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15 12:33 点击:117
摘要:《叫魂:1768 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一书为剖析清代国家治理图景提供了典型案例,一定程度上挑战了清代皇权“无远弗届”的传统认知。弘历利用机密情报、政治化、微观干预等手段,试图实现权力的末梢渗透,但其雄心在官僚自身的制度逻辑机制中遭到阻滞。官僚通过信息隐瞒、形式表演、常规化应对等策略,层层消解皇权效能,最终导致叫魂案荒诞收场。这一过程揭示了帝制晚期的结构性悖论—— 君主绝对权力的实现高度受制于官僚组织的运作逻辑,二者的持续博弈构成理解传统中国国家治理困境的核心线索。
关键词:“叫魂”案;权力毛细血管作用;制度逻辑;国家治理困境
“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也难说身后骂名滚滚来。”
——电视剧《雍正王朝》主题曲
菲利普·A·库恩(孔飞力)的里程碑式专著《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为学术界提供了一个剖析帝制晚期中国国家能力及其内在矛盾的经典案例。该书所述之事件,不仅仅是一次中国传统社会恐慌的经验叙事,更构成了一个关键的场域,用以反思关于清代君主集权效能的既有论述框架。往昔清史叙事之中,清代的皇权总是呈现出一种高压式的无远弗届的样态,萧公权曾言,“清王朝历代皇帝不相信自己的臣民……因此只得依靠严密的监控手段。”、“清朝皇帝不得不依靠汉族绅士、官吏来推行统治、监视臣民,或帮助施政。但又认为这些人的忠诚也值得怀疑,因而一直小心翼翼地严密掌控他们的臣仆……官员完全没有足够的权力作出主动的、独立性的判断,或令人满意地履行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相反,所有官员都被置于严密的控制、限制和监视之下。”钱穆在论及清帝对待汉民时,称“逮雍正嗣位,固由其天性刻薄猜忌……遂又重施高压。”、“清廷乃益肆高压、达于极点”论及皇权之强劲,频频以超乎宋明之“独裁”谓之,诸如“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皇帝“全国各地地方长官一切活动他都知道,大概全国各地,都有他私派的特务人员。”比比皆是。时至当代,王汎森等学者精辟阐发的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模型依然在清史研究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该理论模型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萧、钱等宏大论述的微观机制化。该理论将清代皇权描绘成一种无远而不至的渗透力量,其超越了单纯的暴力强制,通过意识形态的规训、泛化的政治审查以及由此催生的社会自我压抑,将君主意志传导至社会肌体的最末稍。
然而,《叫魂》一案的经验材料,对这一理想化的权力模型提出了深刻的挑战,揭示出理论预设与历史实践之间的显著张力。在1768年的危机中,乾隆皇帝展现出将事件政治化、并动员整个帝国官僚体系与以清剿的强烈政治意志,这无疑是帝王意欲展示其“权力毛细血管作用”的一次宏大实践。但事件的演进轨迹却呈现出一种反常现象:源自权力中枢的明确指令,看似以万钧之势直达官僚体系的各层各级,官员无不俯首听命。但是,这种权力在通过层级化的官僚系统向下传导的过程中,遭遇了某种意义上已经是非隐蔽性,只是还未上升至对抗性的的系统性阻滞、扭曲与消解。君主的绝对意志初衷与最终的政策失灵结果之间形成了巨大的鸿沟。这表明在权力血管中存在着某种关键的中介变量,它深刻地改变了权力的形态与效能。
为解释这一“权力失灵”之谜,应当引入周雪光教授所发展的“制度逻辑”理论作为分析框架也是必要的。在该框架之中,一个组织内部,尤其是官僚组织内部的行动者的行为并非简单地响应顶层指令,而是遵循一套内在于该组织的、以风险规避、责任转移和维持场域稳定为核心的非正式规范与生存策略。在清代官僚组织之中,这种制度逻辑体现的淋漓尽致
核心论点在于:《叫魂》一案并非证伪了清代君主“毛细血管式”的权力企图,而是揭示了当这种权力意图必须经由一个具有自身逻辑呃庞大官僚机器来执行时,其效能必然被深刻地“衰减”与“折射”。官僚体系的制度逻辑作为权力传导减速器与滤波器,其压制信息、敷衍执行、制造伪证乃至横向推诿等一系列自保机制,系统性地适度消解了顶层的政治高压。最终,这场危机所暴露的并非清代国家的无上全能,而是其深刻的结构悖论。一个在理论上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其意志的实现却高度受制于其行政代理人的组织行为逻辑,以致“也难说身后骂名滚滚来”。正是君主意志的“毛细管作用”与官僚体系的“制度逻辑”之间的持续博弈与冲突,构成了理解《叫魂》乃至整个帝制晚期中国国家治理困境的关键,并迫使我们重新思考,这帝国的江山,究竟“由谁来主宰”。
