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精粹|INFORMATION
李里峰:中国政治中的群众话语:一项概念史的考察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09 11:29  点击:6595


895年,法国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勒庞(Gustave Le Bon)在其代表作《群众心理学》中斩钉截铁而又不无焦虑地写道:“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众的势力便成为惟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众的时代。”  说这番话时,勒庞或许不曾想到,二十年后自己的著作会在遥远的中国风靡一时,成为学问家探究群众心理和政治家训练领导技艺的指南;他更不曾想到,中国的革命政党和知识精英会以和自己完全不同的激进群众观为指导,引领广大民众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革命运动,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要理解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有必要对“群众”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形成与演变作一概念史的考察。丛日云曾对“群众”概念作过较深入的分析,认为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中的群众概念是传统文化中的“民”(或“臣民”)与西方民主理论中的“人民”相嫁接后,安顿在传统术语“群众”的外壳之中而形成的,也是西方群众理论在中国的变异,特别是对群众价值评判彻底颠覆的产物。“群众”是“人民”的不彻底的具体化,是“臣民”向“公民”的过渡环节。  在陈建华看来,群众并非历史或现实生活中的血肉之躯,而是一个被不断抽象的政治概念,通过阅读“群众”话语的历史形成及其在某些现代小说中的表现,可以探寻知识分子在求索现代性历史过程中自身身份的历史窘态。  徐贲则认为,现代群众的产生和生存境遇乃是公共生活缺失、真实存在异化的结果,只有从培育真实的公共生活出发,才有望将守拙安愚的群众变成清醒自明的公民。  这几位学者的论述多有创见,但其着力处分别属于政治哲学、文学批评、文化研究等领域,对中国“群众”概念之形成与演变的历史考察尚欠周详。笔者则试图在近代中国革命语境下,对“群众”概念的渊源、演变及其政治功能和内在张力略作辨析,希冀对理解中国革命和中国政治有所助益。

   

   一、“群众”概念的历史渊源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群”是一个具有正面意涵的词,具有“善群”、“能群”、“合群”之意,常有以“群”训“君”的用法。例如:“君者群也,言群下之归心也,可谓众人自外来而益之矣。” “君者原也,君者权也,君者温也,君者群也。” “君能善群,则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大抵君道善群,须得众人共辅方得。”  可以看到,“群”常常具有与他人关系和谐、得到众人爱戴之意,是“君主”或“君子”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

   相比之下,作为一个独立词汇使用的“群众”概念则更多地呈现为消极、负面的形象。笔者在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中以“群众”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共得到468个匹配结果。剔除类书中重复收录以及句读断开者,“群众”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词汇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出现约200次。对其含义进行分析,多系民众、众人的同义语,但据上下文判断,其中也还不少用法带有特征描述和价值评判的意味。归纳起来,较常见的用法有以下集中:

   一是普通民众。以“群众”指称普通民众,是该词最常见的用法,但在不同语境中的具体意涵略有差别。或指普通民众,如“自古乱臣逆党,必先淫刑重法,以钳群众之口,而慑服其心,俾莫敢不从”。  或指众人,如“身长九尺,腰带十围,于群众之中魁然有异”。  或指群臣,如“若其言事弹击不实,喜怒任情,朝廷摘示群众,罢之可也”。  或指一般人,如“其间甚有人材武艺超出群众者”。  或指多数人,如“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

   二是供君主役使之民众。这种用法强调普通民众作为被统治者的身份,与君主等统治者相对而言,无疑是一个处于下位的概念,但在传统君主制的历史语境中并无明显贬义,仍可视为一种中性的用法。例如:“行师之道,役其群众,在于事始,未必尽从。” “太史公曰: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 “以道守成者,役使群众,泰而不为骄,宰制万物,费而不为侈。”

   三是不明真相、易受蛊惑与驱策之民众,这种用法已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例如:“上十刻而崩,民间归罪赵昭仪,皇太后诏大司马莽丞相大司空曰:皇帝暴崩,群众讙譁,怪之掖庭……”  这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自利玛窦来,而中国复有天主之教,乃留都王丰肃阳玛诺等煽惑群众,不下万人,朔望朝拜,动以千计。” “其人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足以深惑群众,中人以下,鲜有不为安石坏其心术。”  这是易受蛊惑的群众。“驱率群众,啸聚沙泉,使良善失业,而凶渠逞志。” “伪大将军费祎驱率群众,阴图闚閼。”  这是为奸人所驱策的群众。

   四是非法聚集、抗命反叛、肆意破坏之民众,这样的群众不仅呈现出显著的负面形象,而且成了统治者必须弹压或驯服的对象。如:“惟威名足以弹压群众,惟勇健足以慑服悍疆。” “即取其最不逞者斩数十人,枭首通衢,以靖群众。” “河东近多劫贼,动成群众,可专令经略察访。” “一闻官兵追逐,群众多所解散,跟随入山者不过二十余人。” “知元济尚在时,贼阴计已成,群众四出,狂悍而不可遏。”

   上述主要用法之外,“群众”在传统典籍中偶尔也有其他含义。例如,“家狗夜者群众相吠,往视便伏”,  这是指动物成群而动。“小人犹可以依附君子,君子于小人群众中决无容身之地”,  这是指与“君子”相对而言的成群“小人”。“看他也自有父子之亲,有牝牡便是有夫妇,有大小便是有兄弟,就他同类中各有群众,便是有朋友”,  这是指平等相类的同侪。

   粗略估计,上述前两种用法约占三分之二,带有各种贬损之意者约占三分之一,而略具褒义的用法仅见《朱子语类》之一例。对以上情形略作分析,“群众”一词在卷帙浩繁的《四库全书》中出现的有效次数仅有200余次,显然并非传统社会政治中的重要词汇。该词多数情况下指民众、众人、群臣、普通人、多数人,也时常用来指称易受蛊惑、非法聚集、肆意破坏之民众,而极少在褒义上使用。  上述第三、四两种用法,显然已和近代西方社会心理学中的“群众”概念颇为相似。

