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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七十九):一个律师引发的“官司”——“李庄案”与中国法治生态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3-31 15:06  点击:4251

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七十九)


主  题:一个律师引发的“官司”——“李庄案”与中国法治生态
主 持 人:刘小平 朱振
时  间:2010年4月2日(星期五)晚6:00
地  点:东荣大厦A区三楼“法律思想者学园”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在重庆“打黑除恶”中,律师李庄为涉黑嫌疑人龚钢模辩护,“一不小心”自身却卷入了“官司”当中。李庄被诉伪造证据罪、妨碍作证罪,在打击“黑社会”和“黑律师”的背景下闪亮登场。其间政治权力、司法运作、法律家群体、媒体力量、网络舆论各方角力,让“李庄案”从案发到一审、二审,直至终审判决落下帷幕,整个过程一波三折。尤其是二审庭审,在连续十六个小时的审判中,控辩双方就证人是否应当到庭、证据采用的合法性、法律适用等发生激烈的争论,以及李庄对认罪态度的戏剧性转变,都使得案件的真实情况更加扑朔迷离。
    现实的“官司”背后,是全国人民围绕“李庄案”展开的笔墨“官司”。“李庄案”引起了空前争议乃至分裂。民间和精英、庙堂和学界以及律师界内部,都有着极大的争议乃至分裂。不论“官司”的输赢和结果,李庄案都已经搅动了中国法治的这池春水,也向人们活生生地展示了法治的表层话语、深层社会生态以及二者之间的矛盾。
    由这一“官司”引发的问题,大到法治话语在表达和实践上分离、政治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关系现状、西方的法治理想和中国的现实政治社会生态,小到刑辩律师的地位、刑法306条的存废、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新律师法的冲突、“运动式执法”的法治困境,不一而足。本期“生活中的法理”论坛,期待您就“李庄案”及其所折射中国法治生态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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