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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1-10 13:52  点击:2747

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
第十一卷第一期(总第六十一期)


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期刊
——《法制与社会发展》创刊十周年笔谈
对“法制与社会发展”之判准的反思  邓正来(3)
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  王家福(5)
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郭道晖(7)
办好法理学专业高水平的刊物  何勤华(9)
对法学研究现状的几点看法  王利明(10)
开放的学术论坛与自由的思想殿堂:对我国法学学术刊物的功能期待  姚建宗(13)
当代中国的法学刊物与法学发展  谢  晖(15)
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期刊  刘  星(16)
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  孙笑侠(18)


·宪政研究·
宪法的社会性与人权的至高性  郭道晖(20)
英国宪政传统的历史成因  程汉大(30)
美国宪政主义与20世纪非洲宪政的发展  夏新华(41)
论市民宪法  欧爱民(51)


·民主法治研究·
法治中的文本与语境分析  田成有  周  力(58)
论民主与法治的分离与契合  秦前红  叶海波(66)
立法权的内在限制  马新福  汤善鹏(75)
“以人为本” 与社会主义法治  吕世伦  张学超(85)


·法律方法论·
司法中的法律论证资源辨析:在“充分”上追问  刘  星(103)


·部门法哲学·
论公共利益之界定  王景斌(129)
民法法典化与习惯缺失之忧  李凤章  郝  磊(138)


·西学译评·
契约的基础  [美]莫里斯·科恩 著  于立深  周  丽 译(147)
“法治、宪政与人权”学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李拥军  侯学宾(159)


本期执行编辑:王奇才
出版时间:2005年1月10日



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期刊
——《法制与社会发展》创刊十周年笔谈
编者按:十年前,《法制与社会发展》犹如学术期刊百花园的一朵新葩破土而生。十年间,在思想解放、学术繁荣的良好环境中,在法学界、法律界的精心呵护下,这朵新葩茁壮成长,绽放光彩。如今,《法制与社会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学术界公认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核心期刊之一。为了庆祝创刊十周年,本刊举办了“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期刊”笔谈会,邓正来教授、王家福教授、郭道晖教授、何勤华教授、王利明教授、姚建宗教授、谢晖教授、刘星教授和孙笑侠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深入而富有启发性的见解。



·宪政研究·
编者按:2004年11月18—19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湘潭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湘潭共同主办了“法治、宪政与人权”学术研讨会。与会代表就“法治的理论问题”、“法治的历史与现实”、“宪政的价值”、“中国的宪政问题”、“宪政的历史考察”、“人权的保障”等主题进行了讨论。本刊“宪政研究”与“民主法治研究”两个栏目选登了本次研讨会上提交的部分学术论文。


宪法的社会性与人权的至高性
郭道晖(1928-),男,湖南湘阴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  要:宪法是社会(人民)同国家(执政者)的一份政治契约,它首先是、主要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社会主体(人民)对国家既授权又限权、既支持又防卫的“约法”、控权法和社会主体保障自己和防范国家的自卫法。因此它主要是社会法或社会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以人权和公民权利为渊源、起点、基础,并以之为权力运转的轴心和权力的禁区与最终归宿。宪法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产物;“以人为本”实质是“以人权为本”。基本人权和公民权至上,是宪法的最高理念和原则。
关键词:宪法;人权;社会性;至高性中图


英国宪政传统的历史成因
程汉大(1948-),男,山东昌乐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摘  要:英国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滋生了“王在法下”的法治传统和政治协商传统的最初萌芽。诺曼征服后,在强大王权和贵族联合势力大致平衡的力量对比条件下,封建法历史地充当了推动法治传统成长的“不自觉工具”。随后形成的普通法以其特有的判例法形式、相对独立的法庭组织、司法职业化以及富有理性的审判方法,进一步巩固了英国法治传统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古代的政治协商传统发展到了具有一定代议性质的政治协商新阶段。到中世纪末,以普通法制度和议会制度为支柱的宪政传统在英国确立起来。总而言之,促成英国宪政传统形成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国家和社会的适度紧张关系与相对均衡结构。
关键词:原始民主遗风;法治传统;封建法;普通法;政治协商传统;议会制度


美国宪政主义与20世纪非洲宪政的发展
夏新华(1966-),男,湖南武冈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非洲历来是美国全球战略锁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非洲的宪政发展很早就受到美国宪政思想和政治体制的影响。20世纪 90年代后期,非洲许多国家的宪政随着美国在全球推行政治民主化运动而出现重大转型,美国的宪政对非洲国家的宪政影响突出地体现为四个方面,即人权观念,联邦制,总统制与政党制以及司法审查制度等方面。通过分析采纳美国模式的原因和后果,可以看出非洲的宪政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宪政主义;人权观念;联邦制;总统制与政党制;司法审查制


论市民宪法
欧爱民(1969-),男,湖南武冈人,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  要:我国理论和实践侧重于从官员的视角来看待宪法,这种法认识论具有视角单一、静态偏好、宏观崇拜等诸多缺陷,宪法似乎离普通民众的生活相当遥远。这很不利于我国宪法权威的树立。因此,从市民的角度来重构宪法的概念,让宪法走进人们的真实生活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从市民的角度而言,宪法是生活之法,宪法是实践之法,宪法是精细之法。关键词:市民宪法;生活之法;实践之法;精细之法