   “群众”在英语中的对应词有mass、crowd、mod等,其中mass较为常用。据英国学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考察,mass(大众、民众、群众)一词从15世纪起就被广泛采用,最接近的词源为法文masse和拉丁文massa,意指可以被用来铸造的一堆材料,从中演变出大量的、浓密的、集合的、没有定型的、无法区隔的之意。Mass的社会意涵出现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这时文献中有了the mass of the people(一群人)、the corrupted mass(腐败的大众)等用法。法国大革命后,又有risen in mass(群起反抗)的用法。经过长期演变,mass逐渐衍生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含义:在保守者那里,它是一个蔑称,指的是低下的、无知的与不稳定的乌合之众(mob);而在社会主义者那里,它常用作the working masses(劳工大众)、the toiling masses(劳苦大众),被视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群众作为被统治者的负面形象可谓由来已久。有学者声称,西方政治理论之发明,就是要证明人们的自我管理(所谓“民主”)必然会演变成暴民:在柏拉图眼中,雅典民众(demos)是愚昧、非理性的群众,会因鼓动者的教唆而成为暴民;李维认为,如果没有暴民及其鼓动者护民官这些“内敌”的存在,罗马的兴盛和伟业会更早到来;中世纪的教会宣称群众释放了歹徒巴拉巴(Barabbas),处死了耶稣基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也大多继承李维的传统,把人民视为野心家们鼓动起来的乌合之众(rabble)。

   西方现代群众理论的形成,则与两场革命密不可分。一是被视为现代性之开端的法国大革命,人民群众(people)开始在政治舞台上扮演要角,成为现代性的一大要素,他们将在大革命所开创的民主政治时代享有更多的权利、发出更大的声音。二是1848年革命,从这时起,群众成了社会政治理论的核心主题,无论将其视为疯狂的暴民、被误解的民众、受骗上当的炮灰,还是寻求正义的载体、对当前的威胁、对未来的希望,社会理论都必须在其核心地带为群众理念留下一席之地。

   西方近代群众心理学创建于19世纪末,学界对此没有争议,但其发明权的归属问题却一直聚讼不休。系统研究群众理论谱系的麦克里兰指出,西盖勒(Scipio Sighele)的《犯罪的群众》(Criminal Crowd,1891)、塔尔德(Gabriel Tarde)的《模仿律》(The Laws of Imitation,1891)、泰纳的《当代法国的源头》(Origins of Contemporary France,1894)对于群众理论的成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勒庞的《群众心理学》则剽窃了泰纳和其他群众理论家的成果。  尽管如此,勒庞对后世的影响力远超过其他人,很快成为群众心理学的象征性人物,其《群众心理学》也很快被奉为群众运动之圣经。  该书以“群众的时代”为导言,正文分为“群众心理”、“群众意见与信念”、“群众的分类及特点”三个部分,详细阐述了作者的非理性群众观。勒庞认为,聚集成群的人“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群众作为“无名氏”不必承担责任,而且群众中的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当个人聚集成群,他们就会失去独处时的理性和平静,在情感上呈现出冲动急躁而易变、易受暗示和轻信、情绪夸张而单纯、偏执专横而保守等特征,在认知上呈现出想像力强大而判断和推理能力低下、只能接受简单观点而无法独立思考等特征。群众有着服从领袖的本能需要,而领袖动员群众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

   与勒庞同时代的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和稍后的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也是群众心理学理论大厦的重要奠基者。  塔尔德认为,一切社会过程无非是个人之间的互动,所有人的行动都在重复和模仿某种东西,模仿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就是由互相模仿的个人组成的群体,社会事实是由模仿而传播、交流的个人情感与观念。群众行为遵循三种基本的模仿律:下降律(下等阶层对于上等阶层的模仿),几何级数律(时尚和谣言以滚雪球的方式扩散开去),先内后外律(个体对于本土文化的爱好总是优于外域文化)。  弗洛伊德进一步对群众心理得以形成的深层原因作出解释。在1921年出版的《群众心理学与自我分析》一书中,弗洛伊德提出群众心理学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群众是什么?它对个体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个体转化的实质何在?他用“爱欲”、“里比多”、“本能”、“恋父情结”等概念来回答这些问题,从而将勒庞的思想纳入自己的精神分析体系。  无论从何种立场出发,群众心理学似乎都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群众是由不同于个人的材料制成的,非理性、无道德、难控制的群众将引领我们进入一个“群氓的时代”。

   如果说以勒庞为代表的群众心理学勾勒了一副令人沮丧甚至惊恐不安的群众面孔,那么马克思所开创的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则正好相反,将群众视为一种新社会形式的动力和象征。背井离乡的穷困民众被鼓动起来,反对官僚和资本的压迫。在资本把人和机器大量集中起来、把劳动和社会市场化的过程中,一个全新的阶级——无产阶级诞生了。“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它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它的力量日益增长,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旧社会内部的所有冲突在许多方面都促进了无产阶级的发展,他们的力量不断壮大,最终成为资产阶级的掘墓人。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笔下,“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 ,人民群众以及由人民群众构成的民族和阶级是“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他们“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伟大历史变迁的行动”。  列宁指出,马克思的重要理论贡献之一就在于“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史的精确性去考察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进而揭示人民群众如何“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他自己也一再强调,“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而决定历史结局的却是广大群众”;  “没有千百万觉悟群众的革命行动,没有群众汹涌澎湃的英勇气概,没有马克思在谈到巴黎工人在公社时期的表现时所说的那种‘翻天覆地’的决心和本领,是不可能消灭专制制度的。”  总之,在马克思主义者所描绘的历史图像中,人民群众是“历史舞台上的演员”,是“即将来临的革命的信号”,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真正的英雄。