二、何以从“权力毛细血管”与“制度逻辑”论《叫魂》王汎森教授的“权力毛细血管作用”理论,源于他对清代“文字狱”的研究。“权力毛细血管作用”的核心内容包括:①权力的弥散性渗透:最高权力(君权)的运作,并不仅仅依赖于直接的命令(如同主动脉)。它能制造一种无所不在的、高压的政治氛围或“思想场域”。就比如,因为君主个人对于明季部分士人的厌恶,就可以导致“有些人一见到晚明的书即径行缴禁。”②个体的揣摩与自我规制:身处该场域中的个体,为了避祸求福,往往会诞生出一种高度敏感的政治直觉,不断地揣摩上意,做到举一反三,也就是“乾隆所下的命令往往只有一些方向性的指示,所以详细的搜禁标准大多是地方大员在摸索皇帝的意思后从实际的查缴工作中逐步累积而成的。”个体会进行主动的“自我压抑”与“自我规制”,人们会为了符合想象中的“圣意”而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言行,“使得人们不敢往容易触罪的方向去从事思想、文化方面的活动,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检点自己,造成了无所不在的自我压抑、自我删窜的现象。”③权力向下渗透后被扭曲和放大。皇帝释放出一个模糊甚至有时充满情绪的政治信号,而各级官员在进行宁左勿右的风险揣摩之后,将信号层层扭曲和放大每个参与者都在做对自己最有利的理性选择,而这些理性选择的集合,却构成了一个荒诞、失控的集体悲剧。这种由无数个体自下而上、主动或是被动生效的毛细血管权力,将君主的意志无声无息地输送到社会肌体的最末梢,实现了一种远比成文律法更深入、更广泛的控制,是一种高效而隐秘的统治术。王汎森教授的“权力毛细血管作用”理论虽然最初用来解释的是清代文字狱这一文化思想领域的现象,但是务必要认识到,该理论揭示的并非是特定领域,如文学领域的规则,而是在清代君主专制高压之下贯穿于所有领域的、根本性的权力运作机制和个体心理,所以其能完美适用于“叫魂案”这一政治行政场域。首先,理论揭示根本的心理机制是共通的,即揣摩上意。无论是写诗的文人,还是办案的官员,他们在清代高压政治下的首要生存法则,都不是严格遵循成文的法律或规定,而是揣摩上意。如在司法领域的“取悦皇帝是贯彻司法的中心环节。”文字狱中,文人落笔前,揣摩的是皇帝可能对哪些字、哪些典故、哪些历史影射感到不悦。叫魂案中,官员在办案时,揣摩的是皇帝对这个案件的真实态度是什么?他是想小事化了,还是想借题发挥?为了能更好地揣摩上意,督抚便有了朝中的密探。上报案件时,要知道君主对于削发令极为敏感,呈递牵扯政治问题的表述无疑是自找麻烦。当乾隆震怒后,他们揣摩的是,制造一个怎样的“妖党”才能最快地平息圣怒、甚至邀功请赏。揣测的对象从文字变为行动,但是揣摩的核心心理机制却没有改变。并且,个体的行为逻辑,多是根据对最高权力反应的恐惧和预测之上。其次,理论揭示的权力施加的方式是共通的:制造“政治氛围”。乾隆无论是处理文字狱还是叫魂案,他并未依赖简单地颁布一道法令,而是通过其个人情绪的强烈表达(如朱批中的愤怒、斥责),来制造一种弥散性的、让官员们惶恐不安的政治氛围。处理文字狱时,其通过严惩几个典型案例,让所有知识分子感受到一种无形的思想审查。在叫魂案中,乾隆通过对江南官员的严厉斥责,迅速在整个官僚系统中确立了一种“宁左勿右”、“严查到底”的政治正确氛围。再次,理论揭示的个体反应模式是共通的:从“自我规制”到“主动迎合”。文人为了避祸,干脆不写敏感话题,甚至销毁自己的文稿,而叫魂案初期官员,为了避祸,压下案件不上报,试图将事件控制在地方层面。另一方面,告密者/酷吏主动寻找他人文字中的“反意”,罗织罪名以求报复或是晋升。叫魂案中后期官员(如富尼汉),则同样主动夸大案情,严刑逼供制造出符合皇帝想象的“谋反大案”,以求政治投机。最后,最终结果是一致的:权力意志的扭曲放大。皇帝可能只是反感某一时期的某些人,但下级官员和文人便会对君主的意图揣摩放大,直接选择扼杀同时期文化。又或许,皇帝或许只想揪出背后的主谋,但是下层官员秉持宁可错杀一万的想法,导致冤案遍地,无辜百姓被处死,社会恐慌加剧,最终可能导致皇帝本人也无法控制。同时,该理论为我们理解《叫魂》中官员的个体行动提供了理论钥匙,其解释官员们为何在不同阶段表现地如此极端和矛盾。其一,该理论解释了危机的发动机:自上而下的政治氛围营造。叫魂案的核心驱动力还在于乾隆本人,但是皇帝的意志如何能让整个帝国闻风而动?毛细血管作用理论给出了答案:其间运行的权力并非是依赖法令而是氛围,乾隆没有颁布任何一道《妖术清剿法》。措辞严厉的谕旨、对个别官员的羞辱、对案件的政治定性,成功地制造了一种弥漫性的高压政治氛围。在这种氛围之中,官员们无不清楚,对案件的任何懈怠质疑,都可能被视为政治不正确,都可能断送自己的仕途。权力像空气一般,无声地与每个官员相伴相随。其二,它解释了权力在传递过程中的“扭曲放大”。在叫魂案中,乾隆的初衷或许只是想要揪出他想象中的幕后主谋,但是这个指令在下达过程中被官员以一百二十分的力度去执行,导致抓捕范围无限扩大,审讯手段愈发残酷,一场所谓针对“妖党”的清剿,演变成了对大量无辜游民、僧人、乞丐的迫害。而周雪光“官僚制度逻辑”理论是一种组织社会学解释,“一统体制下的委托代理关系”解释帝制中国时代的国家治理最为适宜。该理论核心内容包括:①官僚组织的双重性:“官僚体制有其特定的组织结构、行为方式和特有的组织困难。”[]官僚体系既是执行最高领导者(委托人/君主)意志的工具(代理人角色),又是一个有自身生存和运行需求的庞大组织(组织角色)。这两种角色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张关系。②常规化需求:“官僚体制作为一个等级有序、稳定运行的组织,发展起其内在机制规则制度来处理日常事务、应对危机和安身立命。”作为一种组织,官僚体系首要注重的事维持常规化运作,依赖一定的程序处理事务,降低组织内成员的职业风险。当君主发动一场破坏常规的叫魂式的运动型治理,官僚组织的制度逻辑便会被激活,其在一中非简单服从和反抗的模式下采取一系列理性自保的策略来应对冲击。