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制定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
一、考核组织
(一)资格审核小组
中心成立由5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对其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综合审核的入围资格。
(二)考核专家组
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的导师组成员组成,对入围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司法文明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张文显教授担任或由张文显教授委托其他专家担任。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考核专家组成员因故无法现场考核时,可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加考核工作,均须独立打分;考核专家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考核成绩总分为400分,各部分的考核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专业外语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采取口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能力,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用外语提出的问题,共100分。
(二)专业水平考核
考生当场回答专业水平考核科目的试题,分为专业一和专业二,每科100分,共200分。业务课一:法理学(含西方法哲学);业务课二:综合(含宪法、民法、刑事诉讼法)。专业水平考核考生对于所申请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的掌握程度,考核专家组成员可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追问。
(三)综合能力考核
分为研修报告汇报(50分)和综合素质考察(50分)两个部分。满分100分。
三、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网络远程视频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
(二)网络远程视频考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1、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报告自己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情况,硕士学位论文主要情况,简要说明博士研究生阶段拟从事的研究计划等。
2、考核专家组成员代替申请人逐科进行抽题,进行宣读后由申请人作答。
3、考核专家组成员就申请人的陈述、回答问题的情况,各自独立地做出成绩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考核过程中,申请人的陈述、考核专家组成员代替申请人抽题和宣读、申请人的回答等,都将被录音录像保存,以备申请人请求复议时使用。同时,整个考核过程由专人负责书面记录。
四、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1、通过资格审核。
2、综合能力考核不低于60分,专业水平考核各科不低于60分,专业外语考核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240分。
3、没有违反考场规则。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与公布
整个考核和录取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一)以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重点考量因素,注重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以申请人考核成绩为依据,并贯彻导师与申请人双向自愿原则。在满足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的前提下,按照申请人在所报考导师考生中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四)申请人对于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实名提出复议要求。
(五)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过异议答复处置之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请各位考生实名加入司法文明2022年博士招生考核群(阿里钉钉),群号:33823193,加入时需身份验证(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