   

   二、“五四”前后的群众论述

   

   据笔者所见,勒庞著作最早的中文译介或许是1903年梁启勋在《新民丛报》第25号、30号上连载的《国民心理学与教育之关系》一文。文中写道:“本篇据英人的尔西Dilthey译法儒李般Le Bon氏所著国民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People为蓝本。原书精深奥衍,实近今一名著也。但其大指以各国民特别之心理,为一定不可变易,非特征诸实验,多所缪戾,抑亦使劣等国民,绝其进取向上之心,非所以为劝也。故采其理论,引其义证,而别以鄙意判断之,作为兹篇。”  阅其内容,确系对勒庞1894年出版之《民族心理学》的介绍与评析,该书并非群众心理学之专著,但不乏对群体心理的精彩论述,其全本于1935年由商务印书馆列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付梓,书名改为《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

   此后十年间,介绍西方心理学的文章不断见于报章,涉及宗教心理、儿童心理、社会心理、国民心理等诸多名目,但专从勒庞一脉讨论非理性之群众心理者并不多见,到辛亥以后方有显著变化。1913年,《东方杂志》刊载一篇题为“群众心理之特征”的文章,标题后注有“译日本东亚之光”字样,其内容与行文皆与勒庞关于群众心理的论述十分相似,很可能是由日文转译勒庞学说。文章开篇即描述了一幅令人恐惧不安的图像:“天下当乱机隐伏大难将发之际,一二不逞之徒,奋口舌,弄笔墨,以肆簧鼓,非有三军之众,兵革之利,而举世汹汹,常若有不测之忧。”群众心理被归纳为如下九条特征:在群众中意识之个性消失;群众易为暗示所感;群众轻信而易欺;群众易生共同之幻觉错觉;群众之思想感情,常取齐一之方向;群众乃肤浅卑庸之平凡者也;群众短于推理;群众之想像力极为强大;群众之动作纯以感情。总之,群众与个人的性质迥然不同,“用得其道,则可以成大事,立大业,用失其道,则大罪巨恶,亦一发而不可制”。  此文篇幅虽短,却将对群众既鄙夷又恐惧的矛盾心态,以及精英人士必须控制、驯服群众的紧迫感展露无遗,且发表于发行极广、受众极多的《东方杂志》,可以说奠定了此后中国知识界探究群众心理之基调。

   几年后的另一篇文章,则表达了对群众作平心静气之评价的倾向。文中“群众”是作为民众的同义语来使用的,作者一方面同意卡莱尔等西方学者的看法,即“时居少数”的优秀分子与占据人口泰半的“颛愚”大众必然发生冲突,而且对民治时代“所谓多数庸流不惟可假童谣舆论以肆嘲讥,抑且能以法定机关制其死命”的现象深表忧虑。另一方面又强调,“民治主义之优点,即在英雄政见不得不折衷于民意,既折衷于民意,则不独专断偏胜之患可除,其政见程度亦必与国民普通程度不相上下,为之声援助力者众,而推行亦益便利矣”。所以理想的政治格局,乃是英雄与群众、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相互理解与相互协调。有趣的是,作者调和英雄与群众的理论依据之一即是“我国经典旧训,其视君主盖为群中最智之一人,然犹有民视民听等说,无非欲补救一人之智之不足而已”。因此,所谓“英雄与群众之调和”,便是要让善群之君主与颟顸之群众结合起来,共襄治世。

   “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知识界对群众概念的关注和讨论愈加热烈。傅斯年在《新潮》上撰文辨析“群众”与“社会”两个概念,声称:

   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大多数的社会,不过是群众罢了。凡名称其实的社会,——有能力的社会有机体的社会,——总要有个密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若果仅仅散沙一盘,只好说是“乌合之众”。……至于官署以外,官吏中所组织的团体,除去做些破坏的事情,不生产的事情,不道德的事情,也就没别事做了。只好称他群众了。有如工商界的组织,虽然比政界稍好些,然而同业的人,集成的“行”,多半没能力的。又如近来产生的工商会,比起西洋的来,能力也算薄弱多了,——这仍然是社会其名,群众其实。

   在他看来,社会和群众均由个人集合而成,但前者系有组织之集合,后者则是一盘散沙,其高下优劣之分立判。傅斯年身为“五四”学生运动之干将,而将无组织之群体称作“乌合之众”,足见群众心理学在民初知识界的影响之巨。

   1920发表于《东方杂志》的一篇译文,不仅继续阐发群众心理的基本特性,个人在群体中精神状态和自我意识的变化,以及群体中的同情、暗示、模仿等互动机制,更栩栩如生地描述了群众和群众运动带来的思想刺激:“在一人独处时,总以为何等伟大而有力,一入群众中,便觉得自己微渺不足重了。……对于群众起一种壮大的感情和恐怖之念,任何群众运动,那万头攒动狂醉热烈的目中印象和摇山震岳悲壮激楚的耳中刺激,不由你不起一种壮大的感想,由这壮大的感想,就生恐怖之念,素目自我的夸大狂,不由你不逃入瓜漥国去了。”  在群众运动的大潮仍方兴未艾之际,此文的编译者和读者想必都对这段描述心有戚戚。

