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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浩:访谈的学理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25 12:18  点击:102

摘要

“访谈”是法律人类学中最重要、最常见的研究方法,由于其高度情景化的特征,既有研究较少从方法论层面对其进行具有原则高度的理论凝练,这使得“访谈”之方法丧失了本体维度,仅仅成为一种人际对话的步骤与流程。建诸法律人类学的理论基座上,通过对三个核心范畴的把握,即结构一受访者的社会性嵌入,概念一语义的待澄清特征,以及赋权—赋予交谈对象以生命经验的叙事主体性,可以梳理出访谈在本体与价值维度应该遵循的理论原则。对访谈理论的凝练与概括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清楚地理解访谈的本体意义,并为包括访谈在内的各种具有主体间性意义的对话实践提供原则依据与理论指引。


导言

访谈是法律人类学研究中最为常用和最为普遍的方法。其机制似乎不复杂,即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受访者做出相应的答复。但是,田野调查中一个有效访谈的实际发生往往并不容易。以访谈之方式达至学术之目的,需要研究者具备良好的方法论训练和相关的经验积累。以中国的法律人类学研究为例,访谈并不是一个容易开展的工作,这主要是因为:其一,有效的访谈实际上是在展开一场纵深的生命交换,这有赖于对话双方对彼此的充分信任。而在现实中,受访者(如在政治、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员)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得对话双方的信任程度不足,这导致研究者通过访谈获取一手资料时会遇到种种困难。由于经验研究的严格的学术伦理尚未在国内得以广泛建立,若研究者在发表研究成果时背离学术研究最基本的“无伤害原则”,则易导致受访者遭受困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受访者对访谈的排斥。其二,与定量研究中高度结构化的问卷调查不同,定性访谈通常是在一个松散的对话状况中展开的,并非在事前完整准备、在之后按图索骥即可完成。访谈的弥散特征,在具有人类学意义的参与观察过程中往往显得更为微妙。因为这一过程通常会将访谈以非正式的方式自然地嵌入人际互动的细碎过程。或许不少学人认为访谈就是一个简单的人际对话过程,不需要方法论的认知支撑,然而一旦进入真实的田野现场,便会发现访谈过程弹性、反复、断续、绵长——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如何展开,如何转接,如何在对话过程中保持健康的氛围与必要的前进动力——对这些问题,研究者往往感到莫衷一是。当然,访谈的理论与方法对于资深的、已经颇有声望的学术名宿不会构成问题,因为后者已经积累足够的社会资本,在他们的访谈中,研究者全面地处在权力结构中的支配位置,很多时候,受访者与其说是在接受访谈,不如说是在配合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问题的“访谈的学理”,在他们的研究视域中自然也被忽视了。

应该看到,以“访谈”本身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是一个真实的问题,但现有研究成果并不能让人满意。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关于访谈本身的研究都过于简单、琐碎了,大多是基于个体经验对研究历程的一般梳理,这使得关于“如何做访谈”要么变成完全没有必要去叙述的常识——要耐心,要真诚,要让受访者愿意说话;要么变成一种框限在个人经验中,无法与外人言说的底层门道,最终沦为宋人赵孝祥所谓“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莫衷一是。诚如前所言,访谈并不完全是一个标准化的问答过程,无法也不应该被僵化为凝固的步骤、确定的手段,从而变成某种机械性的流程框定。但建构关于访谈过程的具有原则高度的理论认知框架仍然是可能的、必要的、有意义的。这些原则框架可以帮助我们将访谈与田野调查的本体维度关联起来,从而统御细碎的访谈经验与技术流程,并解释为什么要使用这种技术,其背后的深层机制、理路和缘由为何,最终深化我们对访谈的理论理解,而不仅仅将它理解为某种个人化的随机过程。为了做到“纲举目张”,本文提炼出“结构”“概念”和“赋权”这三个关于访谈的基元性范畴,并以这三个基元性范畴为基础,建构对访谈的理论认知,以期为田野工作提供较为清晰的实践指引与理论概括,促进经验对理论的反照,以及理论对实操的指引,最终使得田野工作者的访谈技艺与方法论觉知得以精进。


