在宁夏银川召开“第十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会议将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理基础、权利保障体系、法治实施机制、区域协同治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等维度,系统总结法治建设领域的成就经验与风险挑战,深入探讨共同体理念的规范表达、制度衔接与实践转化。会议由宁夏大学法学院、宁夏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承办。
鉴于您在这一领域的建树,诚挚邀请您莅临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9月18日
会议时间:2026年9月19日—9月20日
离会时间:2026年9月21日
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法理问题”。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理内涵、规范表达与宪法基础;
2.《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体系定位、部门法衔接与实施机制;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治效能提升与地方立法创新;
4.数字法治、生态环境法与“多元一体”治理逻辑的融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态法治保障;
5.石榴籽精神的法治表达:民族地区交往交流交融的权利保障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6.新时代党内法规与民族事务治理的协同适用;
7.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经验;
三、参会论文提交要求
1.论文须为原创,且立场坚定、观点鲜明、论证充分、说理透彻。优秀论文将推荐至核心期刊或结集出版。
2.文章字数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15000字(含注释),并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采取页下脚注,编号格式为圆圈符号,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论文首页脚注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务)、学历、联系方式。
3.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摘要、关键词采用小五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
4.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请于2026年 9 月 1 日前将参会回执及论文发到会务联系邮箱:13689103166@163.com,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姓名”。
四、会务事项
1.会议免收一切会务费、资料费;
2.本次会议诚邀全国相关领域学者参会。正式受邀代表由主办/承办单位全额承担往返交通费(经济舱/高铁二等座标准)、住宿费和膳食费;其他参会代表免收会务费和膳食费,交通与住宿自理。
五、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秘 书:朱向涵(宁夏大学),电话:18152510578
协调人:张弛(宁夏大学),电话:18795312075
总协调人:陆筱璐(宁夏大学),电话:18161509246
会议论文收稿人:张荣(宁夏大学),电话:13689103166
秘 书:肖 亮(吉林大学),电话:15844094334
协调人:黄 伟(吉林大学),电话:17790063678
总协调:林媛媛(吉林大学),电话:13756550242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宁夏大学法学院
宁夏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