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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首创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04 17:59  点击:1546

    “扶了老人反被诬陷”成为近年来大家普遍议论的一个社会话题,不过,这一尴尬有望从立法层面在珠海率先打破。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已全文向社会公布的《珠海 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对见义勇为的认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了规定,其中,见义勇为人 员及其家属的人身保护和信息保密制度、财产损害补助制度、人身损害赔偿证明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在全国各地有关见义勇为的地方立法中属于首创。

    针对做好事反遭诬陷这一现象,珠海也明确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行为人如被受益人指控造成人身损害,将不再承担举证责任,为行为人提供刚性保护。

    首提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赔偿证明制度

    在见义勇为行为引发的纠纷案件中,《条例(草案)》对相关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事件中的受益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见义勇为者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见义勇为人员依法不承担不利后果。

    《条例(草案)》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侵权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见义勇为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见义勇为受益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见义勇为受益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

    除人身损害赔偿证明制度外,为对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条例(草案)》规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保护和信息保密制度、财产损害补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这些在全国各地有关见义勇为的地方立法中属于首创。

    积极履职保安辅警纳入见义勇为主体

    《条例(草案)》扩大了见义勇为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的范围。在见义勇为行为主体确定方面,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主体为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同时,拟将工作中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见义勇为的保安员、辅警、治安队员也列进见义勇为主体范围。

    在行为方式方面,制止正在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抢险、救灾、救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情形,都纳入见义勇为的范围。

    《条例(草案)》拟设立社会参与制度,鼓励全社会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鼓励国家机关、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和社会力量,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救援、资助和奖励;新闻媒体对见义勇为公益广告应当免费刊载和播放,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报道奖励、保障、救援见义勇 为人员的活动。

    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条例(草案)》规定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不得拒绝、推诿,对急危重症的优先救治;治疗费用由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先行垫付。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因见义勇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治疗费用,由公安机关通知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先行垫付;造成残疾的,垫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垫付丧葬费。

    对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条例(草案)》还提出,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条例(草案)》规定指出,如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看点1 抚恤金大幅提升 牺牲者家属可获100万

    《条例(草案)》规定对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颁发一百万元抚恤奖金;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八十万元抚恤奖金;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六十万元抚恤奖金;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四十万元抚恤奖金。

    与原来的25万元奖励标准,此次见义勇为抚恤金的标准有了大幅提高,并明确可以与国家、省重复奖励。

    看点2 为见义勇为者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对见义勇为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条例(草案)》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的义务。《条例(草案)》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行为与见义勇为受益人、侵权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同时,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因见义勇为致使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看点3 建立七大保障求助机制

    《条例(草案)》还分别从工伤保险、劳动岗位、养老保险、就业援助、生活救助、烈士家属优抚、住房保障七个方面提供保障和救助。

    在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进行生活求助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救助。

    另外,《条例(草案)》还明确提出,发生在本市的见义勇为人员申请入户、子女入托、入学、升学等按照政策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看点4 见义勇为资金多方募集

    为确保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救治、抚恤、表彰、奖励、生活困难资助、康复治疗补助及经济补偿等的资金,《条例(草案)》要求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 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拟设置的见义勇为资金来源主要除包括各级财政拨款外,还包括募集收入、捐赠收入以及其他合 法收入,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见义勇为资金。

    来源: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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