   为反驳社会舆论对群众运动的批评,胡汉民在《建设》创刊号上发表一篇25页的长文,对勒庞(文中译为“吕邦”)的群众心理学作了较详细的批判性介绍。他在肯定此书价值的同时,批评勒庞深受社会有机体学说的影响,且未及见证欧战以来的新变化,思想过于保守,反对法国革命、反对平等、反对和平,故其学说“不能奉为神圣的教训”。他还以“五四”之情形与勒庞之学说相对照,指出其论述不当或言过其实之处。例如,勒庞称群众心理的特征在于无限的轻信、极端的感情、没有先见、不受理论支配、不为真相所动,作者则认为此次罢学罢市风潮中,群众的认识并无错误,要求也并不过分,曹、章、陆等人一去职,商人便次第开市,罢市期间也没有什么暴烈的行动。由此可见,群众的这些缺点都是相对而言的,不宜强调太过。胡汉民还评论道,部分国人捡拾勒庞书中的只言片语去批评群众,一概视之为“可厌可憎”者,其实并未真正理解其群众理论,因为勒庞已经看到“庶民阶级次第变成治者阶级”的潮流,也已看到群众“奋勇健斗,视死如归”的品质。  在群众心理学流行、群众“污名化”日盛的民初知识界,这篇文章是为群众正名的一次有力尝试。

   1920年,《新群》杂志发表“群众运动与中国之社会改造”一文,称“中国人民数千年来受专制的苦痛极深,由于人民没有彻底觉悟的、有完备组织的一种群众运动”,“上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的游街示威运动是中国群众运动的起点”,此后中国的学生和商界才觉悟起来、组织起来。作者将古罗马平民对贵族的斗争、法国大革命、英国宪章运动、美国工人示威活动等皆视为群众运动的例证,高度肯定了群众运动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世界上的社会,自古至今,不外一部群众运动的历史。群众运动是一种最强悍的生存竞争,群众运动打破少数强权的势力,造出多数互助的势力,打破不平等的势力,造出平等的势力。”  与前述译介群众心理学的文字相比,此文俨然是对群众和群众运动的无保留的礼赞。

   同年,罗家伦在总结“五四”之后一年来学生运动所取得的成就时,明确将群众和群众运动视为一种“极重要”而又“极难得”的东西。罗氏尚未尽脱非理性群众观的影响,承认群众“是有惰性的”,群众运动“当然是感情的作用多,理性的作用少”,但他并不认为这有多么糟糕,反而喟叹群众太少、群众运动不够:“唉!我谈了许久群众运动,其实我们那里真配说群众运动。请问北京除了我们两三万较有组织的学生而外,其余那里有一个群众?唉!似群众运动也得先有群众啦!”因而开展群众运动的第一步必须“养成群众”,就是要“使他们化不知以为知,而且要使他们知道之后,能表同情,能给帮助,能来携手”,而养成群众的秘诀在于——“养猴子的人必须自己变成猴子”。  将群众比作猴子而自命为养猴人,自然是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在作祟,但已然视群众为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尽管有缺陷和毛病),和一年前傅斯年的论调相比较,反差极大。

   回顾20世纪初中国知识界的群众论述,1915年前对西方群众心理学的介绍比较零散,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是一个转折点,尤其“五四”运动爆发后,很快被视为中国群众运动兴起的标志,群众开始在政治舞台上大显身手,对社会各界人士产生极大的触动,也引发人们对群众的不同印象和情感,激进者为之欢欣鼓舞,保守者为之忧虑恐惧。在此背景下,“群众心理”和“群众运动”两种话语分别迎合了精英与大众、保守者与激进者、统治者与革命者的不同观感和期待,迅速流行起来并相互碰撞,在中国知识界形成了一道独特的“群众”景观。

   

   三、群众心理学的中国之旅

   

   前述简单介绍文字之外,勒庞著作较完整的中译大约出现于辛亥到“五四”期间。1915年,上海《法政杂志》“思潮”栏目发表署名“勒旁著、陈承泽译”的《群众心理论》一文,系勒庞群众心理一书之节译。  1918年,新创刊的《戊午》杂志以30余页篇幅,刊载了署名“(法)鲁滂著、蕉岭钟建闳译”的长文《原群》,其内容大致为勒庞氏《群众心理学》的前半部分。文中对其人其书的介绍如下:“鲁滂者,法国硕学肤敏之士,其诠释社会现象,独本诸心理,与他家又异。《原群》一书,乃其杰作,当代亦颇有喜征引其说者。今观其书,以群为经,而纬以心理,本人心以立言,熔政教于一冶,戛戛独造,亦可谓自成一家言者矣。”  该刊所载,仅包括原书之“本论一”及“本论二”第一章。钟氏所译全书,于1923年由泰东书局出版,书名改为《群众》,译者署名改作“钟健宏”。

   勒庞另一部名作《革命心理学》的中译本,也在1918年问世。此书主要内容为透视法国大革命期间的大众政治心理,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作者群众心理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法文初版于1912年,次年译为英文,不久出版日译本。1918年9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尚志学会丛书”推出其中译本《革命心理》,由杜师业据日译本转译,吴福同据英译本增补。张东荪为该书所撰序言,对勒庞氏评价极高:“法儒黎朋,国人当已习闻其名矣。吾自归国以还,即以其著之群众心理为枕中秘本,顾其时止有英译、尚无日译也。辛亥革命以后,吾方思取彼所说群众心理之理,以研究革命,而其著革命之心理又出版矣。”称其学说“精邃绝伦”,并期待此书之中译有“灌输文明”之功。

   1920年9月,勒庞氏《群众心理》一书仍由商务印书馆“尚志学会丛书”出版,由吴旭初、杜师业从英文版转译而来,这应该是此书第一个正式出版的完整中译本。该书付梓后不断再版、重印,至1927年3月已出到第五版。此后几年间,商务印书馆又陆续推出勒庞《政治心理》(1921)、《意见与信仰》(1922)、《世界之纷乱》(1930)等著作的中译本,译者均为毕业于法国索邦大学、曾入法兰西学院师从伯希和的史地学家冯承钧先生。兹将笔者所见勒庞著作之中译,表列如下。

