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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第三版·)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4-08 12:38  点击:5600

书  名:《法理学》(第三版)
主  编:张文显
出 版 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月:2007年2月
页  数:461页



内容简介:
  
  本书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教材、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法学的价值意识形态。从这一学科和课程定位出发,本教材阐述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法学方法论、法的本体、法的演进和发展、法的制定与实施、法的价值、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的关系等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对通贯整个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解释;对法律程序、法律方法、法律职业、法治国家、法与和谐社会等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前沿问题进行了探索;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与发展进行了简明而富有逻辑的叙述;对法理学的许多传统论题或从内容上加以拓展,或在理论上有所深化。本教材第三版较之第二版,在知识体系、理论创新、联结实践、写作风格等方面,均有新的进展和完善。第三版既是2003年首批立项的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的教材形态,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教材之一。
  具体说来,本次教材修订除了坚持前两版的编写原则外,突出强调以下编写思路:
  第一,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在教材编写中的指导地位。
  第二,充分反映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等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并将它们升华为法学范畴和法学理论并融入法学理论体系。
  第三,充分吸纳最近几年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理论教学和研究的成果,总结法理学教材的编写经验,在此基础上力争使本教材在理论上、体系上、风格上具有先进性。
  第四,在保持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国外法学理论教材建设的编写经验,借鉴其具有普适性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力争使本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第五,遵循教材规律,创新教材规格,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理学知识体系的有机结合,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充分的事实说明以及准确的实践规律的把握和判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渗透到法学教材之中,实现法学知识形态的中国化、时代化转化。
为此,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一、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产生、发展、以及各个阶段的理论成果做出了系统而简明的陈述和概括,展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不断创新的理论品格和魅力,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感召力。
  二、在论述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同时,科学概括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中蕴含的法学理论,展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博大精深,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吸引力。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和法律发展中的现实法律问题以及法学学科建设中的学术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展示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紧密结合、科学性与实践性高度统一、理论来源于实践又进一步指导实践的本质和功能,引领法科学生步入理论前沿和实践前沿。
  四、充分注意法理学教材在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在大学生和法律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展示出法理学作为法的一般理论、法学的基础理论、法学的方法论与法理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体现法理学四个核心知识模块的有机统一,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运行体制和机制、法律程序和法律职业方法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以人为本,从学生出发,从学生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尽可能使本教材做到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丰富的思想含量、较高的学术品位,贴近学生,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对学生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并力求深入浅出,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动力和兴趣。
根据上述思路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教材的内容、结构、体例作了必要的调整,删减一些内容,补充一些内容,合并一些内容,减少章节,压缩篇幅,使得本教材呈现出浓厚的理论性、时代性、前沿性等特点。同时,也深望广大师生和读者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出批评性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本教材不断更新和完善。



序  言:


  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历史最长的教育科目。近代高等教育更是由法学教育缘起、以法学教育为标志。新中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引进初创、遭受挫折、恢复重建的艰难历程,经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建设与改革,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结构比较合理、整体质量稳步提高的教育体系,并在世界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一席。
  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教育: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包括法理学(法哲学)理论和各个部门法学的基本理论教育,用科学的法学理论武装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法律价值观、权利义务观。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先进的、民主的、理性的法治观,养成信仰法治、践行法治、维护法治、为法治而斗争的法律职业精神。三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教育,使学生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把握以宪法为核心构筑起来的法律体系及其各个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四是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培养学生树立程序意识、熟悉法律程序,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明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五是比较法律教育和国际法律教育,即培养学生树立法律多元观和国际法治观,认识国际法在构建和谐世界、促进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运用国际法律维护中国融入全球化和实施和平发展战略中的各种权益。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就是为了适应上述五个方面的基本教育而设置的。除了这些基本教育之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学院系还可以实施法学特色教育和拓展教育计划,例如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可以为学生开设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社会学、法学方法论等更多基础性和前沿性的课程;农业院校的法学院系可以为学生开设更多与农业、农村、农民以及土、林、水密切相关的课程;财经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为学生开设税法、会计法、财政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课程;理工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开设较多与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课程;医学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开设较多与现代生物医学技术运用、医患法律关系、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课程;师范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开设更多与教育、教育者、受教育者权益相关的法律课程……以适应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法学教育离不开教材。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专业调整的基础上,对法学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和规划,设置了统一的核心课程。同时,在教育部的统一规划下,由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编写了14门核心课程教材。这套教材出版发行以来,在更新教学内容、转换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和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教材后来还被纳入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之中,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成果;大部分教材获得了国家优秀教材奖以及司法部优秀教材和科研成果奖。这些教材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教材规划之中。
这套教材出版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对外关系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哲学社会科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创新,我们的教材当然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和时代需要。同时,从各地法学院系师生反馈的意见看,这套教材在内容、篇幅、风格、文字等方面也存在缺点和不足,需要改进和提高。为此,高等教育出版社决定对这套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出版新版本。
  新版教材坚持这样一些原则:第一,以发展着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在教材编写中的指导地位;第二,充分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世界和谐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充分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最新成果,包括法律和法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的最新进展,执法和司法改革的成果,以及新作出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并将它们升华为法学范畴和法学理论并融入法学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第三,在继承法学教材优秀传统,保持国家“九五”、“十五”规划教材原有优点和特色的同时,充分吸纳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成果以及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成果,总结各地法学教材的编写经验,在此基础上力争使本套教材在理论上、体系上、风格上具有先进性;第四,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和中华法律文化优秀传统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国外法学教材的编写经验,借鉴其具有普适性的概念、理论和方法,集古今中外法学之精华,力争使新版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力;第五,遵循教材规律,创新教材规格,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学知识体系、法治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充分的事实说明、正确的法律阐释、精到的判例运用,实现法学教材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新版教材特别强调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和知识需要出发。学生是教材这种教育产品的消费者,他们通过教材接受知识、思想和方法,他们有权利获得包括教材在内的优质教育产品。供学生使用的教材必须是高质量的,即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丰富的思想含量、较高的学术品位,贴近学生,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对学生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新版教材力求做到内容进步、写作规范、深浅适度。内容进步,意味着要有新的论题,即使原有论题也要有新思想、新语言、新表述,而不是简单炒剩饭,或者对原有的教材照抄照搬。写作规范,意味着要按照教材的规格编写,语言一定要规范,要简明扼要,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各种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标准,并尽可能在编写技术上与国际出版物接轨。深浅适度,意味着教材既要有较高的学术品位和思想含量,又要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接受能力相适应。
教材建设是法学教育永恒的任务。没有最好的教材,只有更好的教材。深望全国各地法学院系的师生和广大读者在使用本套教材的过程中提出批评性建议和修改意见,有广大师生们的热情参与,新版教材必将不断更新和完善,更加先进和实用。
  为了加强高校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聘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曾宪义、主任委员张文显、副主任委员王利明、龙宗智、吴汉东、吴志攀、胡建淼、徐显明、曾令良组成法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受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委托,负责组织、协调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及有关重点教材的编审工作。同时,受法学教材编审委员会的委托,由张文显教授执笔撰写包括本书在内的本套教材的总序,就新版教材编写的基本思路、基本规格、基本原则等内容予以介绍和说明,以方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法学教材编写委员会
2007年1月31日



目  录:


第一编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章 法理学概述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五章 法的概念
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七章 法的要素
第八章 法律体系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 法律行为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法律程序


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四章 法的历史
第十五章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第四编 法的运行
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第十七章 法的实施
第十八章 法律职业
第十九章 法律方法


第五编 法的价值
第二十章 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十一章 法与秩序
第二十二章 法与自由
第二十三章 法与效率
第二十四章 法与正义
第二十五章 法与人权


第六编 法与社会
第二十六章 法与经济
第二十七章 法与政治
第二十八章 法与文化
第二十九章 法与法治国家
第三十章 法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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