③策略性行为:由于统治者和官僚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们有极大的空间进行选择性执行、信息过滤、敷衍了事、横向推诿,以最小的成本应付上级,同时保护组织自身的稳定。讨论《叫魂》案特别需要“制度逻辑”理论的介入。仅有毛细血管作用理论,还不足以解释案件的全貌,尤其是最终的结局。它无法从具体机制上回答一个核心问题:既然皇帝的权力如此强大,能够渗透到毛细血管。那究竟是什么具体机制导致他亲自发动的一项全国性清剿最终以一种荒诞的方式不了了之?那些官员们自主臆测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制度逻辑”理论的介入,恰恰填补了这一解释空白。它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解释了权力的“衰减”与“堵塞”。权力为何在传输过程中会“漏损”。制度逻辑理论给出了答案,官僚体系作为一个组织,其首要目标是维持常规化运作。在叫魂案中,江南督抚在案件初期面对零星的割辫案,第一反应不是上报,而是压制。因为在制度逻辑中,这种小事一旦上报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治理不力、应对骚乱等)。他们的理性选择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集体性的“惰性”或“理性不作为”,构成了对皇权毛细血管的第一次系统性“堵塞”。如果没有这个理论工具,我们就只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个别官员的“懒政”或“欺瞒”,而无法看到这是整个官僚机器的结构性反应。其二,解释了官员们扭曲造假的表演。山东巡抚富尼汉等人,为了迎合皇帝“清剿妖党”的预设,不惜对无辜僧人严刑逼供,制造出惊天大案。他们的行为逻辑是:找到真相的风险极高,可能根本没有真相,而制造一个符合上级期待的“真相”则能最快地解除自身风险,甚至获得奖赏。这种“表演性”的服从,将皇帝的意志进行了彻底的扭曲。权力毛细血管里流淌的,不再是真实的信息,而是经过官僚体系“理性”加工后的政治献礼。没有制度逻辑理论,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官员会如此“心照不宣”地集体造假。其三,制度逻辑理论最终解释了为什么一个看似全能的君主,会被他自己赖以统治的工具所“架空”。在案件的最后,乾隆发现其被自己的官僚系统集体欺骗了,纵然他可以发出严厉的指令,但是这也会导致他收到离真相更远的离谱情报整个官僚机器用一种看似顺从的方式,进行了最彻底的抵抗。最终,是组织的“理性”(即维持稳定、避免崩溃)战胜了君主个人的“非理性”(即不惜一切代价清剿妖党)。皇帝不得不承认失败,悄然收场,甚至反过来惩办那些“过度”执行他命令的官员(如富尼汉),以重新恢复官僚体系的常规秩序。总的说来,权力毛细血管作用理论解释了动力,皇帝的意志如何试图穿透一切。官僚制度逻辑理论解释了阻力与反作用力,这个穿透为何没能达成君主的期望,以及是如何没有达成此期望的。两者结合,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叙事链条:君主的个人意志带来了官僚体系的反应。官僚们的反应夹杂着风险规避的理性行为,从初期的信息压制到后期的造假迎合,反过来构成了对毛细血管的系统性扭曲与堵塞。这就带来了一个悖论,君主专制越是试图强化个人意志追求毛细血管般的控制,就会激起代理人基于制度逻辑的自保规避。简而言之,若无毛细血管作用理论,我们无法理解风暴何以兴起而强大,若无制度逻辑理论,我们则无法理解风暴何以自我消解。唯有将二者结合,才能完整地描绘出《叫魂》案中,那股源自权力之巅的巨大能量,是如何在一个充满惰性、摩擦与算计的庞大官僚机器中,最终走向耗散与虚无的悲剧性全过程。这不仅是解释1768年危机的关键,更是剖析帝制晚期中国国家治理根本困境的钥匙。和“规训与惩罚”理论相比,福柯的权力是匿名的无所不在,旨在塑造一种驯服的身体。在叫魂案中,权力又是人格化的,官僚也并非潜在的被权力所驯服,而是采取一种非对抗的方式积极博弈和抵抗。王、周的理论更切近君臣博弈的叫魂语境。再者,与纯粹的阶级分析相比,马克思主义视角关注的是阶级的压迫。虽然叫魂案的受害者多数为底层民众,但是叫魂案的聚光灯并不在此。《叫魂》的核心冲突是君主与官僚集团的内部阶级冲突。王、周的理论恰好聚焦于此。与一种人类学视角相比,如吉尔茨的深描,将会非常精彩地分析民间妖术恐慌的法人类学源头,但是这解释的其实是叫魂为何会发生,无法解释这样一场全国性的政治风暴是如何产生的。王、周的理论却能丝丝入扣地解释社会恐慌逐步升级为政治危机的各个关键环节。将两者结合,我们才能使得对《叫魂》的讨论,从一个精彩的历史故事,上升到了对权力毛细血管作用困境的深刻剖析。那么,权力的毛细血管和君主官僚制下的制度逻辑,在1768年的舞台上是具体如何碰撞的呢?要从该路径下复盘这场帝国治理的戏剧性博宇,就必须深入到事件的机理之中。详细考察双方的行动策略。正是弘历以其雄心与焦虑,为整场危机按下了启动键,并向整个帝国输送了源源不断的政治高压。因此,我们首先应该聚焦于这场政治运动的发起者,剖析弘历究竟动用了哪些权力手段,来试图穿过层层官僚体系,将个人意志直接烙印在帝国的最末梢。只有对这段“主动脉”有了细致的了解,我们才能在下一幕中清晰的理解官僚体系是如何以其内在的反应,最终将这股雷霆万钧之力消解于无形的。