[一] 结构:受访者的社会性嵌入

何为结构?我们是在结构主义的意义上定义这个语词的。结构就是主体行动所嵌入的情景,某种源于自然条件、文化惯习、社会传统、规训体系、既有制度框架而形成的对人之主体行动的牵引、限制与塑造。在结构主义的框架下,这些外在于主体的社会力量被认为是左右人们选择和行为自由的原因。所以在结构主义者看来,人不是绝对自主、自为、自由的。人的主体性是某种结构书写的后果,是一种被动语态。后现代理论家关于主体——subject/subject to之名词用法(主体性)与动词用法(臣服于)的具有高度洞见性的“文字游戏”,提示我们主体不是一种天然自主的资质,而是一种后天“他赋”的社会造就。结构主义路径也被一些社会科学家表述为社会化范式,该范式在本体论上认为人的行为在根本上受制于社会系统(特别是制度与文化),这种受制反映了社会系统对个体的支配,同时也塑造了顺服社会系统的个体内驱。孔德—斯宾塞—涂尔干—默顿的结构功能主义,便可以视作这一范式在社会科学理论中的具体表现。到了更为晚近的时期,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在结构主义的脉络中,发展出“嵌入性”这个概念(embedment),用以解释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逻辑——“行为主体的举止和决定并非如同一个外在于社会环境中的原子一般,也不会盲目地依附于他们恰好所处的社会类型给予他们的脚本。反之,他们对于目的性行为的尝试是嵌入在具体的、持续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

结构视角其实是在提醒我们,活生生的人,是一种受制于社会事实的存在。我们永远站立在即成事实的这一端,在历史时光既成事实的此际,领受着一个民族的过往,承继族群的记忆,使用共通的语言与符号;或者更为具体的,我们生活在某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文化域、制度结构、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之中。在很大程度上,这些社会外部因素构成对主体能动性的限制,这种限制不是规范意义上明示的典章制度,不是暴力的被迫与强制,而是一种对想象力、存在意识、认同边界、意义与叙事可能性的钳制。例如,因纽特人对“雪”有几十种区分词汇;在中文语境中,上古汉语赋予各种动物的阉割以专名,如羊日羯,狗日猗,鸡日阉,人日宫,猫日净等。如果我们不在因纽特人或者华人的文化脉络里,便无法掌握这些对世界的精微理解。那么反过来,我们在特定的某一个文化脉络里,受其馈赠,也受其局限。所以,这种成全与限制,构成了一个人的主体性内容。在结构视域下重新打量那个为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所建构和描摹出来的主体性,便很容易发现这种建构和描摹脱离社会语境时的脆弱——主体性无法源于一种纯然内生的自由意志,不过是那些外在于我们的力量,最终润物无声地渗入我们的肌肤,内化和造就了我们“自以为是”的自己。用海德格尔的概念,结构性的这种先在与前设,被他称为理解的“前结构”。这种“前结构”在访谈中的发生是已然的,是必然的。访谈的过程是“多主体”之间的交互,正是我们彼此相异的前结构,构成了彼此相异的你我,构成了个体之“我”之所以成为“我”而不是“你”或“他”的基础和依据。是结构嵌入的差异,构成了“前结构”的差异;是“前结构”的复数,构成了主体性的复数,构成了多主体交互的这一现实。对于此,伽达默尔的话似乎更直接一些——“不是我们的判断,而是我们的成见构成了我们的在。”