   

   

   

   表1:民国时期勒庞著作之中译

   随着勒庞著作的译介出版,中国知识界对勒庞其人及其学说的了解渐深渐广,许多学者、文人曾对勒庞发生兴趣并在不同场合引述其学说。例如,梁漱溟受《东方杂志》译介的勒庞“物质消灭说”之影响,写出《究元决疑论》一文,并与熊十力深入交流过对此学说的看法。鲁迅论中国人之国民性,直接引用了勒庞“死人之力比生人大”的论述。  周作人读过勒庞《群众心理学》的日文本和英文本,称其“很有意思,可以发人深省”,并评论道:

   无论人家怎样地骂他是反革命,但他所说的话都是真实,他把群众这偶像的面幕和衣服都揭去了,拿真相来给人看,这实在是很可感谢,虽然是不常被感谢的工作。群众还是现在最时新的偶像,什么自己所要做的事都是应民众之要求,等于古时之奉天承运,就是真心做社会改造的人也无不有一种单纯的对于群众的信仰,仿佛以民众为理性与正义的权化,而所做的事业也就是必得神佑的十字军。这是多么谬误呀!我是不相信群众的,群众就只是暴君与顺民的平均罢了。然而因此凡以群众为根据的一切主义与运动,我也就不能不否认。

   勒庞后继者如罗斯、弗洛伊德等人关于群众心理的论著,也在中国被陆续译介。例如,谢承训于1920年撰文介绍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罗斯(Edward A. Ross,文中译为“洛士”)《社会心理学》(初版于1908年)一书中关于群众心理的论述,强调群众“情感超过智识”的程度高,行为动机主要依赖“语言姿势传达”,具有“个性消失”、“定性消失”、“不道德的行为”、“破坏的倾向”等特征,群众心理主要表现为“狂”(craze)和“迷”(fad)。  1929年,弗洛伊德关于群众心理的代表作《群众心理及自我的分析》由夏斧心译出,在《一般》杂志第七卷第1至3号连载,同年5月由开明书店出版单行本,次年10月再版。以“社会心理”为题的学术译著,大多也包含有群众心理的论述或章节。  直到四十年代,勒庞等人的著作和学说在中国政学各界一直广为流传。

   在翻译、介绍西人著述的同时,国人也开始从不同角度探究群众心理,其刊勒成书者,仅笔者所见就有十余种(见表2),其中既有心理学史家高觉敷(1896-1993)、教育学家陈东原(1902-1978)等学者之论著,也有曾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教官、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等职务的张九如之讲义,还有作者信息不详的小册子。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民党所办的许多党政训练班、军事训练班中,“群众心理”都在讲授科目之列。据张九如自述,他曾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四、五期学生900余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七期学生2400余人及黄埔军校毕业生所组织的特别训练班500余人讲授群众心理,讲义先后以《群众心理》、《群众心理与群众领导》为题出版。  直到1943年的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1945年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干训团上,仍须讲授群众心理课程。

   

  

   

   这些译著、编著及讲义体例不一,详略有别,但内容大致未逾西方群众心理学所探讨的范围,不外群众心理的特征、群众情感的特质、领导群众的策略等,不同的是加入了不少对中国政治局势和群众特性的分析。在各种训练班中讲授的群众心理课程,更将如何掌握群众心理、如何控制和领导群众作为核心内容。以前述张九如的讲义《群众心理与群众领导》为例,作者以二百多页的篇幅专论“群众领导法”,其要点包括:群众有服从领袖的本能,常需要领袖的领导,群众运动常能造成意外的领袖;领导群众者须具备相应的体格、才能、威望和修养;领导群众的通则在于养成群众共同的信仰、将群众组织为强固纯洁的团体、明定群众运动的方针;领导群众需要多种策略,如见机立应、侦察群情、感召群众、善用暗示、激励得法、任势利导、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等等。  总之,民国时期以群众心理为着眼点的种种译介和论述文字,往往将群众视为丧失理性、易受蛊惑、道德匮乏、破坏性强的“乌合之众”,领袖集团和知识精英则应该以了解群众心理,控制、驯服群众为己任。

   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的各类报刊上,专门探讨群众心理之特征及领导群众之方法的文章也不绝如缕。笔者在上海图书馆“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题名中含有“群众心理”字样的文章就有41篇,其他以“群众”为题而内容涉及群众心理的文章则有数百篇之多。这些文章中不乏篇幅较长、内容较详、论述较深者,如社会学家吴泽霖在《社会学刊》连载的“群众的分析”一文,长逾万言,参考塔尔德、帕克、库利、罗斯等西方学者的论著,对公众(public)、群众(crowd)、暴众(mob)三个概念之异同及各自的特征作了深入论述,至今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此外如童第周、章之鸿、蒋增演、赵演、林传鼎、杨光政等人的文章,既有对西人群众心理学说之评述,也有结合中国社会政治现实之剖析,颇可一观。