(一)皇帝的“毛细管”雄心: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总动员弘历的“毛细血管”雄心,即他试图穿透一切阻拦,将个人意志直接渗透到帝国的每个角落的企图,都在叫魂案这一场域当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皇帝的“毛细血管”雄心,并非一句空泛的政治口号,在一系列政治符号之外展现的是一套具体、精密递进的统治技术。在大案中,弘历试图作为一名技艺精湛的外科医生,通过一副精致的操作,将帝王的意志贯彻到帝国肌体的最深处。其毛细管雄心大概从四个方面展开:这是叫魂案中乾隆的“权力毛细血管”作用最直接地体现,即不信任或不满足于正常的行政科层序列,希望建立起直接的指挥链。其一,机密情报制度。一方面,乾隆很多时刻不是通过吏部、刑部常规部门下达指令,而是直接向各省督抚发送各种“朱批”、“廷寄”这些事“迅速、机密而准确的行动文件,用以向特定的官员发出指示或提出告诫。”[]很多时候也要求督抚们用密折向个人汇报案情进展,基本实现信息上的点对点直达。另一方面,乾隆本人也拥有机密情报来源,绕开庞大的官僚中介直接获得某些信息。机密情报体系存在本身就制造了一个无所不在的“思想场域”。每个高级官员都知道,皇帝随时可能通过另一位官员的密折,获悉自己的举动甚至是负面评价。永久的被监视感创造的是一种持续、弥散性的政治高压。而且,机密情报的上奏可能导致地方某些试图隐瞒的信息得见天日,如乾隆最初便是通过机密奏报获悉山东地方的妖术事件。迫使官员不得不万分警惕,不敢懈怠。值得注意的是,密折的内容往往是皇帝与大臣之间的私密对话,充满了情绪化的、非正式的语言。当巡抚永德收到乾隆在密折里措辞严厉的朱批(“不意汝竟如此无用。”),他更多只能独自揣摩这背后到底有多大的雷霆之怒,“悚惧难安”或“愧报无地”。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进行极端的自我规制,卖力的,尽管可能是形式上的执行上谕,以至于“把全省的寺庙都篦了一遍。”其二,军机处成为“专案司令部”。乾隆便是“通过它来控制帝国的秘密通讯体系。”在整个叫魂案中,军机处完全超越了其正常的议政功能,变成了乾隆指挥全国大搜捕的个人参谋部和总司令部。谕旨从这里发出,情报向这里汇总,军机大臣们成了他意志的直接延伸,负责向全国“加压”。皇帝利用军机处的行动操作着权力的弥散性渗透。当帝国最高效、最核心的权力中枢——军机处——被改造成一个全国性大搜捕的“专案司令部”参与审讯疑犯,“弘历便命令将山东的所有案犯都押解到北京或承德,交由军机大臣们审理”,甚至亲临一线调查,“军机处迅速派员前往山西,会同巡抚苏尔德进行调查”。它向整个帝国官僚体系释放了一个最强烈的信号:叫魂案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一切对该案的不重视,都将是对皇帝政治上的不忠诚。其三,直接下令锁拿人犯。乾隆多次下令,要求某省官员直接将抓获的嫌犯直接押解到北京或是承德,交由更信任的大臣亲自审理。这彻底打破了地方司法管辖权,是他试图将司法权末梢都牢牢攥在手里的表现。这样的措施无疑强化了官员的揣摩与自我规制。锁拿人犯进京的举动无疑是对于地方司法程序的不信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加剧地方官员内心的恐惧,此种揣摩之下,主动、疯狂地制造皇帝想要的东西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其一,乾隆将事件的性质无限拔高,做了“割辫”即“谋反”的政治定性。“失望的弘历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些妖党还妄图通过恐吓民众自割发辫来挑起一场剃发的政治危机。”乾隆从一开始就凭借其政治敏感,将“割辫子”这种民间行为,直接与满清统治的根基——“薙发”制度联系起来。他反复在谕旨中强调,“叫魂”案绝非普通妖术,而是“大逆不道”的“反清妖党”在进行政治动员。这一定性,为他采取一切超常规手段提供了“合法性”。其二,制造“假想敌”,统一思想。乾隆在各种谕旨中暗示,这背后一定存在着组织策划的妖党。这相当于君主已经预先为官僚系统设置好了一个假想敌,叫魂案的办案思路已经不是简单的迷信案件而是一个清剿谋反集团的大型案件。这样一来,当乾隆将“割辫”定义为“谋反”时,他彻底改变了笼罩在整个官僚体系之上的“思想场域”。这个案子不再是一个治安问题,而是一个政治忠诚度测试。在这之前,官员们处在一个“法律与秩序”的场域当中,目标是“廓除迷信”,现在,场域变成了“忠诚与谋反”,目标变成了捍卫国本。任何对案件的低调处理、任何“查无实据”的报告,都不再是务实的表现,而可能被解读为“政治麻木”、“对谋反活动视而不见”,甚至是“同情反贼”。这种弥散性的恐惧,迫使所有官员都必须以最高的政治觉悟来对待此事。官员们会主动进行自我规制。采用更为激进的“宁可错抓,不可放过”的镇压手段来进行自保。各级官员为了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只能开始“创造”。他们严刑逼供如张乞婆、明远和尚等人,将毫不相干的线索“扭曲”成有组织的证据链。在这之中权力不断地被“扭曲”和“放大”,将一个人的口供夸大成一个分支的阴谋,将几个分支的“阴谋”拼凑成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皇帝的热情使得“冤狱的肆虐变得越来越明显”、“供词中的矛盾愈益山积”其一,亲自审查和批驳口供。