我们在这里对结构之含义进行归纳,是想突出,无论是在哲学上还是人类学上,结构对人的主体性所产生的建构性力量,以及人们之行为会受其影响,这是一个非常显在的事实。所以在方法论意义上,结构问题便构成人与人之间不可能直接理解的理由,也使相互理解的努力成为必要。在法律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中,访谈意味着访问者与受访者不同结构的交织与叠合。我们甚至可以用婚姻来比喻这其中的相互作用关系。在高度个体的意义上,婚姻仅仅被理解成两个人相互眷爱后的制度连接;但在结构的意义上,婚姻不仅仅是狭小断面上的欢喜际遇,它更意味着两套“结构”的交叠,意味着生活方式、精神价值、家庭背景、文化默契、财富水平是否能够以某种有机的、彼此融洽的方式和谐互浸。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人类学田野调查中的访谈,不是一次“信息的交换”,而是一场“意义的联姻”。研究者对受访者结构状况的敏感与自觉是访谈过程中最重要的理论意识之一,这种理论意识甚至先于研究设计与访谈过程的开始而存在。我们从结构意识与“意义联姻”这一方法论基元性范畴出发,大量质化研究中具体的“行动指南”便可以被有效统辖。例如,通常人类学的研究者在进行田野调查时,会提示进入田野的其他伙伴们注意自己的穿着,不要过分光鲜或与众不同。因为过分光鲜的衣着会将研究者结构状态的异质性凸显出来,妨碍研究者顺滑地与在地的结构脉络有机连接,从而产生访谈中的疏离。再如,研究者们曾建议,访谈过程应该尽可能在受访者的工作场地完成。这一方面是因为很多时候工作情景下的状态就是我们真正需要了解的,而另一方面是因为受访者的工作现场,即其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可以为我们理解受访者的话语与行为提供结构性的信息,受访者所嵌入的现实情景本就是田野调查需要去理解的一个必然部分。又如,当我们对访谈对象的结构感到陌生或无法把握时,这场“意义联姻”便需要“媒人”。一个有效的“媒人”是一个对访谈双方的结构状况都谙熟了解的中介,他的工作不仅仅是成为双方发生连接的信任导体或联络中介,更重要的是成为陌生结构相互联通、彼此理解的“过渡性结构”。相互陌生的对话主体当然也可以交流,但却不容易触及对方所嵌入的结构状况的深度理解。那些被称为“地方性知识”的内容,不仅是一种从受访者口中得到的具有信度的信息,更应该是对受访者所嵌入的结构状况的意义暴露。否则,我们携带着自己前结构的限制、前见、预设、意识形态,贸然进入另外一种结构,结构之间的摩擦会使访谈的深层价值如果不是不能实现,至少也是困难重重。在一个合适的中介,即过渡性结构的协助下,实现的不仅仅是对信息的收集,更是对结构意义的理解。用接受美学的话语来说,更好地达致所谓的“视域融合”。

除了这种对访谈者和受访者产生影响乃至塑造意义的先在结构,我们还应该敏感地意识到访谈的过程本身也构成了一种结构,一种在场结构,即结构亦包括在具体而微的访谈过程中所形成的人际辖制。在访谈中,研究者的主动介入,受访者的应对反应,一些参与人没有明显自觉的行为,以及环境设置,都会产生结构性的影响。例如:

这位领导者希望让成员们谈谈他们离开这家医院的恐惧,开始时,他看着乔,坐在领导者左侧的一个过分热情的成员。

领导者:你们所有人可能都有一些与离开医院有关的恐惧。我希望你们中的一些人能谈谈这些恐惧。(现在扫视团体中部的成员)谁愿意和大家谈谈这些恐惧?不论是严重还是轻微的都可以(领导者的目光现在固定在右侧成员们的身上)。

在这个例子中,领导者是希望团体中部或者右侧的成员会首先发言。通过结束他的问题时让乔完全处于他的视线之外,这位领导者增加了除乔以外的某成员开始这场讨论的机会。

领导者也可以应用他们的目光来帮助他们切断正在发言的成员的话。如果一个成员已经讲了一阵子了,那么一种非常微妙但经常很有帮助的打断技巧就是领导者避免和发言做目光接触。当领导者并不注意他们所说的话时,成员们通常会很快地停下来。

上面这个例子非常生动地展示出在场结构对人际对话的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具有某种“微观政治学”的意味。对此,吉登斯敏锐地提出“结构的二重性”(duality of structure)这一概念。在吉登斯看来,结构不是僵硬不变的,“结构”与其在社会学上的对立范畴“能动”(agency)之间其实具有相互包含的现实关系。所以结构会影响能动,而能动行为的叠加也可以构成一种新的结构环境或结构限制,从而影响后续行为。结构—能动—由能动构成的新的结构—新的能动,所有的对话过程都是在这样一个或许明显,或许隐秘的结构与能动的二重性状态中进行。因此,访谈者也应该对“由能动构成的新的结构”保持敏觉。在理论上,充分理解“能动一结构”彼此嵌套与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觉察自己的行为,即使态度恳切、善意、真诚,也不可避免地营造了一个与受访者互动的结构状态。一些具有微观政治学意义的权力压迫,依旧有可能让受访者被动地嵌入访问者(研究者)的主体结构,从而导致对受访者深层主体意识的遮蔽。例如,在人类学的访谈中,受访者时常体现出前台表演与后台真实的分裂。“很多田野工作者被他们的主人待若上宾,用特别尊敬和礼貌的方式和他们对话,诸如此类。这样就可能存在一种风险,主人们耻于将社会中的某些方面展现给高层次的陌生人看,因此职业工作者可能永远也看不到那些方面。”这种状况的出现,实际上暴露了访问者的主体状况压制受访者的主体性这一问题,使得他们以某种非自然的方式,将自己“缝合”入访问者的结构设定中。所以,对前结构及在场结构的敏感,对自己行为乃至那些无生命的物件于访谈结构性状况的影响作用的敏感,对于确保有效、真切、有深度的访谈过程意义重大。这一点我们会在后文的“赋权”部分进一步展开。


