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生活中的法理》从2002年由张老师、姚老师提议并主持到现在已经走过10年、连续举行100期了,在这样一个功利至上、学术浮躁的时代,一个常规性的学术活动能连续举行100期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生活中的法理”论坛既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同时也开启了法理学一种颇具特色的研究形式。“小班讨论、原典阅读”是世界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生活中的法理”坚持小班讨论,创造一个自由多元的环境,以培养具有独立思考和社会关怀的学生为己任,不经然间已契合了世界法学教育的潮流。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从来都不只有纯粹规范性研究这一种,从Dworkin与Posner的著作中,我们都能够看到很多理论的建构来源于对实际生活之事例的分析。“生活中的法理”在活动之初就本着“从生活揭示法理、由法理透视生活”的宗旨,达到“生活”与“法理”彼此参悟与印证的境界。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一研究形式影响了许多学者与学生的论文选题、研究模式和写作形式,有些学位论文选题就直接借鉴了“生活中的法理”所讨论的主题。
“生活中的法理”举行十年来,各位老师都积极参与其中,辛劳地付出,可以说大家的努力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从国内影响力上说,一些高校法学院也参照我们的活动模式举行了许多类似的活动;从成果上说,以“生活中的法理”的讨论稿为基础发表了多篇论文,并出版了《生活中的法理(第一辑)》(第二辑正在出版过程中)。“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十年前既开其先,今后更宜发扬光大。
一项学术活动的成功需要老师们的坚守、需要一届届同学的热情投入、更需要我们不断地反思和改进。“生活中的法理”也是在不断的试错与改正中前行的,壹佰期既是一个庆祝的时刻,也是一个反思的时刻。因此,本周五“生活中的法理”论坛邀请各位老师、同学光临讨论现场,一是为我们的讨论贡献您的智慧,二是就“生活中的法理”论坛本身发表您的看法:它所面对的每一个问题我们都要严肃地对待,它所存在每一个缺点我们都要严正地指出。“只凭期盼与等待,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我们应有另一条路:我们要去做我们的工作,承担应付‘眼下的要求’。”(韦伯:《学术作为一种志业》)
论坛主持人: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