各地上报的审讯口供与证据,乾隆常常亲自审阅。他会仔细分析其中的逻辑漏洞,例如,山东巡抚富尼汉提供给中央有关张乞婆案的证据线索便遭乾隆亲自驳斥,“如果他身为天下之主尚能注意到这些细节,一个认真负责的官员又怎会没有想到这些呢?”他会发回谕旨,严厉斥责官员审案不精,并指示他们应该从哪些方向继续刑讯。其二,下达具体的审讯指令。乾隆不仅下令“严审”,还会给出具体的审讯举措。例如,乾隆指示官员:“速行文提犯”、“人犯一经拿获,应即详晰讯问”他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直接控制千里之外的审讯室。乾隆还多次下达谕旨,督催地方官及时破案,否则严惩不贷。这种“计时器”式的压力,迫使地方官为了“交差”,只能不择手段地制造冤案,这恰恰是山东巡抚富尼汉等官员行为的直接动因。皇帝对案件的直接审视伴随着权力的渗透作用。当一个官员费尽心机炮制的证据口供被皇帝本人看穿并且驳斥,其对于尤其是高度依赖个人信任的督抚们的恐惧感是无以轮比的。这也是向整个官僚系统传递了一个信号:皇帝的目光无处不在!这种全知全能的皇帝形象,本身就带有极大的渗透性威慑力。权力不再仅仅是宏观的指令,它化身为皇帝本人的智慧和洞察力,渗透到了办案的每一个微观环节。下达具体的审讯指令,其目的就在于驱动整套官僚体系疯狂运作,它最集中地体现了权力向下渗透后被扭曲和放大的现象。正常的司法程序需要漫长的时间。君主一旦开始催促,官员们实际按常规审慎办案的可能性就不再了。特别是乾隆谕令富尼汉“与其疏纵,无宁认真”后,冤案大量出现,“给官僚系统制造麻烦及给朝廷带来羞辱。”为了尽快拿出皇帝想要的“谋反集团”,官员们只能将任何一个微小的嫌疑无限放大,将无辜者屈打成招。富尼汉等人的行为,正是这种极端压力下“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当乾隆感觉“毛细血管”被堵塞时,他会采取更激进的手段来疏通或替换它们。其一,是羞辱和惩办高级官员,如当他认为河南巡抚阿思哈办案不力时,弘历不惜在谕旨中用极其刻薄的语言对其进行斥责和人格侮辱,“无用废物”、“竟是至愚”。在一些严重的案例当中,撤职查抄式的惩戒也不在话下。这是一种“杀鸡儆猴”的手段,旨在恐吓整个官僚系统,强迫他们绝对服从。其二,派遣中央“钦差大臣”。在案件后期,“各省的口供均属“荒唐无据”。这不是因为奸徒撒谎,就是因为“问官锻炼成招”乾隆对整个官僚系统的信任降到冰点。在山西生员反书案开始后,中央“专案司令部”军机处立即派员前往山西,会同曾在该案中被弘历斥责“渐染恶派,痼习尤深”的巡抚苏尔德进行调查。这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地方官僚系统不可信的宣布,弘历要用自己最核心的“权力器官”去直接替换那些失灵的“毛细血管”。“杀鸡儆猴”是制造和强化“权力弥散性场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当一位封疆大吏遭到羞辱乃至于被撤职查办时,这种恐惧会像将一种模糊的潜在的风险,变成活生生的恐怖现实,整个场域的安全底线便被一下击穿。同时,官员会面临着自我规制的加剧化,为了自保,官员们抛弃残存的程序正义等等,不惜制造冤案以同上级保持步调一致。这样一种官场求生欲会驱动他们做出比之前更加不理性的行为。总的来说,弘历以一套组合拳,展开了君王的毛细血管雄心:以密折和军机处等等建立垂直指挥,以政治定性提供动员理由,以微观管理干预案件细节,训斥惩戒来强化绝对服从。正是这些具体而微的行动,构成了一副君主试图将权力渗透到帝国每一个角落的生动图景。也正是在这种极致的控制之下,引发了整个体制基于制度逻辑的扭曲与反抗。(二)官僚的“制度逻辑”:一场自下而上的权力消解术当乾隆利用种种手段展开他的意志之网时,皇帝与官僚们的较量也在权力意志下达的同时就开始了。制度逻辑确保官僚组织并非君主意志的被动传导体,而是一个以规避风险和自我保护为首要目标的集合体。面对乾隆发起的这场破坏常规的政治运动,官僚们上演了一出堪称教科书级别的集体应对,清晰地展现了权力在传导过程中的“衰减”与“折射”。在第一阶段,风暴还未席卷全国之前,江南官僚体系展现出了一种高度一致的、基于“制度逻辑”的防御性姿态。这种姿态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官员们组织化密谋的结果,而是每个身处其中的官员进行风险规避和自我保全的理性计算下的潜意识合作。众人的核心目标就在于将“叫魂”这一潜在的政治炸弹,拆解为无害的地方性治安事件。第一,初期的信息堵塞,即理性不作为。正如在《叫魂》一书中提及,在弘历主掌政务的时代,官僚考绩制度已然流于形式,官员们通过官官相护来维持上下的稳定,避免麻烦。尽管密折制度、密探的存在应该早已为地方督抚们所知晓,但是在叫魂案爆发初期,地方督抚们还是选择了压制信息的理性不作为。他们深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将这种地方性的“怪力乱神”上报,不仅可能暴露自己“治理无方”,还会招来皇帝的严斥和无穷尽的额外工作。如山东巡抚富尼汉、江苏巡抚彰宝等,在案件发生的最初时刻都选择了息事宁人,就连疑似帝王眼线的织造萨载也“畏惧督抚声势”“有心缄默”。山西巡抚苏尔德在结局中被选择作为惩处对象,便是因为其在苏州案件中“没有陈奏”,后任山西时“尽管该省案犯累累,仍“复踵其故智,不知悛改”。