[二]概念:语义的待澄清特征

安杰洛和布莱恩在他们著名的《认识管理》一书中,将语义障碍列为影响有效沟通的三个重要障碍之一。他们举例说道:“当一个监督者告诉你,‘我们要立刻将这件事完成。’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仅仅是指你吗?还是指你和你的同事呢?或者你、你的同事和老板呢?‘立刻’指的是今天、明天还是下个星期呢?”类似地,在斯蒂芬等所著的《民族志方法要义》一书中,作者举例提醒我们:“请受访者澄清某个词的意思一你用了‘玩玩’这个词。你的意思是什么?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你用‘玩玩’表示什么吗?”

人类是通过概念来把握外部世界的,所以所有的话语言说都以概念作为其表意载体。但社会语言学和阐释学都认为概念是模糊的,即使概念的使用者尽力使其细致、精准,也无法完全收缩其多元解释的空间。理论家们讨论的所谓“能指一所指”“作者已死”“被抛状态”“主体视域”都涉及语言与概念的不确定性这个问题。罗素把上述情况概括成哲学中的一个经典命题——“桌子和桌子本身”。假设我们面前有张桌子,我们的感官只能捕捉到它的质感、颜色、体积、硬度及它的实体性存在。但这五个方面一定是在我们脑中经过某种高度的抽象过程,才成为被我们称为“桌子”的东西。但“桌子”这一概念已经把质感真实转化成了一种处置,一种凝练,一种通过语词对真实质地的隔离。所以当我们问“这是什么”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是桌子”这样的描述其实极为不真切。因为一些源于感性认知的对这个桌子本身的质感体验在这一概念抽象的过程中被清洗掉了,使得我们在使用“这是桌子”这一语词对那个特定感性对象进行描述时,终究无法把“此桌”与“彼桌”这些完全不同的具象区分开。换言之,当我用语言描述时,已经在化约了。那如果我们进一步描述这张桌子有多宽、有多高、什么颜色、被放置在哪个具体地点,是不是就可以准确地描述它了呢?并非如此。在对话情景中,如果这些看上去客观的语词描述不幸地出现在对话者理解的非共识领域(例如,我们对高、红色这些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依然是看似相互理解的“鸡同鸭讲”。如柏格森曾指出的:

我们借助不变的概念把握动态对象的方式,对于常识和语言,对于实际生活,甚至对于实证科学来说,都是必要的。但是,人们对于传统的概念认识的理解存在迷误甚至危险。这是因为每一个概念在对象方面所描述的,都只是这个对象与其他对象共有的东西或相似的性质。这种相似的性质是对象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看起来似乎拥有它的那个对象的一部分,这很容易使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把概念一个一个排列起来,就等于把对象本身的各个部分重新构成了其全体,因而也就可以说是获得了对象的“精神等价物”……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事实上这些一个个排开的概念所能提供给我们的,绝不是实在的真实图像,而“只不过是一种对于对象的认为拟构,它们只能把对象的某些一般、也可以说是非个别的方面化为符号,因此……概念给我们提供的只不过是实在的影子而已”。

用概念来触达真实是困难的。不仅如此,对“概念”的使用还可能让访谈陷入僵化的陷阱,即试图用语词的统一性,覆盖和取消生命意义与生命经验的多样性、生动性与复杂性。尼采就指出“几千年以来,哲学家所处理的一切,都是概念木乃伊;没有任何真实的东西活着逃离他们的魔爪。当他们表示敬慕时,这些崇拜概念偶像的先生们实际上是在宰杀,是在剥制——当他们表示敬慕时,他们把一切事物都变成了有生命危险的东西……存在者不变化,变化者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概念不仅无法真切地描述真实,而且会产生对真实倾轧的危险。更加危险的,则是依赖一套先验的逻辑化、抽象化、标准化的概念体系来进入田野。这种僵化的概念设定,对于田野调查中的访谈者进入受访者的意义世界所起到的作用是致命的。因为“它以抽象的概念为工具,而概念虽然作为满足于我们生活的实用目的的工具是有用的,但要想通过它们达到事物最内在的本质则不可能,因为它们只能变动为静,变个别为一般,变杂多为单一,变全体为部分。一句话,把川流不息的,活生生的实在肢解成一堆毫无生气的碎片”。

