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新时代政法工作牵涉安全稳定方方面面,需要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激发动能,凝聚合力,致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和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好这个最本质的政治属性,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权、开展工作。强化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时时处处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突出党委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统筹引领政法单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总揽而不包办、协调而不替代。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议题、政治督察、执法监督、司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法工作全过程。强化政治建设。突出政法队伍干部选育管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坚持和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政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决扛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确保国家稳如泰山、社会稳定坚如磐石,做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突出“首位工程”。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筑牢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的“铜墙铁壁”,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突出“底线思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稳,突出调解优先,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解纷促稳主平台作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防止矛盾风险外溢上行。突出“人民至上”。坚持走党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发挥政法机关维稳护安主力作用,激发群防共治队伍主体意识,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推广群防群治“最小应急单元”,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和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凝聚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贯彻到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坚定法治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推动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发挥各级法学会凝聚法学法律界力量的桥梁纽带作用,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促进公平正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守正创新。突出政法改革全国“一盘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行稳致远。突出科技赋能。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转型,突出“两手抓”,一手在执法司法办案领域抓跨部门办案平台“单轨制”,另一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网统”,不断赋予法治建设新动能。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好,把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发挥好,矢志不渝、笃行实干,引领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蓬勃发展,奋力开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新篇章,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