在江西,尽管6月谣言就已经传入省内,但巡抚仅口头命令属下对可疑行旅保持警觉,既未实际部署搜捕行动,也未及时向朝廷奏报。第二,事后的迎合性汇报。当事件已经通过机密渠道送到了承德,官员们明白,此时若是在加以隐瞒,风险远大于制造一个符合上级想象的假想敌。正因此,制度逻辑切换为了“表演性顺从”。此时督抚们再上报的密折,往往不再是原始情报,而是已经被官僚政治求生欲精加工过后的政治献礼。当山东巡抚获知弘历已经知晓山东的事件,便立即提交了一份“争取先机的报告”,“一旦富尼汉获知弘历已经知道了这些事件,只有迅速作出报告才能使他免于欺君罔上的罪名。”并且随后,富尼汉将案件的定性一路上升为“谋反”“制造混乱”,以此开始了迎合皇帝的政治表演。首先,在思想改造上,迅速统一到“谋反”的政治高度。这是所有行动的前提。官员们迅速抛弃了之前“怪力乱神”的轻视态度,将自己的言行调整到与皇帝一致的“政治高度”。当江苏巡抚彰宝接到乾隆措辞严厉的谕旨后,其立刻表现出一副幡然醒悟的姿态,一改之前的缄默不言而立刻行动起来,一边宣称“自己要亲审案犯”,一边表示“没有放过任何线索”,同时还宣称其要“弹劾所有封锁今春剪辫事件消息和释放割辫案犯的属下”。彰宝的行为并非精神分裂,而是其基于制度逻辑而在新的压力环境下的理性选择。他明白,在君主有了明确指示之后若是在以“查无实据”抗辩,这无异于政治自杀。与皇帝保持话语上的一致性是当前的第一要务。治自杀。与皇帝保持话语上的一致性,是保住官位的第一要务。 这种迅速的“思想统一”,为接下来的“表演”奠定了基础。其次,在司法实践上,从“调查”转向“证实”。既然皇帝已经预设了妖党的存在,那么官员的出发点也必须是证实妖党在哪而不是反思有没有妖党存在。这就导致了司法实践的彻底扭曲。乾隆对山东地区办案不力极为不满,痛斥官员“漫不经心”。督抚们迫切需要一个成果来交差,四处流浪的乞婆、和尚这类边缘且可疑人物便成为了他们重点关注的目标。在各种酷刑的极度的痛苦下,嫌犯们“招供”了一切审讯者想听到的内容。“我在山东时起初原供说自京下去的,因县官不信,说我必是从江南上来。我受刑不过,只得就应了。”(乞丐蔡廷章案)山东诸官吏的行为是交差模式的典型体现。他们并非天生的恶人,但是制度的压力迫使他们必须拿出妖党。酷刑在此时不再是审讯手段,而是生产口供的工具。再次,证据链构建,以“想象力”弥合逻辑裂痕。由于“妖党”是被创造出来的,其口供必然充满矛盾。官员们必须发挥“创造力”,将这些漏洞百出的口供,拼凑成一个看似合理的“谋反网络”。在乞丐靳贯子案中,首犯“张四儒”是靳贯子为应付刑讯,在同乡“张四”名字后随意加“儒”字而成,本为子虚乌有。面对查无此人的情况,江南官员们发挥想象力,强行将宿州抓获的乞丐张四认定为目标。便出现了“我说叫张四。本府说,明是张四儒,你怎么不实说?就将夹棍撩下吓我。又说,你若供明是张四儒,给你东西吃”的情况。蔡乞婆案中,“不管案情多么荒唐,富尼汉还是盯着两个老妇的原供和她们所供出的那些同伙不放。在朝廷的压力下,他只能对案子追踪不休。”这也就导致一系列虚构的证据、人物在严刑逼供之下诞生。官员们利用想象建构的证据链,把各种支离破碎的信息拼凑起来,以证实皇上的猜想。于是,一个基于想象和扭曲的“妖党网络”由此张大。再次,跨区域协作,形成“冤案的传递链”。一个地方创造出的妖党冤案,在向皇帝上报后,迅速成为临近地区的办案根据,由此逐渐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山东乞丐蔡廷章在酷刑下编造 “在扬州吴胜饭店与吴元分路剪辫”的供词(实际为虚构)。这一供词的矛头被针对到江苏和浙江后,“颗粒无收”的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不得不围绕“吴胜饭店”“吴元”展开搜捕,尤其是面临山东“捷报频传”的情况。尽管扬州根本无此饭店,“在全省派出了便衣侦探,但未查到吴元”,但是官员们依旧向皇帝保证,“继续查处,并饬令州县认真缉拿罪犯”、“若有疏忽纵漏,定将严参”。继续牵连无辜的丑剧接架上演。尽管在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官员们总体上都在紧随弘历的步伐而动。但大家在集体行动过程中,依然穿插着各种策略性行为。通过表面功夫来敷衍君主,试图在不真正投入精力和承担风险的情况下,维持自身的地位和形象。其一,“忙而不动”。叫魂谣言传入江西后,吴绍诗起初未奏报相关情况。后来他报告称已采取严密措施,如口头命令属下警觉、安下警网、派人密行查缉等,但实际上这些措施可能并未真正落实。叫魂谣言传入江西后,巡抚吴绍诗起初未奏报相关情况。即便事后不得不行动起来,吴巡抚采取的仍然是忙而不动的策略,例如口头命令属下、派人秘密查缉等等,从最终一人未获的结果看来,这些措施更多都是表面工作。其二,“转移视线”。江苏按察使吴坛受到弘历斥责之后,为了转移君主的视线而将苏州教派的案件摆上了前台,将注意力转移到苏州城外的佛经堂,逮捕了七十多名与大乘教、无为教的有关之人。这些人与叫魂事件并无必然关联,其这番举动在于转移君主视线,用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来掩盖自己在叫魂案上的失职,消解叫魂案清剿的核心任务以消极应对皇权带来的压力。其三,“统一步调”。在湖南和尚觉性案中。在叫魂案受到君主高度关注的大背景下,湖广总督定长亲自前往提讯,并且联合其他官员共同审讯觉性。如文中提到 “没有一条规章则例要求在省府的审判必须有总督在场”,但总督依旧选择前往,这其实是一种希望借助多人力量增强应对君主问责的安全性的伎俩。