到这里,我们看到了概念语词的两个特征:一是模糊性,二是僵化性。前者构成访谈的动力,后者构成需要我们去特别留意的问题。基于此,我们便需要在访谈过程中不断将概念“问题化”。由于我们不信任僵化的概念,所以对研究者而言,诸多受访者的回答依然需要不断“澄清”,从而更加全面地挖掘和释放这些概念语词的意义空间。由此,我们可以在访谈中将更多看似“清晰”实则模糊的语词转化为进一步追问和需要受访者澄清的内容。对概念保持的“不信任”可以使访谈过程获得一个极为辽阔的问询空间,而这个问询空间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访谈者打开,意味着在多大程度上受访者的生命脉络得以完整延展,标志着一个访谈的品质和深度有几何。例如,作为研究冲突解决的学者,笔者在进入冲突情景的田野时,会遭遇受访者大量使用价值判断、形容词对冲突进行描述,以表述自己的喜好、感觉、印象、态度的情况——“我对他们每天晚上搞噪音非常反感”“他就是有病”“应该就是他,他就是这种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访谈者可以通过“同义转述”(paraphrase)的技术介入,厘清和发现这些模糊语词的具体含义:

“扰民”——“常常在深夜两三点大声唱歌”。

“反感”——“深夜无法入眠,失眠影响工作和健康”。

“有病”——“是他破坏交通规则在先”。

“应该就是他”——“我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外貌上和他非常近似的人”。

“这种人”——“脾气暴躁,有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

注意,这里不仅是对语词进行事实辨认,而且是邀请对方对话语的意义以及事实现场进行进一步的陈明。要知道,属于访谈者的那种独特的真实不会自我呈现,相反地,它常常为僵化、抽象的概念所遮蔽。将真正的议题、经验事实以及受访者的深层关切从复杂而模糊的形容词表述中重新邀请出来,是访谈展开的关键。这种辨认不是一次性的。当对方给予我们澄清性答案的时候,可能会又包括新的概念。保持着对概念的持续性“怀疑”,然后邀请受访者对这些概念进一步澄清,这是访谈中的关键过程。例如:

“反感”——“深夜无法入眠,失眠影响工作和健康”。

对于这一表述可以进一步询问展开:

“深夜一般是多晚了?您说的工作是指什么?对工作造成了哪些具体的影响?您说的健康是什么意思?或者,影响健康具体是什么感受、什么状态,能举个例子吗?”

将互动中不断产生的概念,通过持续的“敏感”“怀疑”和“问题化”,形成一次次探问、张望与好奇的互动契机。于是,概念便构成一个个我们通往深度理解的门孔或抓手。更为具体的,在探问、张望和好奇的大方向上,我们通过将概念问题化,鼓励受访者从“概念性话语”向“叙事性话语”转换。具体发生了什么、遭遇了什么,是什么造成如此这般的看法,是在怎样的现实际遇、人际互动、权力结构中最终形成如此这般的认识,比“是什么”要重要得多。在访谈的现场,我们期待通过大量开放性的提问,用日常性话语,使受访者成为叙事主体,从而走回到他们的经验历程中去,获得某种叙述的流动性,发现某种脉络性。叙事不是判断与论证,叙事更像一个剧本,是一个有开始、有发展、有遭遇、有观感、有体会、有情绪、有结果、有角色、有画面、有互动的流动过程。叙事能让研究者进入研究对象的视角,与他/她分享相似的视域,关照他们的关照,理解他们的理解。如果说概念提供的是模糊、僵化的断点,是对经验事实与体验过程的暴力抽象,是对被访谈者叙事主体性的遮蔽与贬损,那叙事的持续性展开则为访谈提供一个连续而丰富的过程维度,从而为研究者理解受访者提供具有质感的意义支撑,使概念的僵死状态得以活化。对的,“活化”——用这个语词描述从“概念”到“叙事”这一访谈过程的变化是再恰当不过的。让受访者生命中包含的经验性力量充分地流淌而出,将概念降维成丰盈的质感细节,降维为地方性知识、生命性过程、个体性书写、连贯性剧本、主体性角色。通过“描写”,而不是下“判断”;强调“过程”,而不是“节点”;依赖“好奇心”而不是“分别心”,才可以将访谈对象的经验活化,才能证明你真的找到了合适的访谈对象而不是一个事件过程的“旁观者”,才能突破概念对我们认知真实经验的迷障,才能使得真正的触及主体意义维度的信息得以和盘托出。