   四、中共话语中的群众运动

   如果说对“群众心理”的探究往往潜藏着蔑视与恐惧之情,那么在关于“群众运动”的言说中则常能看到赞赏与倡导之意。这种看法的形成,是和“群”、“合群”的正面意涵密切相关的。清末民初,“群众”成了令人惊恐的“乌合之众”(mass,crowd甚至mob)的通用译名,“群”、“合群”却被知识界赋予积极意涵而大受欢迎。  一方面,以“群”训“君”的传统用法仍然存在,如:“吾闻君者群也,王者民所归往也。”  “君也者,民之积也,君与民一体也,故能群民谓之君,民所归往谓之王。”  另一方面,“群”、“群学”分别作为society、sociology的对译词广为流传。1895年,严复在《原强》一文中首次用“群”来翻译society,称“一群一国之成之立也,其间体用功能,实无异于生物之一体,大小虽殊,而官治相准”。  此后“群”的用法迅速流行。同年,康有为论及“合群”的重要性:“讲学术在合群,累合什百之群,不如累合千万之群,其成就尤速,转移尤巨也。”  1897年,梁启超在《说群》中转述康有为的主张:“以群为体,以变为用。斯二义立,虽治千万年之天下可已。”  在风靡一时的《天演论》中,严复更将“群”与“善群”提到了关乎国家存亡的高度:“夫既以群为安利,则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  进入20世纪,直接在刊名中以“群”相标榜的报刊也开始出现,如1903年创刊的《智群白话报》(苏州)、1907年创刊的《振群丛报》、1909年创刊的《砭群丛报》、1912年创刊的《群学会杂俎》(上海)、1919年创刊的《群言》(广州)和《新群》(上海)等。

   到了“五四”时期,早期共产主义者承其余绪,亦将“合群”、“群众联合”视为救国救民的必由之路。在1919年为《湘江评论》撰写的“创刊宣言”中,青年毛泽东的笔下第一次出现了“群众”字样。但此时他尚未将群众与阶级斗争、暴力革命联系起来,而是主张“群众联合,向强权者为持续的‘忠告运动’”,通过“呼声革命”、“无血革命”来防止“炸弹革命”、“有血革命”发生。  在随后发表的文章中,毛泽东赋予“民众”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为此,必须刻不容缓地实现“民众的大联合”。  1920年,已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并创办了利群书社的恽代英再次提出“合群”问题:“我们的读书人,多少都有些书痴气,总不感觉合群的必要。这一则因为他原从不想做什么社会事业,所以他无需乎群众;再则因为他看不来这些群众种种色色的怪相,所以他不屑与他们相周旋。”  身为读书人的恽代英,却以这种嘲讽的语气批评“读书人”不能与“群众”相合,无疑彰显了群众地位的提升。

   1921年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后,很快把发动群众、开展群众运动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但“群众”和“群众运动”概念的形成及其重要地位的确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共“一大”纲领中提到了“无产阶级”、“工人阶级”,但未使用“群众”概念,而是以“工农劳动者”称之:“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同年11月中央局发布的通告提到了“劳动运动”、“青年及妇女运动”,但没有以“群众运动”作为各类运动的统称。  1922年6月中共中央发表“对于时局的主张”,以“人民”指称“农民工人学生兵警商人诸君”,与“好政府主义诸君”、“国民党诸君”相并列,而与“北洋军阀”相对立,不过通篇亦未出现“群众”字样。  同月陈独秀向共产国际汇报,将上海、北京、广东、汉口、长沙、浙江等地发生的罢工和组织工会等活动称为“劳动运动”。

   在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群众”得到高度重视并被赋予重要地位。决议规定共产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并明确要求“到群众中去”,使党成为一个大的“群众党”。  会议通过的其他决议案也开始使用“劳苦群众”一词,“无产阶级”是其中“最进步和最能战斗的部分”,此外亦包括“农民”(或作“贫农”)和“小资产阶级”。  这是“群众”首次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成为一个核心概念。同年9月,《向导》周报在上海创刊,先后由蔡和森、彭述之、瞿秋白担任主编。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份公开发行的中央机关报,《向导》周报很快成为中共宣传、发动群众运动的重要阵地。该报从创刊到1927年8月停刊出了201期,共刊载关于工农运动的文章200余篇,平均每期一篇。1923年中共“三大”确立与国民党合作的方针,将“排除外力及军阀”的“国民运动”作为主要任务,但同时也通过了关于“劳动运动”、“妇女运动”、“青年运动”的议决案。  此后一段时间,除“党务”之外,国民运动、劳动运动、妇女运动、青年运动的开展情形始终是各种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同年,邓中夏在《中国青年》上撰文,将工人、农民、兵士称作“革命主力的三个群众”。

   1924到1925年间,随着国共合作的形成和国民革命的开展,群众和群众运动在党内文件及各种报刊中出现的频率进一步提高。  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中,屡屡提及“劳动群众”、“工农群众”(或“农工群众”、“工人农民群众”)、“农民群众”,其所指范围大致由广而狭,其中“劳动群众”之所指,除工人和农民外,尚包括“濒于破产的小商人手工业主”、“生活不安的知识阶级”乃至“游民无产阶级”等。文件中还以排比句的形式反复使用“无产阶级及农民等一切劳动群众”的说法,其中显然已包含了将群众划分为无产阶级、农民、其他群众之不同等级的意味。  与此同时,由于两党间的分歧和矛盾逐渐显露,与国民党争夺民众的控制权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任务。1924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告,号召各地同志“须努力获得或维持指挥工人农民学生市民各团体的实权在我们手里,以巩固我们在国民党左翼之力量,尽力排除右派势力侵入这些团体。”  中共“四大”议决案也号召“工人农民群众起来反抗”国民党不利于工农行动的“妥协政策”,表达了与国民党争夺群众的迫切要求。1925年底,毛泽东发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对中国革命中的敌、友阵营作出了明确划分,从而将群众理论与阶级分析结合起来,使“群众”有了更明确的所指。

   从党内文件中的表述来看,大约在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时期,“群众”已经明确成为党的依靠力量和动员对象,“群众运动”也被确定为党的基本策略和工作重心。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转入农村地区并确立了“工农武装割据”的行动方略,继续以动员群众、发动群众运动为己任,只是动员的重点已从工人转向了农民。  在此后的党内文件和领导人论著中,“群众”、“群众运动”有时单独使用,有时与各个具体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等)和各种具体运动(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交互使用、同时并存,但它们在中国共产革命中的核心地位已经完全确立。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前进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共产革命中找到了新的依托。