可能在定长看来,高级官员们集体参与审讯,一方面塑造的是一种积极问案的印象,一方面也是对自己可能单独承担的失误责任的一种分散。第四,特殊事件常规化。除此之外,一些官僚为了避免在叫魂案中承担责任,将缉拿叫魂案犯变成日常公事,试图通过整顿保甲、对僧道重新登记等常规手段来敷衍了事。这些建议看似是积极行动,实则是一种利用常规工作而消化逮捕叫魂案犯责任的表演应对方式。根据制度逻辑理论,官僚组织既是执行君主意志的代理人,又是有自身生存需求的组织,这两种角色天然紧张。帝国官僚们表面顺从,各地督抚看似都在执行君主的政治动员,但是他们始终优先顺位以维护自身与体系的稳定。江南督抚初期的理性不作为,首要目标并非为了集体向皇权挑战,而是避免暴露带有“治理无方”标签的体系漏洞。山东巡抚富尼汉迎合皇帝而制造的各种妖党线索,实则也是为了避免自上而下的办事不力的惩罚。这种双重性导致官僚对皇权的 “服从” 始终停留在表面 —— 他们既是皇权的执行者,又是体系的维护者,当两者冲突时,后者永远优先。根据制度逻辑理论,官僚体系的核心需求是 “维持常规化运作”,通过标准化程序降低风险。这一点在叫魂案中体现为官僚将 “妖术清剿”这一非常规任务强行纳入常规行政框架,以此消解皇权的冲击。当弘历下达了跨省缉拿妖党的非常规指令后,官员们开始将其转化为熟悉的常规工作,如建议 “整顿保甲”、两江总督高晋提议“重新登记僧道”,这实则是用标准化的行政流程事务作为积极行为替代需要突破常规的妖党缉捕,使皇权的政治定性在常规性思维下沦为空谈。制度逻辑理论中,官僚通过信息不对称进行选择性执行、信息过滤等策略性行为以最小成本应付上级。面对皇权的追责压力,官僚通过“统一步调”分散风险。集体审案的举措便是利用法不责众的逻辑,将个人责任转化为体系责任,即通过积极行动应付了上级,也成功将个人责任转化为体系责任,导致皇权的精准问责落空。整体而言,官僚的行为并非个体偶然选择,而是官僚体系在专制权力冲击之下通过集体性风险规避与策略应对,形成对皇权的非对抗性消解,这之中展现的正是制度逻辑对于官僚君主制中权力传导的“衰减”与“折射”。面对愈发荒诞的案情,部分高官认为只要继续清剿就会带来更多冤案,开始敢于向君主指出案件的不实之处。弘历在意识到案件根基的虚假性之后,虽不愿承认失败,最终也只有选择终止清剿。只是为维护自身权威,弘历将责任归咎于部分官员。富尼汉遭到降级处罚、苏尔德被贬为按察使发往新疆,在保留体面结束清剿的余地下对官员的“失职”做出了惩戒。最终,叫魂案在官僚体系的制度逻辑隐性抵制下不了了之。不可否认,弘历的权力毛细血管雄心还是达成了部分。弘历通过密折、廷寄等机密渠道构建的“垂直指挥”体系,确实打破了官僚常规的信息封锁,迫使地方官无法完全隐匿案情。其通过私人情报来源获知山东、江南的叫魂案件,直接绕过省级官僚的信息过滤,对富尼汉、彰宝等督抚形成压力。迫使高晋、彰宝不得不重新启动搜捕,即使是形式上的行动。乾隆将 “割辫”定性为“谋反”的政治动员,成功制造了弥散性的高压氛围。迫使官员转向宁左勿右的响应。弘历对于失职官员的惩戒,虽未根除官僚的消极规避,却终究强化了他们的自我审查意识。各省督抚在后期的清剿之中虽然仍存敷衍,但终不敢再完全隐匿案情,等等。在整个案件中,弘历的目标是试图通过叫魂案这一政治罪事件打破常规专制官僚行政的惰性与束缚,强化皇权对于官僚体系的直接控制以应对对其统治根基的深层焦虑。虽然看似最后弘历确实通过贬谪对专制官僚队伍进行了震慑,达成了一定之目标,但是如果细细观察案件细节,不难发现弘历试图振奋的皇权的毛细血管力量是受到消解的。官僚集团给权力的毛细血管作用的消解作用可以从毛细血管作用本身又归结为三方面:第一,毛细血管堵塞,即信息隐瞒与执行惰性。弘历试图通过秘密信息渠道实现权力的末梢渗透,但官僚体系的理性不作为在初期还是从源头阻断了信息传导,形成了权力堵塞。虽然集体信息压制并未最终奏效,但是这也使得纵使拥有着私人情报系统的弘历在两个月后才获知案件,直接堵塞了权力渗透的初始渠道。第八章提到,江西巡抚吴绍诗在6月已知叫魂谣言传入,却仅“口头命令属下警觉”,既不部署实质搜捕,也不奏报朝廷;即便在弘历斥责后,其所谓“安下警网”“密行查缉”仍属表面功夫,最终“一人未获”。这种“忙而不动” 的惰性,使皇权的清剿指令在地方层面落空,形成执行环节的堵塞。第二,毛细血管传递的信息失真。弘历虽然利用直接缉拿人犯、调送案卷的形式获取信息。但官员为了规避风险,还是通过刑讯逼供、刻意加工制造虚假信息,导致血管中流淌的,尽是不实的讯息。第八章详细描述了山东巡抚富尼汉对乞丐蔡廷章的刑讯——蔡供称 “从江南来”,实则 “受刑不过,只得就应了”,其关于“扬州吴胜饭店与吴元分路剪辫”的供词全系编造。富尼汉明知供词可疑,仍以此为依据向上提交,导致虚假信息沿权力链条扩散。类似地,乞丐靳贯子在酷刑下虚构 “张四儒”,江南官员竟将宿州乞丐张四强行指认为目标,进一步放大了信息失真。政治献礼式汇报也使得浙江官吏们为了证明清剿得力,将通元和尚的方言错别字解读为妖党谜语,刻意制造符合皇权想象的假证据输送到了毛细血管当中。最终,弘历所期望的流淌于毛细血管中的真实案情灰飞烟灭,剩下的只是官僚群体用刑讯暴力和政治投机所共同炮制的赝品。皇帝试图利用毛细血管洞察帝国末梢的努力,湮灭于这些失真的信息之中——他看到的“妖党踪迹”“谋反阴谋”,不过是官僚为自保而编织的幻象。第三,毛细血管的扭曲。弘历试图以“政治罪”定性推动权力突破常规,以对官员的各种催逼提高效率。但如上所述,官员通过各种制造冤假错案的表演扭曲了权力的实际效果,并且特殊指令转化为常规事务、转移焦点等等默性手段,也都同样为权力的实际效果扭曲埋下了待发的雷。