[三]赋权:赋予交谈对象以生命经验的叙事主体性

访谈的方法是站立在人类学基座上的,因此它也分享着人类学基础的价值关怀。从人类学视角看,量化数据是一个将生命扁平化的暴力过程,仅仅关切数据,是一种对个体幽深意义空间的漠视和冷淡。是的,“把人们和他们所作的事情简化为数字,会有一定的‘非人化的’效果(比之血肉之躯的人类所关切的事情,人们更容易忽略‘不带个人感情色彩的数字’所涉及的事情),而且会阻碍我们讨论不太易于数学化的重要问题。”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说数据不重要,而是说我们在数据中很有可能会丢失一些真正重要问题的答案——基于不同的主体视域,什么是他们与众不同的意义。因此,从方法论角度看,定量与定性研究分别暗含着一些前提性的价值假定:

(定量研究)假定研究者关注的对象和时间独立于人们的认识而存在,因此它们只是一种真实的面貌……那种认为事件可以因为参与者的构建而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且每种面貌都在某种意义上具有真实性的观点构成了质性访谈的基础,但不为实证主义者认可。例如,根据实证主义的基本原理,调查研究设计出诸如“你的年龄多大了?”或者“上次选举中你投票给谁?”之类的标准化的问题来询问被访者。在他们看来,这种简单的标准定义是无可置疑的,因为大多数人对问题的含义持有共识。但是人们对于公平、幸福或宗教信仰的认识是不同的。诠释主义者指责这种把标准定义强加给不同人群的做法容易带来误解与混淆——两个被同样回答“是”的时候,可能包含了不同的意义。

所以访谈在人类学田野调查的脉络中,其功能就是将藏在表面叙述深处的内在意义挖掘出来,是进入对方的“结构”,是理解对方的“概念”,而不是用一种既定结构或概念体系对对方进行控制与笼罩。所以,对于开展田野研究的法律人类学学者而言,“关注的重点是个案的复杂特质,而不是作为整体的母体。它并不是对一系列数值的陈列。我们想要发现的是一个复杂的具有边界的系统的实在状况……”这一研究历程要求研究者对访问对象所嵌入之场域与社会结构深度理解,真诚地将“局外人”的视域与被研究的“局内人”视域充分融合,对研究的每一步推进带有高度的反身性,警惕着知识权力与阐释冲动扎穿现实的薄膜,由此造成新的支配。所以访谈在过程维度与目标维度,都应该是一个赋权(empower)性的活动,即给予对方力量;是让真正拥有生命经验的当事人,自己阐述自己的体验、关切、为难、认知,完成他们自己的叙事剧本,成为他们自己叙事真正的主权者——这不仅仅是一个研究伦理问题,更重要的,这关乎访谈的价值和田野调查的基元性意义。如果你访谈的目的不是让受访者真正成为叙述的主体,而是仅仅希望他成为自己既往定见的又一个机械的背书人,或者一个微末的技术参数与经验证据,那又何必去如此细腻、周全地完成访谈呢?让当事人充分诉说,让研究者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听者,这就是在访谈过程中访谈者所需要的基本赋权意识。

对这个问题提供更为深刻理论阐释的是福柯。众所周知,福柯揭露了知识与权力之间构成性的关系,他认为权力在运作的过程中建构和生产着“真理”——这些观念似乎都已经为学术界所熟知。而在技术层面,福柯的基本观点被心理学采纳后成为叙事对话方法,而这种方法有效地在技术层面实现了访谈之赋权功能。对于此,Michael White和David Epston在他们著名的《故事、知识、权力:叙事治疗的力量》一书中清晰地阐述了这一问题。他们指出,在现代知识构架中会催产某种知识的优越,即某些知识比其他知识优越,由是便产生了压迫与臣服。这种优越的知识形成主流叙述,成为一种“全面性的专制”,使得其他叙事可能被窒息。学者在进入田野时,时常会不经意地裹挟这种优越。这种优越可能表现为自己对田野状况的那种自信、知识上的成就感、笃信的研究设计与预设、由专业性导致的居高临下、一种言之凿凿的确定性判断。对理论的熟悉和之前田野经验的浸泡让研究者可以自诩成为一名专家,他已经无须再小心翼翼地进入田野这个陌生的领地——“我真的很懂他们,我可以搞定!”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为专业知识的优越感所包裹,所以White和Epston提示我们:

我们只能假设我们总卷入权力/知识的领域当中。所以我们努力设定一些状况,鼓励并批判自己在这一领域形成的做法。我们要辨识自己的做法所处的观念脉络,探索这些观念的历史。这样,我们才能清楚地认识这些观念和我们的做法可能的效应、危险和局限。

更为具体的,White和Epston建议当人际互动发生时,我们应该将访问对象与一体化的知识分开,要有意识地洞察对方的“顺民”状态,要去唤醒对方主体的“活跃精神”,复兴受访者被压制的知识,“邀请人们思考怎样打开空间以备未来实行和流传这些知识,他会开始欣赏自己独特的奋斗史,在构成的自己生活与关系时更明白地容纳这些知识”。所以研究者需要去唤醒对方的主体性,需要去听真实的“底层故事”,那种有可能被主流叙事压制的“底层故事”。这里的“底层故事”并不是一种思想左翼的浪漫,认为知识分子应该俯下身子,去关心劳苦大众的生命体验——不是的。这里所谓的“底层故事”是指受访者本来拥有的个体叙事却被主流表述倾轧、削弱、排除,以至于受访者无法用自己的语言系统描述自己的故事,从而陷入一种言说的乏力,抑或受访者语词的不能自已。笔者曾经在云南德宏的傣族村寨做田野时遇到这样的状况。在我们就法律问题与居民和村干部进行人类学访谈时,当知悉了你的问题,他们会娴熟地调动“法律意识提高”“利用法律解决问题”这一系列主流政治话语来对生活事实进行描绘。如果我们匆忙地由此便得出结论,即村民的“法律意识”已经提高了,那我们就被村民对主流叙事的依附状态蒙蔽了。我们看到的也许仅仅是个人语词与政治话语之间的拼接与缝合。这种与主流叙事的拼接与缝合使得个人可以自信地言说,使得个人的言说得以领受“政治正确”的犒赏,领受学者们的赞许。但也许这种叙事依附与话语拼接并不是真相本身。访谈应该更加细腻地进入生活世界,进一步追问底层故事真的是这样吗?村民如何理解所谓的“利用法律解决问题”,如何理解纠纷解决中的要素、价值、策略,如何理解现代司法体制的制度供给?——必须说明,这些提问的方式都太不“地方性知识”了,太缺乏对在地结构与主体概念的嵌入性尊重了,也许更好的、更具有赋权意义的问题应该是用方言问出——“咋个说,么寨子里面有人打架么还是老人来处理噶?”“处理的时候么你们嚼有刻(去)瞧瞧?”“打伤人了么咋个办?”“装房里面说么是村公所里面说?”“村干部处理不了咋个整?”——这些更具有赋权意义的问题,才可能使得底层经验被解放,从而获得一个被翻转出来的契机。否则,在抽象语词的层面,我们仔细询问的后果事实仅仅是确认了国家政治叙事在基层社会的有效性渗透,而没有有效地接近和探知基层社会的现实状态。

当然,要让当事人抵达叙事状态,需要一系列有效对话的方法。总的原则,是要保持对对方,你的访谈对象的邀请态度,时刻需要提醒自己,对方才是自己叙事的主人,而不是研究者。研究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协助”而不是“支配”对话的情景。我们要做的是让对方把“故事”讲透——“那天是什么情况?”“你几点离开家?”“怎么会想到法院?”“当时怎么想的?”——所有的问题在恰当的时候提出,目的是使对方的叙事得以完成,而不是基于获得与自己研究计划相契合的答案。我们是访谈中的“协助者”(facilitator)。因此在访谈过程中,访谈者要警惕无意识形成的互动结构对对方的支配。诚然,我们在微观的对话过程中也会形成结构,但这个结构应该是一个协助性的结构。如果我们要避免结构与赋权之间的紧张,就需要对访谈过程保持某种持续性的反身性,尽量防止结构进入支配状况。如果我们访谈的目的是通过赋权将“底层叙事”翻转上来,那我们必须在谈判过程中保持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以让访谈者故事讲述的动力、兴趣、能力得到支持,鼓励他将故事完成,时刻提醒自己去理解、探究、还原、欣赏“对方的”结构历程、结构状态、结构意识。例如,访谈者应该意识到单维度的访谈本身,即一人一直提问而另一人一直回答,这本来就很可能构成一种臣服的结构。单一的权力来源,单一的叙述方向,单一的角色设定,这些要素都指向控制,都指向某种结构支配。如果进入这种状况,访谈者需要恢复对话的双向性,也聊聊自己,也谈谈自己的经验过程与结构状况,逐渐将访谈在某种程度上转变成互动式的聊天,使得叙述与聆听作为一种权力的交互状态适当更替,话语权在访问者与受访者之间保持健康的流动,这种互动状态才是赋权的理想状态。再如,访谈者要对高效率的支配和控制状态保持克制,尽力避免对受访者言说内容的评价冲动,控制自己将受访者言说内容与自己既往经验进行比较——不评价,不比较。尽量克制任务型状态对访谈过程的异化——“一共十个问题”“一共30分钟”——这样的机械设定会使得对方沦为对话客体,配合你完成任务,从而无法将叙事权力通过赋权过程一步一步地交到意义故事的真正主体手中,从而抑制更多真实的意义释放。