   

   五、群众路线的内涵与功能

   

   随着群众运动的不断发展和群众理论的逐渐成熟,中国共产党从193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群众路线”。在“群众路线”话语中,“群众”概念找到了最有力的表达形式,并为中共的政治合法性和政治运作提供了有效的概念工具与治理技术。

   1929年9月28日,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详细论述了红军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其中写道“关于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 ,就笔者所见,这可能是中共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明确使用“群众路线”的概念。同年12月,毛泽东进一步指出红军“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并强调“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  将群众视为宣传、组织、帮助的对象和执行党的决议的必经环节,已经初具群众路线话语之雏形。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作总结发言,从“关心群众生活”和“注意工作方法”两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了群众路线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尤其是延安整风运动以后,中共领导人关于群众路线的论述更为系统和完善。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专节论述“党的群众路线问题”。随后通过的新党章,在总纲和条文中都写入了群众路线的内容,其要点包括为人民群众服务、广泛联系群众、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向人民群众学习等。  至此,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的地位正式确立。

   从中共领导人及中央文件的相关论述来看,“群众”的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常常有所变动。在抽象的意义上,“群众”可以作为“人民”的同义词,或者与之合并为“人民群众”来使用。这时,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集合概念,是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所谓“公意”(general will)的载体,在权力归属和道德评判上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在各种党建读物中,较典型的用法是将“人民群众”与“英雄人物”(或“个别人物”)相对举,强调前者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和决定力量。”“谁能顺应人民群众创造社会历史的要求,谁就能领导人民胜利前进,否则的话,只能被历史所抛弃。”  如果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不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就不可能取得成功。

   在具体的意义上,“群众”是指拥有特定政治身份的个人或群体,通常与党员或干部相对而言,指那些属于革命的“朋友”之列,但并非“先锋队”成员、也不担负领导之责的普通民众。作为具体的个人或群体,“群众”不再是至高无上的“历史的创造者”,而可能是“落后”的:“一切正义战争的防御战,不但有麻痹政治上异己分子的作用,而且可以动员落后的人民群众加入到战争中来。”  甚至可能是“坏分子”:“对于某些犯有重大错误的干部和党员,以及工农群众中的某些坏分子,必须进行批评和斗争。”  与党员或干部相对而言的群众,其政治地位和思想觉悟通常较为低下,但在得到领袖和上级授权的特定情形下(例如“整党”、“审干”等运动中),却可以对党员和干部履行监督、审查之责,成为党和国家整顿基层组织的有效工具。

   在更多的情况下,“群众”介于上述两种意义之间,是一个兼有抽象性和具体性、同质性和等级性的灵活概念。在“人民群众”、“群众路线”、“党群关系”等表述中,“群众”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具体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差异往往被忽略;但在它前面加上各种限定成分、组成偏正短语时,“群众”又会呈现出鲜明的差异性和等级性。从与党组织的距离远近来看,有党员群众、基本群众、工农群众、普通群众之分,这是阶级身份和政治地位上的等级序列。“党员群众”(与“党员干部”相对而言)是指不担任干部的普通党员,他们既是“先锋队”的成员,又是“群众”的一分子。  “基本群众”是指阶级成分最好,因而最值得依靠和信任的那一部分群众。在阶级矛盾尖锐、阶级斗争激烈的时候,通常是指城市的产业工人和农村的贫、雇农,他们在党的阶级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  但在民族矛盾突出而强调“统一战线”的时候,“基本群众”的外延又可以扩大到全部工人和农民,与“工农群众”相等同。  “普通群众”通常用来泛指非党员或非干部的普通民众,其外延更为广泛,因为种种小资产阶级、小手工业者乃至“流氓无产者”也可以包括在内。  从参加革命斗争的积极程度来看,又有积极群众、中间群众、落后群众之分,这是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上的等级序列:“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故领导者必须善于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并凭借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

   群众路线的核心,是关于党(先锋队)与群众之关系的表述。针对这一问题,丛日云考察了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以“群众”为宾语的动词和介词,将其大致分为三组:将群众作为信任和依靠的对象,如依靠、相信、信任、重视、尊重、反映(群众意见)、理解、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学习(向群众学习)等;将群众作为代表、组织和动员的对象,如团结、组织、代表(群众利益)、调动(群众积极性)、带领、领导、引导、发动、动员、宣传、教育、唤醒、启发、深入、掌握、争取、赢得等;将群众作为关心和服务的对象,如关心、爱护、(为群众)服务、为了(群众)、(向群众)负责等。  这三组词汇,实际上反映了“群众”概念在中共群众路线话语中的不同意涵和地位:主体性的、客体性的和策略性的。  作为依靠和信任对象的群众,是一种主体性概念,为共产主义革命提供了社会基础、发展动力及合法性来源;  作为动员和领导对象的群众,是一种客体性概念,蕴含了先锋队与群众在革命实践中的真实关系形态;  作为关心和服务对象的群众,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策略性概念,先锋队可以藉此赢得民众支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效能。

   “群众”和“群众路线”所具有的丰富内涵,使之在中国共产革命的进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政治功能。从政治合法化的角度来看,群众路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话语工具。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首要问题”是要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  区分敌友的基本依据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将自己定位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一个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阶级党”(不同于国民党所标榜的“全民党”);而近代中国的现实则是农民占据人口绝大多数、产业工人的数目和力量极为弱小,二者之间反差极大。从而,中国共产党可能同时面临社会基础薄弱的现实困境及合法性匮乏的理论困境。内涵丰富、极具弹性的“群众”概念和“群众路线”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中国共产党摆脱了这样的困境。“群众路线”无疑要建立在“阶级路线”之上,  但“群众路线”又赋予“阶级路线”以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群众”的范围可大可小,一切革命的“朋友”皆在“群众”之列,革命的“敌人”则被排除在“群众”之外。在革命的不同阶段,“群众”的边界可以随着敌、友阵营的变动而自由伸缩;在“群众”的边界之内,又可以依据与革命关系之亲疏远近而区分出不同的等级。  如此,“群众”和“群众路线”使党可以根据革命斗争的现实需要相机而动,灵活地划分敌友阵营,扩大社会基础,进而摆脱合法性困境,获取政治优势。