“整顿保甲”,“重新登记僧道”这一类以标准化的日常事务,将皇权的清剿焦点引向教派镇压、以集体审案分散责任这些手段,使皇权的毛细血管渗透基本沦为低效的常规操作,失去穿透力。这些行为虽表面顺从,却彻底扭曲了弘历“肃清妖党”的初衷。这些操作使弘历的“毛细血管权力”失去了突破常规的锐度——看似无处不在的渗透,实则沦为低效的常规运转;旨在“肃清妖党”的政治动员,最终异化为官僚自保的表演。皇权的初衷与实际效果之间形成巨大鸿沟,其试图直达帝国末梢的控制力,在官僚体系的默性抵抗中被层层消解,只剩形式上的顺从与实质上的偏离。帝国官僚们之所以用制度逻辑来不约而同的对抗,或是说消解君主的毛细血管权力,其不在于官员们具有有组织的谋反或是道德上的勇气,其理性而深刻的驱动力更多来自于传统官僚体系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形成的结构性行为模式。这种模式的根源深植于制度设计、权力运作与文化传统之中。首先,官僚体系的“委托-代理”矛盾。在传统君主专制政体中,皇帝于官僚基本呈现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尽管如此,但是二者之间是有着核心目标的根本差异,皇帝更多是追求的对帝国的全面支配,而官僚群体的基本目标则是通过完成最低限度的职责保住官位与俸禄,尤其是在与君主发生结构性矛盾的时候。当皇帝的“政治冲动”(如连年征伐、开凿大运河)与官僚集团对“稳定”的需求发生冲突时,“应付”就成了必然的缓冲机制。官僚们不是公然反抗,而是通过拖延、打折扣、曲解等方式,将皇帝破坏性的、高成本的指令,在执行层面进行“降噪”和“稀释”,以保护系统免于剧烈动荡。第二,高风险的政治生态,“伴君如伴虎”的生存法则。“专制国家权力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中国专制皇权的核心特征在于其无限和不确定。皇帝决策往往喜怒无常,很多时候会突破预设的规范。这无疑为官员制造了一个极度高风险的就业环境。一方面是忠诚的模糊。忠诚的含义不断摇摆在毫无保留执行命令或是从从王朝长远利益出发进行劝谏之间,很多时候界线的定义权在于皇帝本人。明代大礼议案件中,坚持礼法的官员被当廷杖毙,而在后期的阉党乱中,盲从的官员有可能作为奸臣被清算。一方面,责任也带有无限追溯性。政策一旦失败,皇帝很少会承认,君权神圣化体制也在本质上拒绝承认自我决策失误,追责的屠刀必然瞄准的是执行的官员,做的越多,错的风险就越大。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多做多错,少做少错”成为了潜规则。面对皇帝的新政或是严令,应付才是风险最小的选择。第三,治理的巨大规模与信息不对称。幅员万里的帝国本身就决定了中央集权力有未逮。中国的皇权具有不下县的特点。皇帝的正式权力只到达县一级,县以下的广阔土地依赖的是乡绅、宗族等非正式权力结构。政令在一级级传达时,必然会发生衰减变异。皇帝身居深宫,其对帝国的所有认知都来自于官僚系统呈送的奏折和报告。这给了官僚集团巨大的信息塑造权。“不对称信息导致拥有信息方(通常是下级政府)有着更大的“谈判”优势。”他们可以有选择地、经过“加工”地向皇帝汇报情况,从而引导皇帝的判断。当君主的目标不切实际时,地方官僚的最佳应对策略就是信息造假。虚报成功在逢迎君主的同时,也是对乌纱帽的保护。第四,文化传统中存在着柔性抵抗的空间。儒家强调“君为臣纲”,但也主张“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这种伦理为官僚提供了“柔性抵抗”的正当性。“不可则止”并不是鼓励官员与君主公开决裂,那往往是“以卵击石”。其提供的智慧在于,当君主背离“道”时,官员们可以通过隐性的不合作让政令自行终止,以此应对。在叫魂案中,皇帝的权力像一块巨石猛烈砸下,但官僚们并没有硬顶,而是通过各种积极或消极的柔性方式,将作用力慢慢消解吸收。在某种意义上,儒家传统也为官僚们提供了一套消解和稀释权力的太极。它使得专制权力在实践中,总是会受到来自传统、制度和人心的“柔性”制约。这正是“叫魂案”最终得以“不了了之”的深层文化原因。
五、结语
叫魂妖术大恐慌早已烟消云散,但它所揭示的帝国治理的结构性悖论却依然在中国历史叙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代雄主动用了密折、军机处等一切手段,试图编织起一张无远弗届的毛细血管之网。然而,叫魂案的戏剧性结局——一场由皇帝亲自发动、以雷霆之势席卷全国的政治运动,最终却在官僚体系看似顺从的“惰性”、“表演”与“消解”中,悄然耗尽了能量,以一种近乎荒诞的方式草草收场——有力地证明了任何权力意志的实现,都无法绕开其执行代理人的组织逻辑。庞大的帝国官僚机器,并非一根透明无损的光纤,而是一块结构复杂、充满棱角的晶体。皇权的强光纵然能够穿透其中,却也必然在无数个折射与衰减中,变得面目全非。最终,君主的毛细血管越是向下渗透,导致的血管的堵塞、信息的失真与权力的扭曲就越是严重。因此,《叫魂》一案迫使我们重新追问那个古老而核心的问题:这帝国的江山,究竟“由谁来主宰”答案或许并非是君主或官僚任何一方的胜利,现实只是二者之间展开了永无止境的博弈与共生。君主的意志设定了帝国的方向,而官僚的逻辑则决定了航船的速度、姿态乃至最终的航迹。这场发生在1768年的危机,不仅是乾隆盛世的一道阴影,更是理解中国传统国家治理能力边界及其内在矛盾的一面镜子。来源:“法理读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