[四]结论

作为法律人类学田野调查中最为重要的方法,访谈是一种情景性的知识。换言之,我们很难为所有具体的访谈实况刻板地勾勒出实操地图和流程步骤。但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理论构架还是需要被建立的。这些原则框架可以将访谈与质化研究的本体维度关联起来,帮助我们统御细碎的访谈经验与技术流程,并解释为什么要使用这种技术,其背后的深层机制、理路和缘由为何,从而深化我们对访谈的理论理解,而不仅仅将访谈理解为某种个人化的随机过程。

在本文中,这些原则被概括为三个理论范畴,分别是结构、概念和赋权。这三个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厘清混沌的访谈过程。所谓结构,在本体论意义上是指主体嵌入的历程性、文化性、语境性框架。这种嵌入是因人而异的,高度个体化的。这种每个人与众不同的结构嵌入,使得通过访谈来挖掘意义成为必要。在方法论意义上,我们要留意访谈者及其他外在环境作为一个结构要素对访谈过程的影响和塑造,对支配性的在场结构保持反思。所谓概念,就是指访谈过程中,受访对象所操持的语词。对“概念”的敏感实质上是对概念的能指对象之模糊性的敏感,是对语言经由抽象所产生的对现实生活之剥离的敏感。在访谈过程中,应该通过探问将概念的含义、机制、所指之对象和场域剧本化展开,应该力图戳破概念薄膜对客观世界的包裹状态,并将很多已然“清晰”,已然“明白”的概念表达不断“问题化”,从而使得访谈的纵深得到有效的拉伸,尽力抵达访谈的叙事现场。最后是“赋权”,这是从权力构成的意义上,对访谈的过程性与目标性指引。访谈的本质是探问对方生活世界的意义真相,允许这种具体个体生命意义的叙述被展开,研究者进入个案、追问个案、陪伴个案的过程,都是对自己主体性的相对降低,而对对方主体性——对方才是自己生命真正的主权者——的欣赏、展露与建立。这个概念在本体论的意义上透射出人类学的访谈过程作为一种反叛话语和相对主义立场的革命力量,凸显出田野方法和定量研究的本质差异和意识形态预设的不同。而对“赋权”概念进行有效的把握可以指引我们以更为谦卑、更为耐心的方式进入访谈的过程,使得访谈的动力结构发生变化。在以启蒙为动力的研究范式里,研究者携带真理、垄断话语、裹挟权力、拥有知识,对乡土的贴近是一种拯救式的恩惠,田野经验乃是为宏大的理论建构提供微末的砖瓦。进入田野的过程其实已然裹挟了高低、对错、文明与野蛮,进步与落后的价值预设与研究假设,田野被认为是需要被现代知识改造和重建的领地。但在赋权研究的动力结构里面,研究是为了使得真正的生命主权者有权力阐释自己的生命过程,表达自己的好恶主张,厘清自己的意识判断,这个过程是一个对知识——现代性主导的知识——进行怀疑与批判的过程,是一个对平等对话逻辑的建构过程,是一个将价值判断暂时悬置的求知过程。被“赋权”所推动的质化研究,强调“好奇”而非“判断”,强调研究者应该尽力对访谈者施以同情理解。通过结构、概念、赋权这三个概念,在本体论与方法论维度重新理清访谈的方法,才能使我们的访谈过程获得具有原则高度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依凭。


来源:《法律和社会科学》第20卷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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