·民主法治研究·


法治中的文本与语境分析
田成有(1965-),男,云南富源人,云南财贸学院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周力(1976-),男,重庆人,云南大学法学院2001级法理学硕士。
摘  要:从“文本——语境”的关系来看待法治,可以发现法治的根本性问题在于文本意义的展开,而这种意义的展开是一种语境的依赖。通过分析语境与文本解读的关系,法治的核心问题将会得到近距离的审视。
关键词:法治;文本;语境;


论民主与法治的分离与契合
秦前红(1964-),男,湖北仙桃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海波(1977-),男,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专业博士生。
摘  要:民主与法治已成为现代宪法的主流价值追求,但二者间的关系却十分复杂。成功地调和二者间的价值是一部宪法融入现实生活的关键。事实上,法治与民主间的争论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二者在“谁来统治”和“如何统治”的问题上意见不一。现代民主与法治也存在契合的领域。现代民主是一种消极自由,法治则是公民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另外,民主虽对多数之治念念不忘,但却从未真正地主张过多数的权力是绝对和无限的,这为法治留下了作为的空间。
关键词:民主;法治;消极自由;立法规诫


立法权的内在限制——一种法律和立法二元划分的进路
马新福(1943-),男,辽宁丹东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善鹏(1977-),男,重庆巴南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摘  要:立法权的限制是宪政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权力形态的立法权,其出现及其发展是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因而,对“立法权”这个语词本身就应当作历史的考察,在厘清“立法权”这个语词本身蕴含的深厚意义的前提下,才能探讨“如何限制立法权”这个进一步的论题。从法律和立法二元划分的进路探讨立法权的限制,有利于厘清立法权限制的另一个维度,即内在限制的维度,在此基础上,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立法权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的结合。
关键词:法律和立法;立法权;内在限制;外在限制


“以人为本” 与社会主义法治——一种法哲学上的阐释
吕世伦(1934-),男,辽宁大连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学超(1972-),女,河北石家庄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
摘  要:“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是协调统一的。法治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的一种制度安排,“以人为本”则是深藏在它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的精神力量。从总体上说,自由、民主、平等以及个体本位没有内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观念文化中,这是数千年中国法意识和法制度匮乏的重要原因。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要求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法治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应以彻底解放人作为最高宗旨,“以人为本”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关键词:以人为本;法治;目的性价值基础;人性;自由



·法律方法论·


司法中的法律论证资源辨析:在“充分”上追问——基于一份终审裁定书
刘星(1958-),男,北京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基金2002年重大课题“学术中的法学知识与实践中的法学知识的关系”(02XAZ820001),教育部人文社会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01JAZ0720011),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理论中的法律原理与实践中的法律原理的关系”(04SJA820001)。
摘  要:司法中的法律论证,不应追求“充分”,而应保持细节明确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原则)以及一般形式逻辑推理的简洁运用。司法的根本任务和努力方向,首先是实现其社会分工和权力配置的准确定位——权威裁判,而非“充分说理”。运用经验实证的方法,从细节上详尽分析司法中“充分法律论证”所存在的问题,有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律论证;充分;论证资源;司法裁判



·部门法哲学·


论公共利益之界定——一个公法学基石性范畴的法理学分析
王景斌(1962-),男,吉林辽源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摘  要:“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在法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中都有使用,在法学领域,它与公共权力或私人权利有着密切联系,是个重要的概念范畴。公共利益构成了公共权力行使的道德基础和伦理基础,但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似乎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的解释,因此其往往成为政府滥用权力的一个借口,对私人权利造成极大伤害。基于此,对公共利益从法理上作出相对明确的界定就显得尤为必要。从“公共利益”的语义分析入手,将“公共利益”与相关概念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可以得出公共利益的描述性的非概念式的理解。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共权力;私人利益;界定标准


民法法典化与习惯缺失之忧
李凤章(1970-)男,山东聊城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郝磊(1972-),男,河南永城人,兰州大学法律系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  要:立法的激情正在催生这中国的民法典,然而,习惯也正被漠视乃至排斥。对于民事立法来说,习惯是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形式,是社会变革的主要路径,是立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条件。习惯的缺失意味着国家通过立法剥夺了社会的抗干预能力,削弱了法律的创新能力和校正机制。
关键词:习惯;民法典;法典化



·西学译评·


契约的基础
Morris R. Cohen(1880-1947),时任纽约城市学院教授,俄裔犹太人,是与杜威、罗素齐名的美国教育家和哲学家,纽约城市学院图书馆以其名字命名。科恩以逻辑、哲学和法哲学研究著称于世,主要著作有《法律与社会秩序》、《法理学和法哲学阅读》、《逻辑导论》、《理性与本质》等。本文原载Harvard law Review Vol. XLVI February, 1933, No.4,pp.553-592.译文有删节。
译者简介:于立深(1969-),男,黑龙江人,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周丽(1973-),女,辽宁人,法学硕士,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讲师


“法治、宪政与人权”学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李拥军(1973-),男,天津宁河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师、博士研究生;侯学宾(1978-),男,河北邢台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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