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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五回应:禁止艾滋病人结婚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3-15 14:20  点击:4368

禁止艾滋病人结婚


2001级法理学硕士:代颖


  艾滋病人为什么要结婚?为了物质生活的相互扶助、为了精神生活的相互安慰?为了满足性生活的需要?可是,这些目的如果不通过结婚就得不到满足了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法律没有禁止未婚者同居一样,法律并没有禁止艾滋病人基于自愿的同居。
  既然结不结婚并不妨碍艾滋病人生活在一起的现实,那么要允许他们结婚?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结婚权利或者自由,但所有的权利和自由都不是绝对的。我国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艾滋病显然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就是,在法律上艾滋病人是不能够结婚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该法条本身引起了一些质疑,有的人提出《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规定是出于优生学的考虑,是禁止生育的理由而不是禁止结婚的理由,因此,就认为,假如男女双方你情我愿,两个人结婚不应该受第七条的限制。
  这里我想重申一下我――一个法律实证主义推崇者的立场:那就是一个国家的实在法不应该因讨论其优劣而在遵行上被打上折扣。即一条现行法律,它应该得到切实的遵守,而不是反之,这关乎法律的尊严!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社会究竟宽容不宽容,有什么衡量的标准?现在人们都不约而同的找上了法律,似乎法律就是社会宽容程度的一个标尺。艾滋病人想结婚,想从法律那里讨来个名分,法律就应该给她这个名分,如果不给,就是不宽容了,就代表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了,就证明艾滋病人不大见容于社会了。反之,法律给她开绿灯,想结婚就让她结去,就是社会宽容了?就是权利平等了?就消除了对艾滋病人的歧视了?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社会的宽容与法律的无关,社会的宽容也没有必要非要找到法律求证。杀富济贫能够被社会宽容却不能够被法律宽容,大义灭亲能够被法律宽容但有的时候却不能被社会宽容。社会的态度往往是一时流行的道德主张,而法律则是理性的稳定的,如果法律果真跟在流行的屁股后头瞎起哄,那反而不是宽容而是纵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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