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INFORMATION
法理学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2-11-24 19:19  点击:6824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是本中心的首要研究方向。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学界一直具有重要影响,发展至1990年代初,开始跻身于国内领先水平之列,目前,已形成一支由中青年学者组成的、在国内深具学术影响力和发展潜力、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学术声誉的研究力量。与国内兄弟院校相比,我校本研究方向之特点和学术地位在于

    第一,在推动法律理论的变革和法律观念更新方面,做出了令法学界瞩目的探索。我们一直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发展为参照,致力于推进和引导法律理论的变革与法律观念的更新。在法理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所提出的重要观点都被法学界普遍接受并形成法理学继续变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共识。因而,被推作为20世纪90年代引导中国法理学理论变革的重要力量。

    第二,在推动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和法理学理论体系重构方面,发挥了先锋导向作用。我们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率先发起并组织了全国性的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和法理学理论体系重构的学术活动,并一直走在前列,发表了大量有理论导向作用的研究成果,为加速我国法理学学科的成熟和科学化,做出了最为突出的贡献。

    第三
,科研成果数量多,质量高。自1990年以来,在本研究方向上共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6部,发表学术论文189篇,其中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32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1项,承担各类课题28项。

    第四
,在以科研促教学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1995年以来,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各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主编教育部、司法部统编教材3部,副主编1部。

    第五
,我校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方向1979年在全国率先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正式招收博士研究生,20多年来,先后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丰富而扎实的法学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储备、具有敏锐的学术眼光与活沃的理论思维且学术风格严谨朴实、学术态度严肃认真、科学研究能力很强、科学研究水平较高的法学理论研究人员。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既是理论法学的一个研究方向,也是整个法学的最重要的研究方向。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基本理论研究,科学地总结和反思马克思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及成就,总结和分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指导法学其他学科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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