   在具体的政治运作和“治党”实践中,群众路线又是中国共产党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观念的理论依据、克服“官僚主义”(主要表现为“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作风的有力武器。在《反对自由主义》(1937)一文中,毛泽东正是从党与群众的关系来分析所谓“自由主义”观念的:“见群众不宣传,不鼓动,不演说,不调查,不询问,不关心其痛痒,漠然置之”,“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不解释,听之任之”,这是自由主义的表现;使“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自由主义的危害;要反对自由主义,共产党员必须努力“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

   群众路线更是克服官僚主义、提升党的活力的一剂良药,每当党的领袖或上级组织要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审查、监督、整顿时,总会诉诸群众的力量。例如,1947年老区土改之际,中共中央发起一场广泛而深入的“整党”运动,把监督、审查乃至罢免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交到了广大群众手中:“由中央或地方党委发表告解放区人民书,号召人民把命运操在自己手中。实行言论、集会自由等权利,监督、鉴定、选举与罢免自己的勤务员——各级干部,反对干部非法侵犯人民权利及压迫人民。”  因此,整党“最健全的方法”就是“开门整党”,即“经过党的支部,邀集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及干部”。  让党外群众参与整党、整干,既可以借助群众的力量对基层党员干部实施最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使之更忠实地遵从党的意志;又为群众提供了发泄怨气和行使权力的机会,从而拉近了党群距离,将广大群众进一步整合到党的权力体系中去。

   

   结  语

   

   清末民初,尤其从甲午战后到“五四”运动前后,大量新名词、新概念开始在中国报刊媒体中出现和流行,成为构筑近代中国知识体系的基本要素。  西方群众理论也在这一时期传入中国,开始了一番非同寻常的“理论旅行”(traveling theory)。加上“五四”及此后历次群众运动的刺激和推波助澜,近代中国掀起了一股译介、研究、讲授群众心理和群众运动的热潮,历数十年而不衰。与“群众”相关的概念和理论逐渐进入近代中国人的“知识仓库”,成为政学各界人士从事社会政治之探究与实践的重要思想资源。

   20世纪前半期盛行于中国并扮演重要角色的群众论述,深受两大对立传统的影响:一是由勒庞等人所奠定的群众心理学,将群众视为理性缺失、道德沦丧的“暴民”(mob)或“乌合之众”(crowd);一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所创立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people)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群众心理学和唯物史观先后传入中国后,很快与中国传统的群众意涵发生碰撞与融合。一方面,中国古代典籍中“群众”一词的负面用法与西方近代群众心理学合流,“群众”遂成为带有“乌合之众”含义的mass、crowd的中文译名;另一方面,“群”、“合群”、“群学”等词汇中的正面意义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脉络中的“人民”、“无产阶级”、“劳苦大众”相交汇,使“群众”获得了积极意涵,并成为中共革命的主体力量。

   这两种意涵又分别与“群众心理”、“群众运动”相关联,使近代中国的群众话语呈现出二元分化的格局。在“群众心理”论述中,群众通常是个性泯灭、理性丧失、破坏性强、令人忧虑惊恐的“乌合之众”,知识精英应探究群众心理,控制、驯服群众,避免社会动荡;而在“群众运动”论述中,群众则往往呈现为备受压迫、奋起抗争、勇于牺牲、让人欢欣鼓舞的“人民群众”,革命政党须理顺党群关系,组织、领导群众,推动历史前进。中国共产党人以积极、正面的群众形象为基础,逐渐形成了包括群众运动、群众观点、群众工作、群众路线等在内的一整套群众话语,这对中国共产革命的顺利开展和最终成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功能。

   然而,群众的这两张面孔,“乌合之众”与“人民群众”,或许并不像表面看来那样针锋相对、水火不容。丛日云指出,当代中国群众理论其实或明或暗地保留了近代西方群众理论中的某些负面评价:“群众需要教育,暗含着他们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低下;群众的意见需要集中和升华,暗示他们的意见包含着错误和处于较低的意识水平;群众需要引导,暗含他们的行为有盲目性,容易偏离正确轨道;群众需要组织,暗含他们的无序性、散漫性;群众需要动员,暗含他们有消极被动性,但又容易追随领袖等。”  这一段话,生动地道出了“群众”话语的内在张力。

   群众有时如全体人民一般抽象,有时如张三李四一般具体,在朋友与敌人、先锋队与群众、基本群众与普通群众等范畴所构筑的既层次分明、又边界模糊的等级体系中,群众可以被识别出来吗?群众有时是力量与智慧的源泉,有时是落后和狭隘的化身,先锋队既要学习又要教育群众、既要依靠又要动员群众、既要融入又要领导群众,这样的双重使命在理论和实践中可以实现吗?群众运动是推动革命的重要动力,又难免破坏常规科层体系的有效运转,从而在社会变迁的动力与社会运行的常态之间陷入困境,进入后革命时代,群众运动仍然可以是善治之道吗?面对闪烁不定的群众面孔和内蕴丰富的群众话语,这些问题都难有定论却值得深思。

   本文原载于《国家治理的中国经验》(《现代国家治理》第1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53-293页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118692.html 

文献数据中心|DATA CENTER

© 2009-2024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吉ICP备06002985号-2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6329 Power by lee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