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同时,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补齐短板,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涉外刑事诉讼法治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及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领域,应当明晰涉外刑事诉讼法治建设的要求,深入研究其中的理论问题,积极应对实践挑战,推动健全与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细化涉外法律规则与程序机制。涉港澳台刑事诉讼法治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的全面准确实施,也有待进行系统研究。
近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完善涉外及涉港澳台刑事诉讼法治体系”学术研讨会在广州举办。来自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辽宁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围绕加强涉外及涉港澳台刑事诉讼法治体系理论研究、完善诉讼程序规则、权利保障机制、证据制度等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来源:“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