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精粹|INFORMATION
李英锋|依法严惩“按键伤企”犯罪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16 08:43  点击:921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传递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强烈信号,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7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前段时间,国家网信办深入组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并通报了一批侵犯企业、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多张“网络黑嘴”被关闭账号,被禁言。该项整治活动侧重于对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以及有侵权行为的网站平台和账号的清理。而最高检此次发布的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则剑指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两项整治行动的侧重点虽不同,但相互呼应,目标一致,都是为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以刑事手段依法严惩“按键伤企”犯罪,延长了打击网暴企业行为的责任链条,形成了治理涉企谣言的机制闭环,彰显出相关部门更大的治理决心,必将让涉企造谣者、网暴者付出更大的法律代价,释放出更强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

最高检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都指向日常生活中常见、多发、易发的涉企造谣、网暴侵权行为。在案例一中,李某某与其妻刘某甲陆续从各大电商平台购买零食,通过在包装袋内放置虫子、塑料、头发等异物,并重新密封的手段,伪造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象,找商家索赔。若商家不同意赔偿,被告人便以在网上曝光或者投诉相要挟。实际上,不少“职业打假人”都使用过购买某种食品后放入异物、调包、篡改标签信息再以投诉举报或网络曝光为威胁向商家“索赔”的伎俩。这类“打假碰瓷”行为数量多,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严重困扰,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某、刘某甲有期徒刑和罚金。这一定罪量刑结果无疑给其他“打假碰瓷”者敲响了警钟。

在网上捏造、拼凑、发布、传播企业的不实负面信息并逼迫企业有偿删帖也是一些不法分子的“生财之道”。在案例三中,黄某某与吕某某等人就在几年内利用这一手段敲诈勒索小微民营企业55万余元。最终,他们不仅承担了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还退赔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直观地展示了以不实负面信息敲诈勒索企业的严重后果。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以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契机,深刻揭露利用网络暴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手段,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引导广大网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上网用网,方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